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麽時候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第十條《法律援助條例》因經濟困難需要代理的下列事項沒有代理人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公民可以就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刑事訴訟法律援助條例》第十壹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後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三)自訴案件自人民法院受理以來,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2.重慶什麽情況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因經濟困難未委托代理人辦理下列事項的公民,可以申請法律援助:1。請求國家賠償的;2.要求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請求支付撫恤金、救濟金的;4.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5.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請求保護勞動權益的;6.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的;7.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及其流轉中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8.在交通事故、醫療糾紛、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產品質量責任事故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並要求賠償的;9.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婦女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10.刑事訴訟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親屬,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訴案件中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3.在哪裏申請法律援助?
當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需要申請法律援助的,可以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提交本人符合法律援助情形的證明文件。《法律援助條例》於2003年9月1日生效,明確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職責。根據條例第二章第十條、第十壹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托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為其辯護: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七)犯罪嫌疑人經偵查機關首次詢問或者自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未聘請律師的;(八)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九)自訴案件自人民法院受理以來,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十)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十壹)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不審查被告人的經濟狀況。
以上是關於什麽時候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相關知識的詳細介紹。綜上,當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需要申請法律援助的,可以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並提交符合法律援助情形的證明文件。如有其他法律問題,歡迎隨時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來回答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