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是壹名三十多歲的銀行高管,有留學背景,準備結婚。肇事者是壹名25歲的媒體人。應該說兩人事業都不錯。如果沒有這些,他們以後會有更好的發展。然而,他們中的壹個因為這樣壹件小事離開了這個世界,另壹個卻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兩者都毀了他的未來。
舉這個例子,我想說的是知法和不知法的區別。懂法律,車壞了可以上保險。如果雙方都不能明確責任,也可以報警,請專業人士來判斷。還有,如果他知道法律,他就不會從車裏拿出壹把刀,捅更不用說的另壹邊。他的行為明顯違法。
看完這個節目,我深深的感覺到現在的年輕人真的很不理智,沖動,不懂法。為了這麽點小事丟了性命值得嗎?答案肯定不是。
所以不懂法的人遇到事情不知道該不該尋求法律援助,而是用拳頭解決問題。結果,他們不僅不能解決問題,還會引發更大的問題。
知法使人明智,才能遠離不該踩的紅線;法盲就像黑夜裏的行者,或者不小心撞到人,或者自己掉進陷阱。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
法律,就像黑暗中的路燈,是避免掉入陷阱的需要!)
殺人償命是最簡單的道理,但總有人因為各種原因去殺人。比如壹個農民工多次向包工頭討要欠薪未果,對方態度蠻橫。壹怒之下,他用刀殺了人。這是兩個法盲自導自演的悲劇:包工頭不知道自己的做法已經違反了勞動法;這個農民工不理解刑法中懲罰的殘酷性。在發泄憤慨的同時,他也進了監獄。
如果以上兩人是法盲,有壹點法律常識,這樣的悲劇是可以避免的。
還債是天經地義的。然而,在壹起原本是借款糾紛的案件中,因多次索要欠款未果,債權人雇兇將債務人殺害。結果他不想要回錢,把自己搭進去了。別人說為什麽,當事人自己也說後悔。有用嗎?
有些法盲就是不知道人情之外還有法律,所以上演了壹系列令人扼腕嘆息的悲劇!
無論妳從事什麽行業,無論地位高低,學習壹點與自己相關的法律知識,總會讓妳處於罪與非罪的懸崖邊緣,用法律法規踩下理性的剎車!
法律是嚴肅的,不會因為有人不懂法就降低量刑尺度。
告別法律無知的行列,知法、懂法、守法是在陽光下前行的必備要素!
作為壹名法律工作者,我覺得自己對課題有壹定的發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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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對夫婦入住,他們躺在床上準備做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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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壹:女生要求男生穿安全措施,男生不願意穿,直接和女生發生關系。如果女孩報警,上法庭,男孩會被判刑,因為他違背了女性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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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女生要求男生戴上安全措施,男生戴上後確實發生了性關系。如果女孩報警打官司,女孩會被判刑,因為這是誣告罪(誣告是刑事犯罪,不能撤訴)。
情況三:女生要求男生不要穿安全措施,男生卻要穿安全措施。女生報警,男生被判刑,原因和情況1壹樣,也是違背女性意願的。不要笑,已婚男人和情婦的糾紛中經常會出現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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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四:女生要求男生穿安全措施,男生因為不願意,所以假裝願意。穿上安全措施後,關等人開始害羞了。之後,女生發現男生的安全措施不見了,男生壹臉委屈:剛才確實穿了,但是不知道什麽時候掉了。
如果女生報警,男生不構成任何犯罪,因為是“意外”,除非女生能證明是男生故意扯掉的,所以她懂不懂法。比較情況1和情況4,這就是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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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親身經歷告訴妳,知法與不知法的區別。大概八九年前,我爸在磚廠工作,做機器維修工作。工作相對容易,薪水也可以接受。他自己也考了證,日子過得比較安逸。
後來父親在檢修機器。廠裏壹個工人在沒有確認裏面是否有人的情況下打開了機器,然後我父親的右手拇指被機器切掉了。當時我爸在裏面喊,有人關了機。然後老板送我爸去醫院接手指,吃了很多苦。
父親在工作中受傷,無法上班。工廠每月給他1000元生活費。我母親是壹個典型的農村婦女,沒有收入。那壹年我家日子不好過。工廠已經找到了我爸的接班人,所以我爸失業了。因為手殘疾,被評定為九級傷殘,不能做這個行業了。
後來我爸在廠裏遇到這個擅自打開開關的人,導致我爸受傷。我爸當時也沒說他什麽。他只是態度非常好地說:“妳打開開關之前,看看裏面有沒有人!”但對方不高興,破口大罵,第二天就帶著老婆走了。
那時候我很年輕,不懂法律什麽的。我爸也不懂法。按照這種情況,工廠需要承擔壹部分責任,但是這個人也要承擔責任。如果不是擅自動手術,我爸也不會終身殘疾。
現在快十年了,連人都找不到,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這就是不懂法的區別。如果我爸當時懂法律,讓那個人出點錢什麽的,我家當年也不會這麽苦,壹個月1000塊錢的收入,我爸也不可能再從事這個行業了。
所以,只有多讀書,多學法律,才能保護自己的切身利益,維護自己的權益。不懂法的人有時害人,有時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