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的來說,中國的疫情防控法律體系是比較健全和完善的。根據憲法的規定和精神,中國制定了《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境衛生檢疫法》、《基本醫療保健與健康促進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壹系列疫情防治法律法規。 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也為各級政府和醫療衛生機構采取防控措施,以及其他單位、組織和公眾參與防控活動提供了相應的法律依據。 其中,針對不足和缺陷,應及時完善疫情防控的相關立法。要認真評估和補充《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具體方法、目錄和標準,擴大法律調整範圍,建立人工繁殖的強制許可制度,對繁殖物種、交易物種、食用和藥用物種、用途和範圍等作出詳細規定;認真評估補充《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疫情信息發布、疫區分類、應急指揮組織、應急物資保障、法律監管等法律法規的設計;加快社會補償法、緊急狀態法、生物安全法的立法進程,為抗擊疫情、阻擊戰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目前,中國已經建立了重大疫情防控體系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機構。目前,中國已經建立了重大疫情防控體系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體系。但成績的背後,也折射出壹些不足、漏洞和弱點。從執法角度看,要抓緊研究解決這次疫情防控反映出的執法體制權責分離、執法機制對接不暢、執法資源不對稱、執法力量不匹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法治思維不到位、執法理念跟不上、治理方式粗放等問題。在後續應對和依法防控工作中,要從嚴格執法、建設法治政府的角度,堅持底線思維和系統思維,堅持應急法治原則,以防疫為抓手,查漏補缺,著力完善重大疫情依法防控體制機制,依法完善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要加強市場監管,堅決取締和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市場和貿易;堅持法定職責,法無授權不可為,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存權和治療權;依法做好疫情報告和發布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依法有效防控,彰顯建設法治政府、責任政府、服務型政府的決心和誠意,體現依法行政的治理效率和制度優勢。?
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全民守法是基礎。疫情防控期是壹個不尋常的特殊時期。為了維護公眾的利益,國家按照法定程序出臺了壹些特殊措施,這是符合法治精神的。每個公民都應理性看待特殊時期的防控措施,積極配合,自覺遵守。要實現全民守法,首先要做好普法工作,讓全體公民都懂法。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責任制,根據執法對象、服務對象和主管領域,加大以案釋法、以案釋法、生動普法的力度,讓人民群眾真正熟悉法律規定,明確行為邊界,知道自己在疫情防控中的權利義務。同時,要努力化解疫情防控過程中的各種矛盾糾紛,積極為困難群眾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這次疫情是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壹次大考驗。中共中央的方針是“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空,精確決策”。要高度重視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用法治思維在法治軌道上工作,早日戰勝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