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仿制藥技術合同是否有效?
仿制藥技術合同壹般無效,仿制藥可能被認定為假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壹百四十六條行為人和相對人作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意思表示隱匿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153條
違反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壹百五十四條惡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八百五十條技術合同無效。非法壟斷技術或者侵犯他人技術成果的技術合同無效。
二、技術合同的條款是什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四十三條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許可、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權利義務的合同。
訂立技術合同的目的訂立技術合同應當有利於知識產權保護和科學技術進步,促進科學技術成果的研究開發、轉化、應用和推廣。
第845條
技術合同的主要條款技術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項目名稱、標的物的內容、範圍和要求、履行的計劃、地點和方式、技術信息和資料的保密、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利益的分配方式、驗收標準和方法、條款和條件的解釋以及其他條款。
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研究和技術評估報告、項目任務書和計劃、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以及其他與履行合同有關的技術文件,根據當事人的約定,可以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技術合同涉及專利的,應當寫明發明創造的名稱、專利的申請人和專利權人、申請日期、申請號、專利號以及專利權的有效期。
第846條
技術合同價款、報酬和使用費的支付方式由當事人約定,可以壹次付清,也可以壹次付清,可以分期付款,也可以支付使用費或者使用費加預付入門費。
約定支付使用費的,可以按照專利實施和使用技術秘密後的產品價格、新增產值、利潤或者產品銷售額的壹定比例,或者以其他約定的方式計算使用費。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是固定的,逐年遞增,也可以逐年遞減。
約定使用費的,當事人可以約定查閱有關會計賬目的方法。
第847條
職務技術成果的產權歸屬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可以就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合同。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訂立技術合同轉讓職務技術成果時,職務技術成果完成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
職務技術成果是執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任務,或者主要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取得的技術成果。
第848條
非職務技術成果的產權屬於非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和轉讓權,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可以就非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合同。
第八百四十九條技術成果的人身權屬於完成該技術成果的個人,享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文件中寫明自己是該技術成果完成人的權利,以及獲得榮譽證書和獎勵的權利。
第八百五十條技術合同無效。非法壟斷技術或者侵犯他人技術成果的技術合同無效。
雖然我國的法律制度沒有明確規定仿制藥的相關條款,但是如果生產銷售的藥品不符合國家標準,就有可能按假藥處理。因此,人們或合法組織在日常生活中最好不要生產或銷售仿制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