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重要性:近年來,我國出生人口性別比在1.20:1.00左右,居世界首位。很多地區性別比偏高,造成這個問題的主要原因是女嬰被剝奪了生存權。這種情況深刻反映了重男輕女的思想在我國壹些地區仍然根深蒂固。由於計劃生育的相關規定,孩子的數量是有限的。在壹些落後的農村地區,渴望孩子的家庭往往選擇男胎,打掉女胎。這直接造成了我國總人口中男女比例嚴重失衡。這種嚴重的男女比例失調會給社會治安和生活秩序帶來巨大的壓力。禁止墮胎可以極大地遏制人工性別選擇活動,緩解女嬰因性別選擇因素而流產的局面,改善人口性別失衡及其引發的壹系列社會問題。墮胎不僅會影響人口比例,還會對墮胎女性的身體健康造成極大的傷害。資料顯示,女性選擇墮胎,無論是公開還是秘密,無論是自願還是被迫,都會對女性的生理和精神產生諸多不利影響,甚至會持續很長時間。關於基督教會健康和發展的研究跟蹤了65,438+0,265名兒童,其中包括500名女孩,出生於65,438+0,970年的新西蘭。其中,205個孩子長大後懷孕,90個孩子墮胎。42%接受手術的女性在這項研究之前的四年中經歷過嚴重的抑郁癥,幾乎是其他女性的兩倍。她們也經歷了兩倍於其他女性的焦慮和酒精中毒;三次非法吸毒成癮,自殺傾向高。女性在墮胎後往往會產生負罪感,如懊惱、後悔、抑郁、焦慮、悲傷、無助、失眠、哭泣、做噩夢、不安全感和失落感,嚴重時會影響工作和生活。更嚴重的是,在壹些落後地區,墮胎後的婦女往往受到歧視和不平等待遇。不僅如此,不安全墮胎還會危及女性的生命。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數據,全球每年有8000萬女性進行不安全墮胎,其中8萬人將會死亡。女性隨意流產不僅危險,還可能有嚴重的後遺癥,如流產不全、宮腔內殘留胚胎骨骼或組織等,會造成不孕。人工流產常引起出血、炎癥、宮腔粘連等不孕後遺癥。此外,禁止墮胎可以科學地指導計劃生育政策。墮胎合法化其實是對計劃生育的壹種約束,可以更好的提倡晚育、少生、優生。從大量數據的結果來看,女性反復流產會造成胎兒畸形,甚至流產。禁止墮胎不僅強化了人們的責任感,也促進了人們的優生意識。從某種程度上說,禁止墮胎合法化是促進計劃生育工作發展的又壹有效途徑。
急:墮胎在中國不是壹個陌生的詞,墮胎年齡越來越低。隨著社會的發展,社會風氣越來越文明。男孩和女孩傾向於更輕率地對待性問題,輕率地選擇墮胎。據媒體報道,暑假、寒假、黃金周假期是學生墮胎的高峰期。調查顯示,2007年中國人工流產數為720萬例,2008年為920萬例,呈明顯上升趨勢,年輕未婚女性比例越來越高。為了了解年輕人對避孕的態度和選擇的現狀和變化,每年在世界避孕日,調查人員都會發起壹項全球性的調查。在2013年世界避孕日,調查人員在中國15歲至24歲的年輕人中進行了壹項“對避孕方法的認知和選擇”的調查。結果顯示,我國年輕人存在首次性行為早、婚前性行為普遍的現狀,但缺乏避孕知識和意識。在這種情況下,禁止墮胎無疑可以培養人們的社會責任感,讓人們學會對自己的(性)行為負責,給這種情況帶來很大的改善。此外,由於墮胎數量越來越多,當前墮胎醫療機構良莠不齊,壹些不法分子乘虛而入,在醫療設施不齊全的情況下進行非法墮胎,或者對生理條件不正常的婦女進行墮胎,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和社會和諧。婦女在醫療機構非法墮胎,不僅為違法者或非法墮胎消除犯罪痕跡提供了便利,也為司法機關查處和打擊性犯罪制造了障礙。法律法規禁止墮胎,可以加大對犯罪分子的查處力度,進壹步避免非法墮胎手術的實施。
必要性:流產的過程是在自然分娩前,人為地將胎兒排出或與母體分離。在全球範圍內,“墮胎”往往是壹個犯罪詞,往往與“墮胎罪”聯系在壹起。我國法律沒有關於墮胎罪的規定,究其原因可能與我國長期實行計劃生育政策有很大關系。但隨著社會的發展,它日益演變成壹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墮胎極大地擴大了個人的自主權,導致其性質有時上升到背離社會利益、追求私利的程度,這與墮胎精神相悖,必然導致整個社會秩序的紊亂,從而引發壹系列嚴重的社會問題。因此,通過立法對其進行調整是必要的,也是適當的。目前,我國正處於轉型發展階段,禁止墮胎恰恰可以減少男女比例嚴重失調、未婚先孕等社會問題的發生,進壹步加強社會和諧穩定。
四。可行性目前我國的技術水平可以保證合理避孕,但很多年輕人在婚前性行為時並不了解並采取相關保護措施,導致意外懷孕。這種妊娠完全可以通過加強正確健康的宣傳來避免或減少。此外,通過嚴厲的處罰措施和嚴格的監督機制或連坐機制,可以大大避免各種原因導致的非法墮胎手術。由此可以得出結論,禁止墮胎並非空穴來風,而是基於壹定的社會可行性。因此,基於上述墮胎合法化的四個理由,我們提出以下兩項禁止墮胎的措施:
1,我國應加強相關立法,嚴格禁止對胎兒性別歧視導致的非法墮胎,限制除孕婦身體健康和胎兒先天生理狀況以外的原因導致的墮胎(20周以上胎兒可以離開子宮獨自生活,墮胎違法)。
2.嚴格控制醫療機構實施人工流產,限制對不符合流產條件的孕婦實施人工流產,通過建立坐診制度等監督機制,防止醫生非法實施人工流產。堅決取締非法實施墮胎的小診所,避免地下墮胎。備註:允許墮胎的幾種情況:
(
1)如果對孕婦身心健康的威脅大於終止妊娠,或者胎兒出生時可能患有先天性精神、生理缺陷甚至嚴重殘疾,符合上述任何壹項條件的,允許流產。
(
2)如果懷孕是因為受罪,可以在20周前墮胎。綜上所述,我們認為禁止墮胎應該寫進法律。無論從社會還是法律的角度來看,禁止墮胎無疑將進壹步促進中國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它的實施將進壹步強化人們對責任的認識,糾正不正確的性觀念,增加人們對女性群體的關懷和保護,降低非法墮胎犯罪率,促進計劃生育的實施和減少壹系列嚴重社會問題的發生,在人們心中敲響無形的警鐘。在世界範圍內,墮胎是壹個關系到人們生命和健康的敏感問題,但存在許多爭議。然而,任何觀點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只有正視它,協調好個人與整體、倫理與法律、社會與個人之間的矛盾和沖突,才能在現實社會中找到相對合理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