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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寧的職業是什麽?

催討

鄧寧,男,8月出生,1980,河北石家莊人,中共黨員。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所刑法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後。現為河北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兼任中國刑事執行法學研究會理事、河北省犯罪學研究會秘書長、河北大學刑事法治與犯罪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2016入選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主要研究方向為:刑法學、刑罰學、刑事政策。

中文名:鄧寧

國籍:中國。

出生地:河北省石家莊市

出生日期:1980年8月

職業:教師

畢業學校:北京師範大學

代表作:《論刑事制裁制度的改革》;自由刑改革的中國路徑:量刑情節適用的理論與實踐

頭銜:教授

輪廓

鄧寧,男,8月出生,1980,河北石家莊人,中共黨員。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所刑法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後。現為河北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兼任中國刑事執行法學研究會理事、河北省犯罪學研究會秘書長、河北大學刑事法治與犯罪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2016入選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主要研究方向為:刑法學、刑罰學、刑事政策。

學歷

1999年9月-2003年6月,河北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

2007年9月至2010在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刑法專業學習,獲法學碩士學位。

2065 438+00-2065 438+03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所刑法學專業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

2065438+2004年7月-2065438+2007年7月,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後研究員(刑法方向)。

2065438+2005年9月-65438+2月,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印第安納大學訪問學者。

商業經驗

2003年8月至2013,任河北省石家莊市井陘礦區礦城街道辦事處主任助理,井陘礦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2013年7月至今,河北大學法學院講師、副教授、教授。

社會兼職

中國刑事執行法學研究會理事;

河北省犯罪學研究會秘書長;

河北大學刑事法治與犯罪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

個人榮耀

1.2017 12,獲河北省社會科學基金優秀項目成果獎、三等獎;

2.2065438+2006年6月,獲河北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研究成果獎,二等獎;

3.2065438+2005年8月,獲保定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

4.2065438+2005年5月,獲得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面上資助,壹等資助;

5.2065438+2005年4月,獲北京師範大學優秀博士論文;

6.2065438+2004年9月,獲“史靜高銘暄刑法優秀學術成果獎”二等獎;

7.2013 12,獲河北省優秀檢察理論研究成果獎壹等獎;

8.2012,11月,獲教育部博士生國家獎學金;

9.2011 6月10,獲中國法學會“馬克昌杯”全國優秀刑法論文獎壹等獎;

10.2012年5月,獲重慶市優秀碩士學位論文;

11.2010年6月,獲西南政法大學優秀碩士學位論文。

學術成就

壹、學術著作或教材

1.《刑事制裁制度改革論》,法律出版社,2018版(獨);

2.《自由刑改革的中國路徑》,人民出版社,2014版(獨);

3.《量刑情節適用的理論與實踐》,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2版(獨);

4.《環境犯罪的刑事治理機制》,法律出版社,2018(第二編);

5.刑法案例教程,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15版(副主編);

二、主要學術論文

1.論我國未成年人犯罪範圍的劃定,河北法1,2019;

2.“但書”在分層犯罪構成體系中的定位,《江西社會科學》,第7期,2018;

3.犯罪與違反治安行為的“但書”界限——聚焦“法條競合”現象,《政法》第2期,2018;

4.刑法謙抑性的西方立場與中國取向,《論刑法》,第4卷,2017(轉載於《刑法》第7期,2018);

5.酒駕五年影響、問題及對策,法2016號。12;

6.酌定不起訴適用條件的規範判斷,江西社會科學,第12期,2015期;

7.環境犯罪“三元”制裁體系的構建——著眼於制裁的有效實現,《河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4期,2015;

8.“後勞教時代刑事制裁制度新探”,《法律與商業研究》第2期,2015;

9.勞動教養廢止後刑事制裁制度的合理構建,《檢察日報》2005年2月2011期;

10.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化的理論分析與立法展望——從思想的角度,《學習論壇》第3期,2015;

11.刑事處罰與行政處罰的方法論邊界——兼論犯罪與行政違法範圍的劃定,《刑法論》第1卷,2015;

12.《論行政拘留的處罰》,《內蒙古社會科學》(中文版),第1期,2015;

13.自由刑的利益維度,《甘肅政法學院學報》第6期,2014;

14.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視野下的自由刑改革,《刑法》系列第2卷2014;

15.禁止令適用的合理化,《法律適用》,第5期,2014;

16.拐賣婦女罪中被害人承諾的司法功能,《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第3期,2013;

17.減輕處罰的司法適用新探,《刑法論》,第1卷,2013;

18.量刑情節概念新解,中國刑法雜誌,11,2012;

19.量刑情節適用的基本原則,河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6期,2012;

20.危險駕駛行為入罪的合理性及其立法完善,《河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2期,2012;

21.解釋的形式與本質之爭與犯罪學體系的選擇,《現代法學》第2期,2012;

22.《危險駕駛罪探析》,中國刑法雜誌,第7期,2011;

23.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司法認定若幹疑難問題研究,《刑法》系列第3卷2011;

24.科學把握濫用職權罪與玩忽職守罪的區分標準——析嚴玩忽職守罪,《學習論壇》第7期,2011;

25.應限制“武裝掩護走私”條款的適用範圍,人民檢察院11號;

26.《中國刑罰結構的調整與反思》,《河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4期,2011(轉載於《刑法》第11號,人大復印);

27.刑罰配置結構調整綱要,法律與商業研究,第1期,201;

28.合理應對嚴重刑事犯罪的政策設計——基於構建和諧社會的視野,《河北法學》第10期;

29.《論我國減刑假釋程序的完善》,《山東警察學院學報》第3期,2010(轉載於《刑法》第1期,20165438);

30.刑法中“傷殘”解釋為“重傷”,人民檢察院2009年第10號。

第三,科研項目

1.2019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預防犯罪法律體系建設研究,項目批準號19BFX068(主持人);

2.2016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項目:《社區矯正檢察監督研究》,項目批準號:GJ2016D38(主持人);

3.2065438+2005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面上支持項目:解除勞動教養後刑事制裁制度研究(壹等支持),支持號2015M570200(主持人);

4.2065438+2004河北省社科基金年度項目:輕微刑事案件定罪量刑情節適用機制研究,批準號HB14FX046(主持人);

5.2065438+2004河北省社會科學基金確認項目:“大力加強生態環境法制建設”,項目批準號:HB2013QR88(主持人);

6.2016河北大學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項目:“LLM研究生職業能力培養研究”,項目編號:YJS2016-12(主持人)。

7.2011國家社科基金面上項目:立體刑法學,項目批準號11BFX129(參與人);

8.2012國家社科基金面上項目:環境汙染犯罪控制研究,項目批準號12BFX051(參與人);

9.201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支持”重點項目:風險社會視角下的刑法修訂宏觀問題研究,項目批準號2012WZD11(參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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