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廣西南寧這件事對孩子的傷害是最大的。肖睿每天都去上學,她做夢也沒想到自己會突然變成壹個父母不想要的孩子。雖然肖睿的父親很難接受這件事,她被騙去為別人養子,但換句話說,血緣關系真的那麽重要嗎?畢竟,肖睿也是她愛了五年的兒子。拋開五年的家庭關系,在法律上,肖睿的父親仍然是他的法定監護人,法律上的父子關系是不可否認的。如果真的不打算養肖睿,那就得先去法院變更肖睿的監護人,也就是通過法院判決,斷絕與肖睿的父子關系。只有在法院判決斷絕他們之間的父子關系後,肖睿的父親才能真正對肖睿視而不見。
肖睿的父親作為肖睿的法定監護人和法定父親,必須承擔肖睿的監護責任。其目前的行為已構成遺棄罪。對於肖睿的母親來說,孩子是她生的,從生物學上和法律上來說,她都是肖睿的母親,所以肖睿的母親如果消失是逃不掉的。
去年重慶就有這樣壹個案例。壹個19歲的女孩在廁所生了個兒子,然後偷偷把孩子扔進了垃圾桶。淩晨時分,清潔工阿姨聽到垃圾桶裏有小孩在哭,於是趕緊過去查看,發現裏面有個小孩,渾身是垃圾,馬上報了警。幸運的是,孩子沒事。後來經過警方監控,她找到了那個女孩。原來是。
女孩想偷偷把孩子扔掉,就當什麽都沒發生。沒想到,警察找到她後,對她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因為她的無知已經構成了遺棄罪。鑒於女孩無力撫養孩子,最終孩子被送到福利院,女孩因構成遺棄罪被判刑壹年。
關於遺棄罪的知識點
壹.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1條規定,遺棄罪定義為:對負有扶養義務的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家庭成員,拒絕扶養、撫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條中的家庭成員包括但不限於有血緣關系的家庭成員,以及法律上的家庭成員,這還包括例如對養父母的撫養義務、對養子女的撫養義務、法定監護和撫養義務。結合本案,肖睿的母親直接構成遺棄罪,而肖睿的父親雖然不是肖睿的親生父親,但卻是肖睿法律認定的父親,因此肖睿的父親拒絕撫養肖睿,也構成遺棄罪。
二、構成要素
構成遺棄罪的要件是有拒絕撫養、扶養、撫養能力,並負有法定監護、照顧義務的老年人、兒童,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殘疾人或者患病病人,均可構成本罪。
第三,結合本案的分析
首先,構成遺棄罪。不是指父子或者其他沒有血緣關系的家庭成員有撫養、贍養、扶養的能力和義務,而拒絕撫養、贍養、扶養,不構成本罪。本罪的構成不是由血緣關系界定,而是由贍養、扶養、撫養的法律關系決定。
列表描述
結婚三年後,張三合和小梅領養了壹個女兒,名叫莎莎。在法律上,張三合與薩沙構成收養關系,構成養父對養女的義務和監護責任。後來,張三合和小梅離婚了,但張三合的養女薩莎的父女關系仍然存在。因此,張三雖然與莎莎沒有血緣關系,但法律上的監護責任依然存在,所以張三有撫養莎莎的義務。如果張三拒絕撫養莎莎,可以構成遺棄罪。
馬是馬大哈的養子,他們沒有血緣關系,但馬仍有贍養養父馬大哈的義務。如果馬顏楷拒絕撫養馬大哈,可以構成遺棄罪。
3.馬顏楷與小美結婚後,小美患病,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生活不能自理。馬有贍養小梅的義務。雖然他們沒有血緣關系,但存在法律上的夫妻關系。馬有義務贍養生病的小梅。如果馬顏楷拒絕撫養小美,可以構成遺棄罪。
五歲男童在幼兒園被親屬遺棄,肖睿的父親和母親均構成遺棄罪。即使肖睿的父親與肖睿沒有血緣關系,但在法律上仍認定為父子關系,所以肖睿的父親仍有贍養肖睿的義務,現在拒絕贍養,構成遺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