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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鄉創業沒有土地怎麽申請土地?如何辦理用地手續?

網友:我鎮上有個小夥子,在廣東打工多年。他現在準備回老家創業。據估計,他將在他的村莊占用大約400平方米的集體土地。他能用農村集體土地辦企業嗎?如何辦理用地手續?

第壹,興辦鄉鎮企業可以申請集體土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政策的通知》等法律法規,興辦鄉鎮企業、建設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村民住宅需要集體經濟組織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鄉(鎮)村規劃。涉及占用農用地的,必須先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造住宅經依法批準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準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稱依法申請的國有土地,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征收的原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第59條規定: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農村村民住宅和其他鄉(鎮)村建設,應當符合村莊和集鎮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建設用地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並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六十條、第六十壹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特別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政策的通知》,除興辦鄉鎮企業、建設鄉(鎮)村設施和公益事業外,村民可以申請集體土地;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非農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鄉(鎮)村規劃,沒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的,不得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個人簽訂協議,將農用地和未利用地轉為建設用地。非法占用耕地挪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破壞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PS:什麽是鄉鎮企業?《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鄉鎮企業,是指在鄉鎮(含轄村)組織起來,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民為主體,承擔支農義務的各類企業。前款所稱投資主導,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民投資超過50%,或者雖不足50%,但能夠起控股或者實際主導作用。符合企業法人條件的鄉鎮企業,應當依法取得企業法人資格。?

二、如何申請鄉鎮企業建設用地?

鄉鎮企業使用農民集體土地,按照下列程序審批: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建設單位應當持有關建設項目的批準文件,向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2、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用地申請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3、按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審批權限,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批,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4.建設用地經依法批準後,申請用地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繳納相關費用,占用耕地,並履行開墾新耕地的義務;

5.項目竣工後,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土地利用和耕地情況進行驗收,經審查合格後辦理土地登記手續,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使用國有土地的鄉鎮企業,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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