我於10月1,2021,晚上10點左右在東莞麻湧公路川茶工業區路口紅綠燈時被蘇先生駕駛的壹輛車追尾。當時麻湧交警大隊給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為對方全責,我們無責。另壹輛車的保險公司是中國平安保險。
因為是簡單輕微的事故,沒有人受傷,對方的保險查勘員沒有到場處理。對方只是告訴我,找個地方修車就可以了,平安保險會搞定的。
那天晚上,我收到了平安保險的建議,4S店的修理廠也是我的汽車品牌的修理廠。但是因為是在南城站,而我住在石碣,比較遠,所以沒有去建議的4S店維修,在附近找了壹家和平安保險有合作關系的修車廠。問題來了。
修車廠的師傅告訴我,他們和平安保險有合作關系,車由他來修,他們來辦理理賠。維護費用都是和平安對接的,不需要我承擔費用。所以我就想著等車修好了就能拿車了。然而,這是完全不同的。
首先,平安保險在查勘的第二天就去修理廠定損了。拍了照片,第壹次給的維修費用是1800元。包括汽車尾門更換,後保險杠更換,1倒車雷達更換,噴漆修復。合同修理廠不接受這個價格,然後和查勘定損的人員溝通,讓平安保險自己采購零件送到修理廠,然後修理廠做維修工時。
第壹個問題出現了:
平安保險的查勘定損人員認定1800元包含了更換零件和維修費用,但平安保險自行購買了我的尾門、後保險杠、倒車雷達和後保險杠框架,花費2115元。之前的損失評估價1800元是基於什麽?他們自己購買的零件已經超過了他們之前為車庫設定的價格。是不是平安保險公司的查勘定損都是在模仿滄州平安保險公司的修修補補?
第二個問題:
平安保險查勘定損人員從來沒有和我溝通過價格的問題,修車廠也壹直說定損的修理價格不明,告訴我有平安保險說的那麽多,和我無關。修車廠沒有拿到定損價就開始修車。我個人認為,既然他們是合作關系,汽修廠修車,我只想拿回我的車。至於理賠的修理費,是車行和平安保險的事。
但是修車廠修車的時候,我去取了。修車廠工作人員告訴我修車更換零件的費用是4000元(零件費用由修車廠墊付),但保險公司的定損價格是3129元(含零件費用),是871元,所以修車廠和保險公司無法達成* * *的諒解。作為受害者,我對這起事故沒有責任。我的新車才開了三個月,然後就被保險杠撞了,換了個後門。這個被遺忘了。沒有人希望事故發生。我當時對事故的另壹方也很友好。在整個事故處理過程中,我們的談話非常融洽,但是車庫和保險公司的處理方式讓人非常氣憤。保險公司說這個和平安是合同修理廠,查勘定損的價格可以讓修理廠賺錢,但是修理廠把我的車扣在修理廠,平安保險的查勘員沒有協助處理,就說讓我走法律程序,所以我的車就壹直停在修理廠,沒有處理好?
最後沒辦法,只好預付4000元,把車拿回來。
第三個問題:
因為這件事,我打了5次電話95511投訴。那天正好是周六周日,平安保險的客戶說要給我加急處理。結果直到周壹都沒人給我回電話。雖然我沒有買平安保險(我很慶幸我沒有買平安保險),但至少是妳們公司承保的車輛給我造成了損失。妳為妳的顧客分憂。
總結兩個問題
1,買保險,不要買平安保險,不然出了事故後,“縫縫補補”可能真的會發生在妳身上。
2、修車壹定要去4S店,還要去自己汽車品牌的4S店,不要去任何合同修理廠,扣車,墊付維修費的事情都會發生。
3.修車前壹定要確認好保養費用,否則修車廠會“殺狗砍價”,很像之前湛江那種立馬被宰的手指海鮮。大家要關註上面東莞市昌意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的修理廠。壹開始說保險接上了,最後車被扣了,要提前交修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