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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碩士畢業論文

壹.研究背景7

二、研究意義7-8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8-9

第壹章非現場購物消費者後悔權概述9-22

第壹節非現場購物消費者後悔權的歷史演變9-11

壹、消費者禁止反悔權的起源和發展9-11

二、非現場購物消費者後悔權的起源與發展11

第二節非現場購物消費者撤銷權的概念和特征11-22

壹、非現場購物中消費者反悔權的基本概念12-18

二、非現場購物消費者後悔權的特點18-22

第二章非現場購物消費者後悔權的理論分析22-29

第壹節非現場購物消費者後悔權的經濟分析22-25

壹、博弈論分析22-23

二。成本效益分析23-25

第二節非現場購物消費者後悔權的法律基礎25-29

壹、消費者非現場購物禁反言權的產生是合同25-26實質正義的要求

二、非現場購物消費者的後悔權是實現消費者主權的保障26-27

第三,非現場購物消費者的後悔權是法律家長主義理論的體現27-29

第三章非現場購物消費者後悔權法律制度比較29-47

第壹節國外非現場購物消費者後悔權法律制度考察29-34

壹、境外非現場購物消費者撤銷權的起算時間和期限29-32

二、經營者的告知義務國外非現場購物消費者在後悔權32-33

三。國外非現場購物消費者行使後悔權的途徑33-34

四。外國非現場購物消費者行使後悔權的法律效力34頁

第二節我國非現場購物消費者後悔權法律制度考察34-47

壹、關於消費者不容反悔權的國內立法概述34-38

二。我國非現場購物消費者撤銷權法律制度探析38-47頁

第四章我國非現場購物消費者後悔權的完善47-54

第壹節細化了非現場購物消費者後悔權的適用範圍47-48

壹、界定經營者在消費者異地購物中反悔權的範圍47-48

二、擴大消費者非現場購物禁止反悔權的適用範圍48

第二節:規範消費者行使非現場購物禁止反悔權的方式和期限48-50

第壹,明確消費者在非現場購物中行使後悔權的前提條件48-49

第二,限制非現場購物消費者禁止反悔權適用的交易金額49-50

三、細化非現場購物消費者權利行使期限50

第三節:構建非現場消費者後悔權保障機制50-51

首先,打開運營商信用評價系統50-51

二、發揮消費者組織的作用51

第4節界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的責任51-54

壹、消費者責任51-52

二。操作員的責任52-54

結論54-56

參考文獻56-58

在校期間的研究成果58-59

致謝59

模型2

第壹章贓物善意取得的基本理論13-16

第壹節善意取得制度概述13-14

第二節贓物的定義14-16

壹、贓物的概念14-15

二、贓物的特征15-16

第二章:各國贓物善意取得立法模式分析16-20

第壹節評析了否定贓物善意取得的立法模式16-17

第二節是關於確認贓物善意取得的立法模式。

對第3節妥協模式的評論18-20

第三章我國贓物善意取得的法律地位分析20-24

第壹節現行法律的規定20-22

壹、《物權法》頒布前的相關法律規定20-21

二。物權法關於贓物善意取得的規定21-22

第二節我國法律關於贓物善意取得規定的不足22-24

第四章贓物轉讓是否適用善意取得的理論分析24-32

第壹節反駁善意取得的理由不適用於盜竊贓物24-26

壹.我在談論原因24-25

二、成本比較理論25-26

三、社會效果理論26頁

第2節善意取得贓物必須在某些條件下適用26-28

壹、原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必須得到合理保護27

第二,避免買賣贓物泛濫,造成道德危機27

三。關註特定事物對原權利人的特殊意義27-28

第三節確立贓物善意取得制度有條件適用的理論和實踐意義28-32

壹、能夠杜絕法條繁多、觀點混亂的情況,有利於統壹認識28-29

二。維護交易安全符合中國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29-30

三。公平和正義的法律概念30-32

第五章我國贓物善意取得的立法完善32-40

第壹節嚴格規定了贓物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32-34

壹、標的物是贓物32

第二,沒有處置權的人應該是贓物的占有人32-33

三。受讓人在接受標的物時善意行事。

四。受讓人支付了合理的33-34英鎊

五、完成法定公示34項

第2節規定了答辯權,但善意取得的贓物除外34-38

壹.答辯權的性質35-36

二、答辯權的主體36

三。行使答辯權的時限36-37

四。對贓物的免費回復和付費回復37-38

第3節善意取得贓物的特殊問題38-39

I .金錢和無記名證券的善意取得38

二、善意取得贓物作為具有個人性質或感情價值的財產的問題38-39

第四節完善我國贓物善意取得的立法建議39-40

結論40-41

參考41-44

附言44

模型3

壹、刑訊逼供的內涵11-15

(1)刑事訴訟法關於刑訊逼供的解釋11-12

(二)刑訊逼供的內涵12-15

二、刑事訴訟法15-19規定的刑訊逼供預防措施的新亮點

(A)提高了人權保護意識15

(二)制定了法庭取證法定化的法庭調查程序15-16。

(三)正式確立庭審證據判斷原則16-17。

(D)增加司法公開,加強法律監督

三。司法適用中防範刑訊逼供措施的缺失19-25

(1)被告的“如實回答”和“不自證其罪”相互矛盾19-20

(2)刑訊逼供的舉證責任由被告人承擔,不易操作20-22

(3)不能排除刑訊逼供的證據。22-25

四。關於防止刑訊逼供的建議25-33

(1)確立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輔助證據規則和程序規定25-29

(2)確立無罪推定原則,打破法律工作者的主觀誤區29-31

(三)加大宣傳力度,加強業務學習31-32

㈣提高司法透明度32-33

第33-34號結論

參考文件34-36

確認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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