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 * *犯罪,是指二人共同實施的故意犯罪。”因此,在我國刑事訴訟法的基本理論中,* * *犯的構成標準表述為以下三項:
1.在違法犯罪的主觀層面上,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這實際上包括以下三個層面:
(1)***服刑人員了解到自己不是單獨實施違法犯罪,只是與他人共同實施違法犯罪,***服刑人員有交往或者有犯罪意圖的交往。
(2)***囚犯預見到刑事犯罪的特征和刑事犯罪對社會發展造成損害的結果。
壹般而言,違法犯罪是指違反我國法律,對社會發展造成壹定危害,依照法律法規應當受到刑事處罰的個人行為。除了刑法的分則外,刑事訴訟法還在總則中對違法犯罪的特征和特點,即違法犯罪的基本要件作了抽象的要求。
1.對社會發展有不良影響。也就是說,侵權人的作為或不作為的個人行為對社會發展造成壹定的危害,這是涉嫌犯罪最本質或最基本的特征。壹個個人的行為並沒有對社會發展造成負面影響,換句話說,並沒有破壞壹切正常的公共秩序和穩定,所以不需要根據法律法規進行勸阻或處罰。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要求,對社會發展產生不利影響的重點個人行為包括:損害領土完整、領土主權和安全的個人行為;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黨、推翻社會主義社會的規章制度的個人行為;破壞公共秩序和社會秩序的個人行為;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人民所有的資產的個人行為;侵犯中國公民全部資產的個人行為;侵犯中國公民人身自由、民主權利和其他支配權,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發展的個人行為。這壹要求規定了涉嫌犯罪必須是危害社會發展的個人行為,任何危害社會發展的個人行為都不能認定為違法。
2.這是違法的。刑事犯罪應當是刑事訴訟法嚴格禁止的個人行為。違法犯罪工具
有各種危害社會發展的個人行為,不僅包括各種違反紀律的行為,也包括違反社會公德、破壞組織紀律的個人行為。因為各種危害行為違反的行政倫理不同,社會發展水平不同,並不是所有危害社會發展的個人行為都是違法犯罪的。
只有當社會發展損害達到壹定程度,必須使用酷刑加以禁止時,刑事訴訟法才要求其違法。鑒於其他違反法規、社會公德或者破壞組織紀律的個人行為,雖然對社會發展也有壹定的不良影響,但可以依據其他法律法規或者社會發展行為準則進行規範和解決,此類個人行為不屬於刑事訴訟法的規範範疇。
3.有被折磨的沖動。違法犯罪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要求應當受到懲罰的個人行為。這壹特征是由違法犯罪的社會發展的不良影響和拓寬犯罪違法性的法律法規的不良影響造成的。如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某壹種個人行為是違法犯罪的,但不要求刑訊逼供,那就失去了實際意義,也不容易產生社會發展的實際效果。如前所述,個別違反規定的行為不壹定涉嫌犯罪,有些是根據其他法律法規進行調解的。只有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要求應當受到刑事處罰的個別行為才被認為是違法犯罪。刑事訴訟法要求有某種違法犯罪,同時必須要求有相應的酷刑。因此,被刑訊逼供是違法犯罪不可或缺的特征。
以上是刑事訴訟法對什麽是犯罪的抽象要求。考慮到實踐活動中各種情況的多樣性,法律法規不可能太過確定,所以刑事訴訟法要求同時具備情節明顯輕微、無害的,不認定為違法。也就是說,雖然個別行為人的行為違反了法律法規,但情節明顯輕微,其社會發展損害尚未達到應當受刑罰處罰的程度。根據法律法規,不屬於違法犯罪。這壹要求使得刑事訴訟法對違法犯罪的界定更加全面有效。刑事訴訟法對違法犯罪定義的要求是區分罪與非罪的基本準則。
4.***服刑人員都期望壹項刑事犯罪是有效的,會危害社會發展,但在某些情況下,部分* * *服刑人員對危害結果是縱容的(即間接故意)。在違法犯罪的客觀層面上,必須有共同犯罪行為。幾個服刑人員的行為偏向於同壹個犯罪對象,個體行為在客觀上相互聯系、相互配合,成為統壹的整體犯罪行為。在不良後果的情況下,各侵權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邏輯關系。
5.在犯罪主體層面,必須是達到法律規定的強制年齡,具有刑事處罰能力的兩人以上的普通合夥人和企業。在我國刑事訴訟法中,對* * *犯的定義是意思和個人行為的結合。在我國刑事訴訟法中,否認片面犯罪人的存在,認為片面犯罪人沒有共同故意,沒有個人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