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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化的要素及其功能

“涉黃”課程的性質和目的

1。“法理學”是壹門法學教育課程的主幹(核心),是整個體系中的法學理論學科。這是在法律領域對壹個國家的法制、法治、法律觀念、法律內容、法律原則中的精神實質進行的理論分析和探索。刑法、法學、民商法、刑偵、經濟法、國際法律職業者所創設的基礎理論課程,不是特定的法律部門或法律規則的特定問題,而是註重各部門法內容的理論基礎和方法論意義。在培養過程中,幫助法律基礎課和全體法學本科生提高法律素質,增強法律意識和法治基礎作用,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的理論基礎、指導思想和法律監督。

2。法理學是法學教育的入門課程,通常安排在四年制法學本科的第壹年。法學課程涵蓋的法律基礎知識範圍很廣,可以廣泛涉及法學學科的所有內容。在教學過程中要根據壹年級學生的情況,突出“法理學”的基礎知識,講授基本概念和原理的具體情況。因此,課程的目標是在“法理學”課程結束後的第壹年,學習法律的基本知識和內容。是建立在最壹般的理論知識基礎上的正確的法律觀念,“法理學”的味道,基本原則和基本原則的法學理論,培養專業的法律素質,結合當代中國社會主義法制的實踐,分析社會和法律現象。

3、案例法與其他法律的關系主幹課程:具有憲法、法律體系的歷史與法律基礎課程,在開設這門課程的同時,它是學習的前提和基礎,是各個部門的法律課程。

法律概述

學習目標和要求

在這壹章中,學科案例涉及法理學概念的產生、法理學的發展、資產階級法理學與馬克思主義法理學的原則區別、法理學的研究方法與思路狀況。重點:以法學、共性問題和* * *法律現象為研究對象的整體,其發展於社會領域的基礎學科。法律是適應自身發展和社會革命需要的先例。在法律的歷史發展中,出現了兩種不同類型的法理學,即馬克思主義的資產階級法理學。法理學基礎理論學科在法學學科體系中的地位,以及與其他法學學科的個性、共性和特殊性的關系。

第壹個案例的概念是案例名稱的演變。

法理學的法學理論學科在西方國家通常被稱為“法哲學”;法學。在舊中國,它被稱為“法學通論”或“法理學”。20世紀50年代,前蘇聯的理論模式被稱為“國家與法理論、國家與法權理論”或“國家與法理論”。“1980,北京大學,壽主編的基礎理論教材《法學基礎理論》為主題名。目前出版的資料大多使用“法理學”的名稱。研究

法學是研究社會法律現象及其發展規律的社會科學。

包括壹個國家現行的法律制度、法律體系和法律規範,包括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監督,包括法律的發展變化規律和社會法律現象的消亡規律。

2.法理學是基礎學科領域的法學,是法制建設的宏大基石,是基於整個法律現象及其發展規律的共性問題。法理學的研究對象應該是法律的本體論、發展規律的價值理論探討、法律理論、法律運行理論以及法律教育的作用和法律職業者的內容。

第二個案例的法理學生成

法學的產生和發展有兩個條件:壹是立法的復雜性和廣泛積累,以社區和專業法學研究的法律信息和法律現象為研究對象,經過專門研究,形成系統的法律知識體系。

2、作為壹門獨立的學科,法學是法理學的產物,是現代人類社會發展的產物。近代出現了資產階級法學和馬克思主義法學,產生了法律自身發展的需要和要求的社會革命。

兩種資產階級法學的發展軌跡

在17-18世紀的資產階級革命中,古典自然法學派的自由放任資本主義在19世紀早期占主導地位,功利主義法學派占主導地位《分析》,社會法學派在19世紀晚期和20世紀早期至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占主導地位,因為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

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的變遷

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出現和法學史上的深刻變革主要表現在:

1,馬克思主義法學揭示了法律材料的局限性。

2.馬克思主義科學法學揭示了法律的階級性。

3、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科學啟示

法律地位的歷史性

第三節法理學分支與學科的關系

法理學的統壹,所有分支的有機整體。我們的司法系統由六個部門組成。(1)法學理論、法制史(2)、(3)國內法;(4)外國法律;(5)國際法;(6)“跨學科。

學習和研究法理學的意義

對法理學的學習和研究有助於樹立正確的馬克思主義法律世界觀。有利於提高人民民主和法治水平,為法學的學習和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基礎。為社會主義法治實踐提供理論指導。第四節法學在本研究中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思路。

法學

馬克思主義哲學的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是科學法學方法論的基礎。法學及其自身的研究方法主要有:社會調查法;2.歷史研究方法;3.分析和比較方法;4.系統的研究方法。

兩種法學

要繁榮和發展法學研究思維,必須遵循以下思路:1,堅持馬克思主義法學與發展馬克思主義法學相結合;2、關註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法律規則實踐,大膽借鑒西方法理學的合理成分。

評估要求

法理學概念

記住:(1)(2)法學名稱的演變。

2.理解:(1)方法的研究對象;(2)法理學的研究。

合法農產品的發展

記住:(1)法律規定的生產條件(2)法律條件。

2、理解:壹般理解,各種法學流派發展過程中,資產階級法學的代表人物和基本觀點。

3.目的:馬克思主義法學與資產階級法學的原則區別。

三種方法的法律地位

背熟:(1)法制,學法理學(2)法理學分為

理解:所有法學學生的意義。

3、應用性:結合實際描述案例、法律職業以及在法律實踐過程中的特殊意義。

4 .法學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1,背:馬克思主義哲學與法學方法論的關系。

2.理解:社會調查方法;歷史研究、分析和比較的方法;系統研究。

3、申請程序必須遵循:中國法學的繁榮與發展,研究思路。

第壹章法律概念

學習目標和要求

通過本章的學習,我們可以了解基本的法律概念、法律特征和法律性質。重點:其他社會規範的顯著特征包括在法治國家建立專門規範,普遍適用與國家強制的法律性質不同,法律現象。它的法律性質不同於其他壹切具有基本屬性的法律。分為國家法律、階級性質、物質條件三個層面。法律理念是保證國家制定的或國家實力認可的行為準則的實施,其實質是上升為國家統治階級在社會條件下的意誌總和,做出物質生活決定。本章的重點章節。

法律和法律的意義

廣義的法律特征;法律、憲法、抽象意義上的法律和行政法規由國務院制定;國家承認的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法律文件、判例是習慣性的;狹義的法律在特定意義上是指我國具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規範性法律文件,僅指全國人大和NPC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其他法律。法律

法律現象的基本法律特征有四個獨特的屬性:

1,國家建立了性別。發展和認識兩種制定法律的方法。按照壹定程序制定有關國家機關

創造新的法律規範作為成文法。社會上已經有了壹定的法律行為規範,被國家機關認定為不成文的規定。

2規範性。法律規範有其特殊的邏輯結構,要求人們的行為模式。

調整了社會關系。

普遍適用性。法律的普遍適用性是壹國國家主權範圍內法律或規範的邊界。

遵守壹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公民的法律效力。

在四個國家是強制性的。國家強制力法是建立規則的目的。

軍隊,警察,法院,監獄和其他國家的暴力?國家專門機關依照法定程序使用的班級。

第二定律本質上是

法律現象的外在聯系是法律性質的外在表象,其表現具有法律性質的概念,這種概念是淺層的,相對不穩定的,人們可以通過感官感知。

內部法律關系的法律性質和基本屬性是區別於其他社會規範的法律現象的背後,但內部法律的深刻屬性是相對穩定的,人們只能通過抽象思維來把握。

等級理論本質的法律分析

馬克思主義法學認為,法律的本質可以概括為以下三個層次的屬性:

1,國家會。從上看,主體的法律性質、國家意誌和法律都是國家意誌的表現。

2,階級性。從階級本質、性質和法律的角度來看,次級法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

物質條件。從終極法律本質約束和法律角度看,是由體現統治階級意誌等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

法的本質所帶來的三層次有機整體。在物質制約法的社會結構中的上層建築領域,法律性質的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國家是合法的,法律是統治階級的意誌。在理解法律的本質時,我們必須始終把握法律的多層次性。

評估要求的法律特征

記住:(1)狹義定律(2)(3)國家發展與認同;普通法適用。

2、理解:法律的基本特征。這兩條定律基本上

1,熟記:(1)法律現象;(2)法律的性質。

2、理解:

應用程序法律性質的三個層次:(1)法律體現了統治階級的意誌和對社會公共利益的法律保護;

(2)物質的法律約束和法律關系的相對獨立性。

第二個法律要素

學習目標和要求

在這壹章中,西方學者的法律要求理論的主要代表分別是。奧斯汀的“法律命令論”稱哈特的“法治論”龐德的“命令—技術—理想論”德沃金的“規則—原則—政策論”強調:在法律的三要素中,法治是對行為人的權利和義務進行規定,並設定相應的法律後果。在法治起源和穩定的原則和規範的基礎上,法律概念是對不同法律事實的概括,抽象的* * *形成了具有相同特征的權威領域。在運行過程中,法和法三要素發揮著各自獨特的功能。

第壹部分是西方法學家的法律要素理論。

法律要素相互聯系、相互作用,構成壹個完整的法律體系中的各種要素。

西方法學家的法律要素要點是奧斯汀的“法律秩序論”和哈特的“法律規則”;優秀的紀律、技術和理想”美國德沃金的規則、原則和政策理論。第二部分

法律要素

法律規則明確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為法律後果設定了相應的行為準則,構成了最基本的法律,也是最重要的因素。穩定的原則和準則

法律原則以法律或規則為淵源,是法律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之壹。

法律概念是對不同法律事實的抽象概括?* * *具有權威領域的特征,也是合法性不可或缺的要素。

評估要求

壹個西方法學家的理論,記住了相關的法律要素:(1)法律要素(2)法律秩序,(3)法治。

2、理解:德沃金的法律原則與法治的區別。

兩個法律要素BR />記:(1)法治(2)法理;(3)類型的法律概念。

2.理解:(1)(2)分類法治;法律原則;(3)法律原則的作用

具有法律效力

學習目標和要求

法律效力這壹章理解其含義和分類。重點:調節行為調節人的行為包括引導、預測、評價、保護、法律調節、強制和教育的作用。社會關系中社會角色的“調整”是指社會關系的法律影響,包括階級統治的作用和社會管理的作用兩個方面。在對“”的法律作用的理解上,要註意兩個方面:壹是具有客觀法律效力的法律作用的雙重性,有積極作用,也有消極作用;有限的法律功能,法律行動不是無限的,而是有客觀限度的。本章的重點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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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部分是法律的規範功能和社會功能。

法律功能的法律功能分為兩個層次:壹是法律的規範功能,法律調整行為規範對人的行為的影響,法律的社會功能,社會關系的影響。

法律的規範功能

法律的規範功能是指受法律調整的人對人的行為的影響。調節行為壹般認為,規範功能可以概括為引導、預測、評價、保護、執法和教育。

三大法律的社會作用

法律,法律社會關系,社會關系。“調節”的影響和社會功能壹般被認為是社會角色,包括階級統治和社會管理兩個方面。

& lt/第二節法律的作用,並正確理解法律的作用。

法律的作用具有雙重性,即積極作用和消極作用。法律作用的雙重性在任何社會都是客觀存在的。在任何社會中,適當的法律符合人類社會進步和人類文明發展的方向,其作用是積極的,反之,其作用是消極的。限制

法律

法律在調節人們的行為和社會關系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這種作用受到客觀條件的限制,法律的作用也不是萬能的。法律作用的局限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法律只能調整人的外在行為,而不能調整人的思維。2、法律只能調整人的壹部分行為,而不是全部行為。法律上不可能對固有的未分配利潤做詳細規定,人們的行為方式也各不相同。4、法律不能平等地保護利益。追求法律的形式合理性可能會犧牲實質合理性。6,

評估要求

法律規範的角色和社會角色

1,後面法律效力的正常發揮需要壹定的輔助條件。:(1)法律的規範功能;(2)法律的社會功能;(3)強制性對象

2、理解:(1)調控類型;(2)階級統治的表現;(3)社會管理的績效。

3、適用:法律的規範作用,法律與社會角色的關系。

法律規範的角色和社會角色

記住:(1)法律的積極作用,(2)法律的消極作用。

2、理解:(1)法律負面影響的根源,(2)法律糾紛。

3 .應用程序的表現:綜合分析法律的作用,社會主義法制的實踐,是無限的。

法定價值

學習目標和要求

在通過本章學習法律史的過程中,壹直關註的重要問題。不同的國家,不同的時代,不同的流派,對什麽是法的價值理念和思想有不同的理解,但作為嘉賓的法如何滿足人民的需求,才是* * *關心的問題的核心。“體現了價值秩序,自由和正義是人類社會不可或缺的。重點闡述:法律價值的概念、法律的內在價值與法律價值體系的法律秩序價值和公共安全價值的關系。法律價值的自由,法律與自由的關系。法律正義、法律與正義價值的法律關系的概念

第壹個合法值概述

法律價值是指法律(作為客體)滿足人類、社會和國家(主體)的需要,需要滿足的關系的主題和客體是法律價值。能夠滿足人類需求,符合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才是有價值的。

法律的價值內涵可以概括為三個方面:第壹,法律是其社會角色在發揮過程中能夠幫助實現什麽樣的價值;第二,法律是在各種沖突和矛盾中評價和權衡各種價值的標準;三、它的價值?法律本身總是與民主、自由和平等聯系在壹起。關於

法律價值的內在要求

法律價值的社會性和階級性的統壹;法律價值的客觀性和主觀性的統壹;

3、法律價值的相對性和絕對統壹性,法律價值是目的價值和手段價值的統壹。

三大法律價值體系

法律價值體系是指壹定的社會模式,生產的制約因素構成壹定的價值價值體系,或整個價值規律。它與壹定的社會生產方式相聯系,體現著法的精神,在整個法律過程中始終引導和制約著人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活動。第二節。

/& gt;摘要

有社會秩序的人是在不同的社會交往過程中成長起來的。周期、結構、狀態之間的關系形成了壹個相對穩定的格局。法律是建立秩序的方式,因為秩序是人們在社會中行為的統壹,是建立秩序的方法:首先,它為人們建立統壹的行為準則,以指導人類行為,減少沖突和混亂,協調人際關系,解決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和糾紛,糾正越軌行為,依法懲罰犯罪,規範和約束權力,防止濫用權力和實行專制統治的政府官員。

實現法律秩序

法律秩序的價值社會秩序,井然有序,壹個國家依法建立的法律秩序在民眾中的價值實現主要是通過以下幾個方面:壹是統治階級的統治,法律有助於維持秩序;國家權力運行秩序中的法律保護:第三,法律,依法維護社會經濟有序發展,維護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

這三次社會改革與法律秩序的社會改革密切相關。兩者的關系:社會改革需要法律秩序,社會改革促進法律秩序。勾勒自由

第三節法律與自由...../& gt;自由有兩層含義。第壹,意義上的自由,從外在壓迫和束縛的狀態中解脫出來,稱為“消極自由”,是指以主體的特性為基礎,實現自由的社會幹預的首要條件。自由指的是第二層意思,表現為身體獨立的能力。按照它自己所謂的“積極自由”,它往往幹預(幫助)社會實現自由的首要條件。自由包括兩個方面,壹方面是對自由的客觀必然性的認識,只有人們能夠利用和管理的客觀規律,才有更廣泛的選擇自由。另壹方面,自由也是壹樣的?意義的客觀必然性的條件,對必然性的認識也必須以要求為基礎,需要采取行動來實現自由意誌。

法定價值

法律自由被設定為自由和安全,自由總是體現在法律的範圍內。自由的法律規定是由社會制度和社會、政治、經濟和文化條件決定的。從法律角度講,個人享有壹切自由,但熊不得損害社會義務和他人的權利和自由。

法律要把制度、自由和法治體現為對人的行為的規定,調整人的行為和社會合作的基本框架,在基本的社會結構中與人進行活動和交流,從而實現免費提供的模式。

自由的實現依賴於法律的實施。公民自由是壹種現有的法律形式,但法律並不自動保護公民自由。體現社會生活合法權利的公民自由的實際行使,會轉化為人們的行為。

第四節法律與正義

壹個

有哪些司法管轄區被普遍視為崇高的價值觀?人類社會的正義、理性、行為、活動、思想和制度。正義是壹個相對的概念,不同的社會和階級對正義有不同的客觀標準。正義就是這樣壹種公平的、行為的觀點,思考是否推動社會進步,是否符合社會發展規律,滿足社會絕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需要。最低含量的正義要求社會利益的承擔和分配的社會責任不是任意的,要遵循壹定的規範和標準;正義的普遍性要求按照壹定的標準平等分配社會利益和義務,以保持壹定的中立性。

正義分類

根據參與司法的領域不同,司法可以分為制度司法、形式司法和程序司法。指社會制度的公正,具體地說,社會財富、資源、責任和義務的分配是公平合法的。形式正義的法律制度在執法上是公正壹致的,法律制度本身是否符合正義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所強調的法律制度是壹致的。程序正義是指以法律的形式制定正義的具體步驟和方法,而保證正義的司法制度應該只有在立法過程中是壹樣的,這樣才能保證司法公正,也應該有公正的司法程序。

法律和正義

法律和司法是相互聯系、相輔相成的,司法起到了壹定的作用。在發展中,促進法律正義的最高目標是良性和諧。惡性法律規範之間的差異壹直是法律進化的精神動力。同時,法律也是實現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最低要求是限制暴力的任意使用。運用國家強制性法律保護社會主體的合法權益,懲罰不公正、不合法的裁判糾紛,以實現社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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