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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2中國船員刺死韓國海警事件升級。

12 12晚,韓國海洋警察廳壹名工作人員稱,中國漁船仍在事故海域,韓國海洋警察廳正試圖將該船拖回警察基地進行詳細調查。等待進壹步結果後,韓國海洋警察廳將根據調查結果做出進壹步應對。仁川海洋警察署工作人員表示,涉嫌刺死韓國海警的中國漁民現在否認自殺。警察在駕駛艙裏發現了兩把刀。

韓國總統李明博在青瓦臺主持國務會議時,指示有關部門制定強有力的對策,加強海警的裝備和人力,防止悲劇再次發生。65438年6月3日,韓國首都首爾部分韓國民眾悼念65438年6月2日中韓漁業沖突中犧牲的韓國海警李慶浩。據韓聯社、“NEWSIS”新聞網、“MONEYTODAY”新聞網等韓媒消息,韓國部分“保守團體”於當地時間13日下午在中國駐韓國大使館前舉行示威活動,針對壹名韓國海洋特攻隊隊員被中國船員刺死壹事。

“LightKorea”、“北京大韓民國之友”等團體300余人6月3日下午2時在首爾鐘路區中國大使館前集會示威,譴責“中國船員殺害韓國海警”,要求中國“立即道歉”。示威者中,有人主張韓國政府用“軍事手段”對付中國漁民;有人說“中國政府必須賠償殉職的警察,並立即道歉”;還有人表示“如果韓國政府不道歉,將在整個南中國發起抵制中國產品的運動”。

當天,包括老兵在內的約300名示威者在首爾中國大使館外高喊中國人是海盜等反華口號。他們還在中國國旗上噴上抗議字樣。壹些示威者向遇難的海警獻花並鞠躬,而壹些抗議者試圖闖入中國大使館,並與在場的警察發生沖突。壹名示威者甚至將壹輛私家車撞向保護大使館的警車,他後來被警方逮捕。“漁船”、“中國”、“海警”是6月5438+03日《朝鮮日報》網站首頁列出的“熱門關鍵詞”。那天,韓國各大報紙的頭版和社論幾乎都是“中國船長刺死韓國海警”。《中央日報》在頭版文章中將在韓國專屬經濟區非法捕魚的中國漁民稱為“海盜”;《東亞日報》宣稱:“中國海盜又殺人了,所以我們要給點顏色看看”。“嚴懲中國船員!”韓國自由先進黨在5438+02年6月提出的這壹要求,符合韓國輿論的主流情緒。《韓民族新聞》社論提出的問題是:“妳們什麽時候會被中國漁船欺負?”社論說,解決問題的根本在中國手裏。如果已經被稱為G2的中國讓其漁船非法去海外,很難指望中國成為名副其實的東亞秩序調整與繁榮的主角。

韓國《國民日報》社論稱,中國漁船像蝗蟲壹樣蜂擁進入韓國西海(即黃海)專屬經濟區,甚至揮舞武器抵抗盤查。他們交的保證金太少,害怕外交摩擦的韓國政府對肇事者處罰過輕。結果中國政府和漁民看不起韓國,反而批評韓國監管“太野蠻”。社論還稱,由於中國漁民在抓扣現場像打仗壹樣,韓國用準戰爭的方式鎮壓,明確告訴中國“韓國今後將以野蠻應對”。韓國《世界日報》當天的社論更是極端,稱“如果韓國和中國的外交努力白費,韓國是時候明確表示必須使用自衛權來守衛領海了。瘋狗只能用棍子對付。”

韓國《朝鮮日報》壹篇題為《中國南方在處理海警遇害事件上不應手軟》的社論說,中國的漁船越打越兇。他們配有竹槍、斧頭、鐮刀、鐵管等武器,並且為了防止警察上船,會在船邊插上鐵標簽或放上鐵絲網。雖然韓國海警攜帶了手槍、電子沖鋒槍、橡皮彈發射器和電棍,但唯壹壹次真正的射擊是在今年3月。社論呼籲“韓國政府應緊急劃撥預算,大幅擴充艦艇數量,賦予海警決定是否當場動武的權限”。

韓聯社13稱,韓國執政黨大國家黨壹名參議員表示,中國政府應派遣吊唁團,對韓國遇難海警家屬進行禮節性慰問。韓國《國民日報》聲稱,中國最初的反應讓所謂的韓中戰略合作夥伴關系黯然失色,因此“傲慢放肆的中國無法幸免”。學者們說,中國南方的漁民因適用錯誤的法律而被判處30年監禁。

19年4月,韓國仁川地方法院判處中國漁船“魯文漁”號船長程大偉30年有期徒刑。國際法專家於說,韓國的判決對中國來說肯定是不能接受的。因為中國和中國南方沒有劃定黃海專屬經濟區的界限,所以韓方不能利用單方面適用的“專屬經濟區法”對韓國漁民做出判決。

捅了中國隊長韓海軍壹刀:我只是想用刀保護自己。

4月19日,中國漁船“魯文漁”號船長程大偉因刺死壹名韓國海警,被韓國仁川地方法院判處30年有期徒刑。程大偉說:“我是個熱腦殼,太緊張了。當時出於恐懼,想揮刀保護自己。如果我有刀,他們就不會上來打我。我從未想過要殺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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