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刑法第203條規定:
納稅人未繳納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未繳的稅款,數額在壹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未繳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二、《刑法》第201條規定:
納稅人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采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前兩款行為多次實施而未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壹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發出追繳通知書,補繳應納稅款和滯納金,受到行政處罰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但五年內因偷稅受過刑事處罰或者兩次以上被稅務機關給予行政處罰的除外。
4.如果涉及增值稅專用發票,刑法規定的增值稅發票犯罪最高可判死刑。沒有保釋。在中國,應當逮捕的人,如果被發現患有重病、懷孕、哺乳自己的嬰兒,或者犯罪情節輕微,可以取保候審。司法機關會將申請取保候審的人和擔保人取保候審,然後釋放。
擴展數據:
首先,本罪有兩個主體:
1.自然人犯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以上二十萬以下罰金;
2.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照自然人所犯的罪處罰。
二、本罪的核心:
1.?藏起來。
2.?蓄意破壞。
註1:無論行為目的是什麽,只要隱匿、銷毀會計憑證,情節嚴重,就構成本罪。
註2:對單位犯罪,實行雙罰制。即對單位處以罰款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三、犯罪的客體,應依法保全:
1.?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
3.?財務會計報告;
4.其他會計信息。
四、作為會計人員,我們必須做好風險防範工作:
提醒1:企業不要設置內外賬或兩套賬。
提醒二:公司財務資料壹定要妥善保存壹定年限,記得銷毀。
提醒三:做好日常會計交接,分清保管會計資料的責任人。
提醒四:對於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材料,壹定要做好證據說明。
提醒五:單位建立內部控制,明確會計檔案保管責任。
提醒六:企業要建立良好的電子文件備份系統。
提醒七:會計檔案要按規定銷毀。
法律依據1:
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是指故意隱匿、故意銷毀負有法定保存義務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行為。
《刑法》第壹百六十二條規定,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2:
2010《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規定)第八條規定,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1.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涉案金額50萬元以上的;
2.隱匿、故意銷毀或者拒絕移交依法應當向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和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偷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