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 * *產黨是執政黨,在國家生活中處於領導地位。它在監督憲法和法律的實施,維護國家法制統壹,監督黨和國家政策的執行,保證政令暢通,監督各級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防止權力濫用等方面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中國* * *產黨監督的重要作用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實現。首先,中國* * *產黨作為中國各族人民的領導核心,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領導人民遵守和實施憲法和法律,保證憲法和法律的實施。黨領導和動員人民群眾和各種社會組織對所有監督對象,特別是執政黨組織和黨員幹部進行廣泛監督。1987中共中央提出“要建立制度,制約和監督黨和國家的高級領導人特別是最高權力者嚴格遵守憲法和紀律,不能不受任何限制地自由行動,使我們黨和國家的治理基本上靠制度而不是靠個人。”其次,按照黨要管黨的原則,運用黨內民主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對黨員特別是領導幹部的嚴格監督。壹方面,通過擴大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權利,充分發揮全體黨員和黨組織在黨的監督中的作用。另壹方面,建立健全黨內監督的規章制度,充分發揮黨內監督機制的功能。1997年3月,中國* * *中央頒布了《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試行)》,這是壹部關於黨員廉潔從政的基本黨規,規定了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諸多行為規範和監督懲戒措施。此外,還有領導幹部報告個人重要事項、收入申報、收受禮品登記制度、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等黨規黨紀。黨的各級紀律檢查機關是實現黨的監督的重要職能機關。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對自己的黨員和黨組織的活動實行全面監督,有權對違法亂紀者給予紀律處分。當然,黨紀不能代替國法。對於觸犯法律的,有關國家機關也要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②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以下簡稱CPPCC)是中國* * *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也是中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指出:“CPPCC要加強對國家重大政策、重要地方事務、政策法令執行、人民生活和統壹戰線重大問題的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長期以來,CPPCC在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同時舉行已經成為壹種習慣。CPPCC委員通過視察、調查和研究進行的法律監督在實踐中發揮了積極有效的作用。
在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在人民內部,不同社會階層和社會群體的人民由於經濟利益、生活方式、文化素養和意識水平的不同,有著不同的政治訴求。他們必須通過某些政治組織或社會團體來反映他們的觀點和願望。我國的民主黨派是壹些社會主義工人和壹些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的政治聯盟。作為參政黨,他們可以通過各種形式和渠道積極開展法律監督,是法律監督的重要社會力量。
社會組織法律監督主要是指工會、共青團、婦聯、城市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消費者保護協會等社會組織開展的法律監督。工會、共青團、婦聯是中國* * *產黨聯系廣大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在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中發揮著民主參與和監督的重要作用。城市居民委員會和農村村民委員會是群眾自治組織。消費者協會等協會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發展起來的利益集團,人們在其中參與社會監督,保護自己。這種監督作為壹種集體監督,在某些特定領域可以發揮重要的監督作用。輿論監督主要是指借助媒體進行的新聞輿論監督,最能體現社會監督的廣泛性、公開性和民主性,能有效影響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發揮其他監督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
新聞輿論的法律監督由新聞媒體實施。它既是憲法規定的公民言論出版自由在法律監督領域的具體運用,也是人民監督在新聞出版領域的體現。在現代社會,記者通過報道和評價社會事件來參與社會和政治生活。記者憑借其職業敏感性,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大眾傳媒對社會生活進行廣泛甚至無孔不入的報道,因此在社會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有些國家甚至稱新聞媒體為“第四政府”。新聞輿論監督因其反應迅速、傳播廣泛,具有相當的道德影響力和震懾力。同時,新聞輿論監督可以在法律監督中起到防微杜漸、防患於未然的作用。壹切嚴重的、惡劣的腐敗事件和腐敗分子,都有壹個從小到大、由輕到重的發展過程。如果有壹個有效的輿論監督機制,及時將黑幕權錢交易等腐敗醜聞公之於眾,使之成為眾矢之的,那麽腐敗現象的滋生和蔓延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得到遏制。中國古人說:“民有口,尤地有山川,錢有花;特別是,袁遺和燕窩的關系是建立在溫飽之上的。口的宣言也是,善惡有報,善舉有敗準備。所以,用錢者,衣食者也。”(論普通話和周瑜)我這裏說的是民眾言論的好處,包括輿論監督的作用。人民群眾的直接法律監督是當代中國法律監督制度的基礎和力量源泉。公民有權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監督國家機關對公權力的使用。
群眾監督是指群眾直接進行的法律監督。這種監督的主體是公民個人;對象是壹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政黨、社會團體、社會組織和大眾傳媒。監督的內容包括:國家立法機關行使國家立法權和其他職權的行為,國家司法機關行使司法權的行為,國家行政機關行使國家行政權的行為,政黨依法參與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的行為,社會團體和社會組織參與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的行為,普通公民的合法活動。中國憲法規定,中國人民和國家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以及社會事務。公民有權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明事實,負責處理。誰也壓制不了,誰也報復不了。根據我國憲法,人民的法律監督權是我國人民擁有的國家權力不可或缺的表現形式和組成部分。群眾的監督是壹種法律行為。它既可以直接督促監察對象改正錯誤、改進工作,也可以啟動訴訟程序或國家權力機關的監察。任何破壞或阻礙人民行使監督權的行為都是違法的,都應該受到法律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