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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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卷,第8期
論社會治理的多元主體結構
朱小紅,易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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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北電力大學人文學院,北京102206;2.北京信息科技大學人文學院,北京100085)
[摘要]在從工業社會向後工業社會轉型的過程中,我們確立了建設和諧社會的歷史目標,這個目標就是
它是在全球化加速的背景下提出的。在全球化進程中,我們的社會越來越呈現出復雜性和不確定性的快速增長,社會的高風險性也在增加。和諧社會的構建需要以社會治理結構的改革為基礎。只有建立開放、包容、公開、靈活、負責的多元主體治理結構,才能實現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
[關鍵詞]和諧社會;多學科;管理結構
【中國圖書館分類法。]c 916[證件識別碼]A[貨號——(2007)——和諧社會不是單壹治理主體統治的社會。我們處在壹個全球化的時代;多元主體是壹種差異性共存的狀態,而不是同質性的孤立存在。基於此,可以推斷,合作治理的主體在結構上將具有開放性、包容性、開放性和靈活性的特點。
壹、全球化與社會治理主體的開放結構
全球化是當代許多事件的重要背景,也是學術研究的中心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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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國家的特點,馬克思恩格斯指出:“資產階級,因為它打開了世界市場,使世界範圍內各國的生產和消費。.....過去地方和民族的自給自足、閉關鎖國狀態,被各民族的相互交流、相互依存所取代。”現在看來,馬克思恩格斯所描述的情況不僅得到了更充分的證實,而且政治文化民族特征在國界上也變得模糊了。無國界非政府組織的行動是全球化的壹個明顯例子,不能簡單地概括為政治或文化。在壹定程度上,它是政治和文化的綜合表現,是屬於管理範疇的全球性行動。各國在“反恐”問題上的合作跡象也表明,國家安全的觀念也在發生變化。這意味著全球化呈現出新的趨勢,預示著人類社會正在走向壹體化。
當這壹新的歷史趨勢展現在我們面前時,中國* * *產黨順應形勢提出了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根據這壹目標和歷史趨勢,我們應該思考和安排我們的社會治理結構,而不是遵循舊的封閉的社會治理結構,我們需要建立壹種能夠積極應對全球化、開放和適應合作治理的結構模式,並通過這樣的治理結構解決壹個國家在全球化條件下的各種政治、經濟和文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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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是隨著信息技術的普及而出現的
大眾化引發了不可阻擋的潮流。在這種趨勢下,各種社會問題的處理不再是孤立進行的,也不再是壹個國家甚至壹個國家的壹個部門能夠單獨解決的事情。這就要求社會治理體系從封閉的治理結構向開放的治理結構轉變。
全球化的內容主要包括經濟全球化、政治全球化和文化全球化。經濟全球化是整個全球化進程的基礎和核心內容,是現代社會初期出現的歷史趨勢。特別是在20世紀民族國家繁榮的條件下,經濟全球化加速發展。20世紀後期最有價值的新標誌是,在經濟全球化的基礎上,政治全球化和文化全球化的出現,進壹步增加了民族國家之間的相互依存。
【收貨日期】2007-05-30
(ZZ0527)階段性成果【基金項目】本文是北京市科委博士論文資助的專項項目“公共管理主體結構研究”。
【作者】1。朱小紅(1972-),女,吉林通化市人,華北電力大學人文學院副教授,公共管理教研室主任;2.易強(1970—),男,遼寧省人。
丹東市,北京信息科技大學人文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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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人類有社會治理的問題,政府就是社會治理的終極主體,甚至可以說是社會治理的主要和基礎主體。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圍繞政府存在兩個矛盾但又統壹的問題:在全球化進程中,需要打破政府對社會治理的壟斷,建立多主體合作的治理體系。這種多元共治的合作治理體系的構建,也是政府主導下的自覺的社會建設過程。正是在處理壹個既矛盾又統壹的歷史課題時,才會考驗政府的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尤其要求政府首先以開放為突破口,不僅對國內,而且對國際,根據全球化浪潮下社會治理的特點和內容,有意識地在國內不同社會治理主體與國際合作治理主體之間構建無縫結構。
第二,社會治理主體結構的多元化和包容性
“和而不同”是中國哲學家追求的境界,但這是壹種人際關系的境界。在構建和諧社會的今天,“和而不同”不僅是人與人之間的境界,也是組織與國家之間,即社會構成要素之間的境界。普遍而全面的“和而不同”是和諧社會的標誌和基本內容。重點應該是增加因素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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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的形式合理性排除了行政人員的個性因素,使行政人員轉化為其行為模式統壹性的要求。所以,工業社會本質上是壹個排斥多元性和異質性的社會。其治理體系表面上以民主或專制的形式出現,實質上卻是壹種不能容忍差異和多樣性的治理體系。比如所有自稱民主社會的地方,其政府都不能容忍對民主的批判,必須保持民主意識形態的絕對統治地位。在處理國與國之間的關系時,我們發現壹些自稱民主國家的政治實體有時發動戰爭並不是為了經濟利益,而是為了消除與民主聲音不符的因素。他們這樣做,不僅要確立民主意識形態的絕對統治地位,甚至要切斷人類文明的傳承。
就工業社會而言,法律和政策是最基本的治理工具。至於行政、政治等管理行為,至少在邏輯上也是建立在法律、政策的基礎上或依據之上的。在廣義的法律概念下,為了減少它,也是必要的。這是試圖簡化多樣性和多元化的社會因素。比如20世紀,當出現“經濟危機”時,政府開始註意幹預。政府幹預顯然是有效的,但其有效性是建立在將“經濟危機”簡單化的思路上的。於是,出現了行政國家的局面,社會的獨立權力被扼殺,尤其是大量的社會初級要求,整個社會不得不按照政府的意誌運行和發展。這是單個主體為我們畫的圖。如果繼續下去,會往什麽方向發展,可能會讓人不寒而栗。
當然,這種假設的結果不會出現,因為在後工業化進程中,單壹主體的社會治理結構正在被打破,壹個由多元治理主體構成的社會治理體系正在出現。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個性化生產正在取代社會化大生產;從社會學角度看,社會成分越來越復雜;從政治學的角度看,多元化的利益和多樣化的組織形式突破了政治參與的框架,從而以合作治理和普遍社會自治的形式出現;從文化的角度來看,全球化不僅導致多元文化的共存,而且在壹個國家和地區出現了多樣化的文化群體。這些都在改變著人們的思維和情感,讓人們包容和追求個性,然後多元的社會才會出現。這樣壹個社會的治理超出了單壹主體的能力範圍。換句話說,社會治理的主體也必須適應這樣的社會,回應多元化的需求,治理壹個多元治理主體的多元化社會。
綜上所述,今天的社會治理需要尊重和適應多樣性。
會的過程,那麽,我們要構建的和諧社會應該是壹個充分尊重異質因素的社會,並且應該是以和諧共存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多元社會的組成部分。因此,和諧社會及其治理體系應該具有充分的包容性。
在農業社會中,以政府為單壹主體的治理結構總會表現出對多樣性的壓制,總會努力強行將各種社會成分納入身份認同的框架中。雖然工業社會在身份追求上不再表現出農業社會的強制性,但工業社會以其技術體系將多元的社會成分納入身份體系。為了維持身份系統的穩定性,它不惜消除多元社會成分的質量差異,努力在不同事物中尋找普遍因素。然後根據對普遍性的把握,在不同的事物之間建立起壹個形式同壹性的框架,按照既定的形式統壹性的框架進行剪裁。這在社會治理體系中尤為明顯。
與農業社會的治理體系相比,工業社會的治理體系總能借助技術和操作手段,消除壹切形式統壹的框架所不能包含的因素。換句話說,它總能強化形式統壹框架中所能包含的因素,使之不被實質性的差異所沖擊和破壞。比如在行政過程中,行政程序就是這樣壹個形式統壹的框架,而行政人員的人格因素則是壹個時不時可能與行政程序發生沖突的因素。理想的官僚行政組織模式是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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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以多元治理合作的形式實現社會治理。這樣,社會治理結構就必須具有包容性,既能把多樣的社會治理對象納入社會治理內容,又能根據社會治理內容的多樣性和差異性實現充分治理,使整個社會通過多元治理主體之間的功能合作和互補而治理成和諧社會。具體來說,政府與政府之外的非政府組織和各種社會自治力量合作治理我們的社會。多元化的社會治理主體之間建立了* * *壹致的治理結構,不是線性的,而是網狀的;這個網絡不僅是互動的,而且會抓住所有需要社會治理體系解決的問題。這就是社會治理體系的結構包容性。
第三,社會治理主體多元化中的公共性問題
社會治理主體多元化是社會復雜性和不確定性快速增長的必然要求和結果,反過來又會進壹步推動社會復雜性和不確定性向理性方向發展。本來,復雜性和不確定性就不能納入理性的範疇,或者說,按照工業社會的思維和形式理性的概念,復雜性和不確定性恰恰與理性相悖。因為,壹個新話題,圍。然而,這並非不可理解。相反,就社會治理而言,只要能以公共性為切入點,就能建立壹個關於復雜性和不確定性的理性範疇。
如前所述,工業社會崇尚簡單,工業社會的思維模式就是把復雜的事情簡單化,以此來尋求工業社會的運行效率。為了簡化復雜的事情,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將復雜的事務進行專業分工是可行的。這種專業化分工不僅會降低社會的復雜性,還會增加不確定性。“技術社會中的壹切,甚至人類,都已經成為不斷增長的社會機器的組成部分。當社會的整體功能變得日益復雜和集中時,每個個體的功能就變得更加細致和有限。”因此,每個個體對其他部分的依賴性增加。就像壹臺機器,“越簡單,零件越少,出錯的地方就越少。”簡單的機器更靈活,能適應不斷變化的要求。相反,我們這個科技社會的職能分工是如此之細,以至於任何壹個部分出了問題,整個系統都會癱瘓。生物學家告訴我們:“過度專業化是壹個物種滅絕的最重要原因之壹。“專業化會降低系統的靈活性。當其面臨的環境發生變化時,無法立即應對變化,缺乏度過危機的多樣性,從而增加了社會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進而導致風險增加,危機事件頻發。而且專業化分工是有限度的,在工業社會已經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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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分工越來越細的基礎上前進,是沒有出路的。但社會復雜程度與日俱增,不斷突破工業社會分工體系的邊界。
在社會治理問題上,通過分工構建的治理體系壹旦與政府幹預模式相結合,就有了讓公共部門吞並私人部門的無限沖動。因為,“利益沖突無法在私人領域解決,於是沖突轉移到政治層面,幹涉主義就產生了。”從長期來看,國家幹預社會領域,相應地,公共權力也轉移到私人組織。公共權力涵蓋私人領域。“由於政府幹預的模式不能適應復雜的風險社會,政府的決策結構應該改變,決策過程應該公開。”風險社會的組織結構再壹次以嚴格的界限將各個領域聯系起來。風險社會不僅要求國家,也要求私人公司和各種科學開放其決策過程。它要求對風險沖突所隱含的權力結構進行制度改革。“但是,當公共領域基本上侵吞了私人領域時,公共領域就可能喪失。。,,* * *領域還會存在嗎?如果社會治理體系不復存在,那麽其合理性的意義何在?因此,社會治理體系的合理性和公共性毋庸置疑,必須維護。唯壹的問題是如何維護和建構理性和公共性。
縱觀工業社會的治理體系,如果在合理性問題上仍然具有其宣稱的客觀特征,那麽在公共性問題上就表現出極大的主觀性和隨意性。因為社會治理的主體是單壹的,它有完整的界定公共性的權利。它說的是公共性,社會必須接受這種公共性。它用什麽樣的公共性來維護和建構,社會必須全盤接受。試想這種由單個實體定義的公共性怎麽可能是客觀的公共性?再者,其界定公開的方式、方法、內容如何客觀合理?這樣的質疑可以讓我們清楚地看到,工業社會的治理體系所追求的公平與理性,都是虛假的。鑒於此,筆者認為,只有在後工業社會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中,才能獲得客觀真實的公共性和合理性。也就是說,只有社會治理主體多元化,公共性的界定權才不會被壟斷,才會有客觀合理的公共性。可見,基於對社會治理公共性的追求,也有必要將社會治理主體的多元化作為壹個自覺的過程來構建。
第四,社會治理主體多元化的靈活性
社會復雜性和不確定性的快速增長也要求社會治理體系具有靈活性,而工業社會的治理體系恰恰是從屬於結構穩定性的需要。其結構的穩定性往往使其陷入僵化狀態,尤其是官僚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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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以顯示其剛性。在復雜不確定的條件下,如果社會治理體系是剛性的,就不可能滿足社會治理的需要。當它不能滿足社會治理的需要時,那些滯留在社會治理之外的不確定因素就會轉化為危機事件,從而增加社會的風險。
對工業社會的治理進行簡化後,會得到壹些可計算的價值和標準,在治理過程中做決策時會非常有用。而在復雜不確定的條件下,風險特征無處不在,沒有可回收的立足點,無法找到壹個簡單的有利於決策的標準和價值。這也在邏輯上把我們引向了壹個令人不安的結局,那就是決策失去了基礎和前提。是這樣嗎?是也不是,是的,是針對單壹的、壟斷性的治理主體,因為在社會復雜性和不確定性快速增長的情況下,它會發現自己越來越失去決策能力;說不是,是為了多元化的治理主體。每壹個相對獨立的治理主體都具有高超的處理專業問題的能力,能夠根據任務的需要及時做出決策。因此,後者向我們展示的是整個社會治理體系的結構彈性。
在上面給出的兩個前提(和不確定性)下,幾乎整個美國東北部都停電了。.....夜幕降臨後,科技社會的許多其他設施...靠都沒用”。可見,在這樣壹個依賴的社會裏,任何壹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可能對全局造成致命的打擊。但在這個例子中,我們設想壹個工業社會通常的解決問題的方法:美國通過外交途徑通知加拿大大使館,他們按程序逐級上報,然後形成任務交給相關部門,相關部門成立專門的調查解決問題小組。這支隊伍很快派出了兩個精幹的隊伍,壹個隊伍很快從美國大使館拿到了簽證。我們將調查美國東北部的停電事故,另壹個小組很快被派往安大略的這家發電廠...我們可以想象,按照工業社會治理模式建立的這樣壹種治理模式,要解決停電,恢復供電,需要幾個月的時間。這個例子包含了壹個明確的要求,就是我們的治理體系必須有很大的靈活性,在處理壹些不確定的問題時,必須打破程序性的限制。
就像經濟壟斷會扼殺市場壹樣,社會治理中的壟斷會把治理主體變成壹個愚蠢的龐然大物。因此,社會治理主體的多元化和對任務型治理壟斷的否定既是積極的,也是社會治理彈性的來源。這也從另壹個角度證明,復雜不確定條件下的社會治理,必須建立在主體多元化的基礎上。
靈活的治理結構也保證了治理主體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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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壹個負責任的管理者。我們知道官僚制下的治理主體在過程責任上有壹個完美的設計,但是壹旦有了結果責任,我們就會發現沒有人會或者能夠承擔責任。無論官僚機構在責任構建上做什麽努力,總會在後果責任上留下空白點,而且是出了問題誰也承擔不了責任的制度。這是貝克說的,我們生活在壹個有組織和不負責任的背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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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由多元治理主體構成的社會中
在社會治理體系中,情況會發生根本改變。因為決策權分散到各個相對獨立的治理主體,各個相對獨立的治理主體在獲得決策權的同時會承擔決策風險,風險與責任是內在相關的。而且在多種治理主體並存的條件下,也存在相互監督和競爭的關系,在過程責任和後果責任上是清晰明確的。
簡而言之,壹個擁有多個治理主體的治理體系,在結構上是高度靈活的,這也意味著整個社會是有組織的,是不負責任的。在社會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中,社會治理主體的多元化是不可阻擋的歷史選擇。隨著社會治理主體的多元化,整個社會治理體系在結構上獲得了公共性和靈活性,最終成為壹個負責任的治理體系。這種治理體系“不以政治理念對待公共利益,而是以道德原則解讀公共利益,把公共利益的內容及其實現作為行為的道德標準”。所以也是最有資格引領社會走向和諧境界的引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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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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