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賺錢為目的的造假是流氓行為!說到“職業打假人”,我相信沒有哪個商家不討厭。他們總是遊走在法律和道德的邊緣,打著“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旗號,進行敲詐勒索和誣陷活動。
法治社會註重結果公平和程序正義;市場經濟是建立在信用和誠實的基礎上的。所謂的“職業打假”與法治精神和市場信用格格不入:“職業打假人”關心的不是消費者的權益,關心的不是市場體系的建設和完善。他們唯壹關心的是自己的口袋,最高目標是尋求更多的錢。在這種動機下,他們采取欺騙、釣魚、造假,甚至栽贓陷害的手段。它們的破壞性遠遠大於那可憐的積極意義。他們是法治文明社會的毒藥。
沒有規則,方圓就無法建立。國家法律法規的最終目的是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不受任何侵害。但是,在壹些新的事物之前,是特別難進入的。新事物的產物總是比法律條文來得快。在法律規定不夠健全或者發展太慢的情況下,很多專門鉆法律空子賺錢的人該如何搶約束?
新廣告法頒布以來,相信很多商家都遇到過各種舉報和投訴。解決這樣的問題,大部分商家都選擇了和解,承認自己倒黴!最近我也遇到了類似的事情。我被工商局指控在產品宣傳圖上用了壹個“最全”的字,定性為產品誇大,使用了偏激的詞語。所以,我被當地工商局傳喚了很多次。當然,我經過了做筆記等壹系列常規程序,最後給出了我應該和解的意見。我只能哈哈。
真相是,其實工商部門在處理這個投訴案件的時候,明明知道這是壹起惡意敲詐案件。我使用“最全”這個詞真的違反了新廣告法中的禁用詞嗎?“最全”是指某種產品的品種和完整程度。其實“最”字沒什麽,主要還是看最字後面的後綴字。說白了,豬應該知道這個道理,但是現在有些部門只是要求我們商家盡快拿出國家的法律規定來約束或者恐嚇他們,或者減少自己的麻煩。最後,作為小企業,我們只能像那些有毒的壹樣。因為我們在法律和程序面前毫無抵抗力,為了繼續謀生,只能任由吸血鬼隨意咬我們。
但是,作為壹個尋找法律漏洞,以敲詐勒索等非法手段謀取不義之財的專業人士,相關部門的領導明明知道哪些所謂的造假者是犯罪團夥,為什麽不去調查整治那些人呢?每個公民都有保護自己權益的權利,但是通過維權惡意斂財獲取不義之財合法嗎?
發展農村電商,鼓勵草根創業,作為農村電商,我們由於條件等先天原因,接受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有限,在很多法律條文面前可以說是空白。作為生產經營者,依法經營是必須的,但是所謂的以謀取個人利益為主的“打假人”合法嗎?國家法律是否支持個人打假?
最後,我只想說,在中國目前的環境下,在基層創業真的太難了。很大程度上,國家的法律法規根本跟不上很多新生事物的發展。作為公民個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是必然的,但即使惡意鉆法律空子敲詐勒索恐嚇他人,也是不能支持的,因為這也是違反法律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國家制定壹切法律法規的初衷都應該是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即使有壹天真的觸及了法律,對於實施者來說也要理性判斷。首先應該以法律為依據,考慮是否真的傷害或損失他人,而不是壹味的施壓和懲罰!對於惡意的或者有其他目的的投訴人,要嚴格依法處理,而不是壹味讓步。最後,我呼籲大家,壹個公平的法治社會,需要大家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