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多見於國務院和各部委依據法律法規制定的實施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
方法和意見多是對某壹法律法規在適用中發現的問題的解決辦法、規則和建議。
顧名思義,實施細則就是實施某些法律法規的具體操作方法和程序。
這裏的法律法規比其他的更有效。
法律、通知、條例、辦法、規定、意見、決定、解釋、批復、細則、公告,以及這些法律法規的層級?法律是最高的,它就是法律。
條例和辦法屬於部門規章。
規定、意見、解釋、細則是部門規章。
公告、答復、決定、公告都是部門意見。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屬於法律嗎?不屬於基本法,屬於部委行政法規。法院可以參考案例,但不能直接適用。
鄉鎮* * *是否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制定地方性的實施細則、規則、規定、辦法?鄉鎮* * *無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制定本地區的實施細則、規則、規定和辦法。他們只能做決定。
《旅行社條例》的實施細則是什麽?妳好,雲南山羊為妳解答。
屬於旅遊法,旅遊法中很多條款都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希望大家出門旅遊前壹定要看旅遊法,這對在妳的旅遊很有幫助。
麗江點星戶外祝妳生活愉快。
論實施細則的法律效力和地位,實施細則是法律授權的機關在不違背法律原則的前提下,為使法律易於理解和操作而作出的具體、詳細、可操作的解釋性規定。實施細則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遵守,但其法律效力低於法律,不能與本法相抵觸,不能作超出本法的擴大解釋。制定實施細則對於完善立法、保證法律正確實施具有重要意義。
主要看這個法律的細則,如果憲法,法律的細則肯定大於地方性法規,如果地方性法規的細則低於地方性法規!
我國對運輸火藥的處罰有哪些法律法規和實施細則?
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具有五臺以上經檢驗合格的專門用於危險貨物運輸的車輛和設備;(二)有經當地市級人民交通主管部門考核合格並取得資格證書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3)運輸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配備必要的通訊工具;(四)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五)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和運輸車輛營運證(道路運輸證)。
必須指出的是,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包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和使用自有車輛為單位(個人)從事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兩種情況。
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毒性、腐蝕性、放射性,在運輸、裝卸、儲存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和環境汙染,需要特殊防護的貨物。以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壹覽表》(GB12268)中所列的危險貨物為準;未列入危險品清單的,以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結果為準。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下簡稱專用車)是指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貨車。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是指使用專用車輛通過道路運輸危險貨物的全過程。
16、《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運輸,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運輸的貨物為危險化學品,違法所得5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2萬至20萬罰款。運輸的貨物屬於危險化學品以外的其他危險貨物,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以3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
(二)使用無效、偽造、塗改、註銷等失效的道路運輸證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
(三)超越許可事項,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
(四)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
第五十三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托運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2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駕駛員、押運員和裝卸管理人員未取得從業資格證的;
(二)托運人托運危險化學品未告知承運人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名稱、數量、危害和應急措施的;或者需要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發貨時沒有添加;
(三)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的規定,未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的。
第五十六條道路運輸危險貨物的企業或者單位,擅自為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特種車輛、罐式特種車輛加裝罐體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非法制造、銷售、運輸、儲存民用爆炸物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處罰。
違反本條例規定,生產、儲存、運輸、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或者特別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許可生產、銷售民用爆炸物品的,由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生產、銷售活動,處654.38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民用爆炸物品和違法所得。
違反本條例規定,購買、運輸民用爆炸物品或者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爆破作業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非法購買、運輸、爆破作業,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非法購買、運輸、爆破作業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和違法所得。
請問什麽條例是法律法規,什麽條例的實施細則也是法律法規嗎?立法法規定
法律壹般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
行政法規,如條例,屬於國務院規章。
條例的實施細則由國務院各部委制定,屬於部門規章。
紀律處分條例實施細則中國市* * *紀律處分條例
第二十壹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依照規定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壹)主動說明本人應受黨紀處分的問題;
(二)主動舉報同案被告人或者其他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經調查核實的;
(三)主動挽回損失或者有效防止危害結果發生的;
(四)主動退出違法所得的;
(五)其他立功表現的;
(六)本條例分則另有規定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依照規定從重或者加重處罰:
(a)強迫或唆使他人違反法律;
(二)串供或者偽造、毀滅或者隱匿證據的;
(三)阻止他人揭發、提供證據的;
(四)包庇同案被告人或者打擊報復批評者、檢舉人、控告人、證人等人員的;
(五)其他幹擾、阻礙組織評審的行為;
(六)本條例分則另有規定的。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開除黨籍:
(壹)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主刑(含緩刑)的;
(二)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
(三)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含三年)的。
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含三年)或者管制、拘役的,壹般應當開除黨籍。對不能開除黨籍的個人,要按照黨員批準權限的規定,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lawxp。/statute/s973421。#div12415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