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誰是法律上的近親?

誰是法律上的近親?

誰是法律上的近親?中國法律中的近親屬在不同的法律部門有不同的含義。

民事領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幹問題的意見(試行)》(1988 65438+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第十二條規定,民法通則規定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本法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繼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行政領域:《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幹問題的意見(試行)》(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499次會議討論通過)第十二條規定,有權提起訴訟的公民死亡的,其提起訴訟的近親屬為原告。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在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的《關於執行

《關於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範圍的規定》(令第2號)第二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8)規定,本規定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的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刑事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六)“近親屬”是指丈夫、妻子、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兄弟姐妹。

這說明在我國法律中,民法和行政法中“近親屬”的含義是壹致的,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刑事訴訟中的“近親屬”範圍較小,僅包括丈夫、妻子、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和兄弟姐妹。

對比上述法律規定,我們發現刑法中“近親屬”的含義明顯不同於民法和行政法中的兄弟姐妹,除了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在民事和行政法律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收養的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由於“兄弟姐妹”的表述不壹致,範圍肯定是不壹樣的,因此可以推定,在刑事訴訟中,兄弟姐妹僅指與父母、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不包括被收養的兄弟姐妹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民事、行政和刑事訴訟中提到的子女應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所說的父母應該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誰是近親?妳的叔叔、阿姨、舅舅和他們的孩子是近親,他們的叔叔、阿姨、舅舅、阿姨也是妳的近親。

丈夫的姐姐是法律上的近親嗎?不屬於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兄弟姐妹。

哥哥和姐夫是法律上的近親嗎?哥哥和姐夫不是法律上的近親。兄妹是法律上的近親。

法律上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工傷保險條例》中的近親屬是指誰?《工傷保險條例》中的近親屬,是指有撫養關系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

關於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範圍的規定

第二

本規定所稱供養親屬,是指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兄弟姐妹。

本規定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包括死後子女;

本規定所稱父母,包括有撫養關系的生父母、養父母和繼父母;

本規定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的兄弟姐妹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近親屬證言的法律效力:當事人有利證言的證明力壹般小於其他證人。

具體規定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

第七十七條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下列原則確定同壹事實的多個證據的證明力:

(壹)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依據職權制作的公文、書證的證明力壹般大於其他書證;

(2)物證、檔案、鑒定結論、勘驗筆錄或者經公證、登記的書證,壹般比其他書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更具有證明力;

(3)原始證據的證明力壹般大於調取證據的證明力;

(4)直接證據的證明力壹般大於間接證據;

(五)證人提供的證言對與其有親屬或者其他密切關系的當事人有利的,其證明力壹般小於其他證人。

法律上的直系親屬是什麽意思?是指有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包括出生人本人和本人所生的血親。前者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後者如子、孫、孫、孫等。

包括哪些近親,要看涉及到哪個方面。

在民事上,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法定繼子女和因撫養、照顧形成的親屬)。

就兄弟姐妹而言,刑法的差異必然是同胞所生。

民事訴訟中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父母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收養的兄弟姐妹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第六款規定,“近親屬”是指丈夫、妻子、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兄弟姐妹。根據這壹規定,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孫子女不屬於刑事訴訟法上的近親屬。

誰是直系親屬?三代以內的近親是直系親屬,妳爸爸,妳和妳爺爺,其他的是近親,也就是妳和妳姑姑。

  • 上一篇:紅包的寓意是什麽?
  • 下一篇:法學研究生和法律碩士的區別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