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有哪些法庭語言技巧?

有哪些法庭語言技巧?

通俗地說,就是?說什麽?用什麽?妳說什麽?。也就是說話的技巧、策略和藝術。下面我為妳整理壹下法庭語言技巧,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寫在前面

說什麽和怎麽說

法律語言包括語言內容和語言形式兩個層面。

通俗地說,就是?說什麽?用什麽?妳說什麽?。也就是說話的技巧、策略和藝術。

法庭語言提問技巧

質疑的重要性1

1,日常質疑可能不重要,但法庭質疑重要?利益輸贏,名譽得失,生死存亡。

2、同樣的事情,如果用不同的方式問,會得到完全不同的效果。

2傳統提問的分類

A.尤其是(特殊的)提問

它的句法特點是使用特殊的疑問詞,這在英語中使用?什麽?開頭如什麽、如何、誰、在哪裏、何時等等。這些疑問詞用來表示問題的焦點,要求回答者提供具體的信息。妳叫什麽名字?李明。

B.選擇問題

其特點是不要求回答者提供新的信息,只提供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項目供聽者選擇。在句型上,有選擇詞(?什麽事?、?還是?),比如:妳是故意去的,還是故意被告知不要去的?有些人不用選擇詞,比如:妳把刀放在哪裏了?腰背?腰部後面的口袋裏。

C.對錯提問

與其他問題不同的是,它可以用點頭或搖頭等肢體語言來表達肯定或否定的回答。屬於選擇性提問的壹種特殊形式,它不要求被調查者提供新的信息,只要求被調查者確認提問信息並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妳不怕殺人嗎?

D.正反問句

它以肯定形式和否定形式並列兩個項目,並讓回答者選擇其中之壹。屬於選擇性提問的壹種特殊形式,不需要回答者提供新的信息。妳去了嗎?不,我沒有。

E.反問句

屬於修辭性提問,是咨詢者毫無疑問地問,自己也知道。妳沒有參與謀殺嗎?

F.其他問題

它由兩部分組成,第壹部分是對壹件事做出肯定或否定的陳述,第二部分是向提問者詢問這種陳述的真實性。屬於是非問題,不需要回答者提供新的信息。妳用刀在背後捅了壹刀,是嗎?

G.提問

屬於反問句,是自問自答。他為什麽中途下車?他為什麽不買把刀?因為他雖然主觀上是故意,但客觀上已經停止了犯罪。

3標準提問和非標準提問

1.提問的主要功能是要求回應、回答和信息。

2.標準提問能體現提問的主要功能,是提問的主要類型,包括具體提問、選擇性提問、正反向提問、是非提問和附加提問;非規範提問運用於修辭學,也稱修辭性提問,包括修辭性提問和修辭性提問。

4開放式提問和封閉式提問

1,開放式提問是指提出問題為回答者提供較大的選擇余地和大量的信息。特別是問題都是開放性問題。開放式提問分為狹義開放式提問和廣義開放式提問。狹義的開放式問題要求信息具體,回答簡短,壹般用詞或短句。問題裏有嗎?誰啊。、?誰(哪裏)?、?哪個(位)?、?哪裏(哪裏)?、?什麽時候(什麽時候)?、?多少(幾個)?疑問詞。如:什麽民族漢族。開放式問題問的範圍很廣,回答者可以自由表達自己的觀點。很難用壹個詞或短語來表達這個答案。為什麽(為什麽)?、?如何(如何)?、?什麽?疑問詞。妳為什麽要殺他?沒錢用。那天正好我們三個人在壹起打了壹上午牌,覺得很無聊。我們想賺點錢,就去市場買了把刀,還租了輛出租車。車開進了森林,我們殺了他,搶走了他的錢。後來呢?

2.封閉式提問是指提問限制了答案的範圍,答案的選擇不是無止境的。答案只能從兩個互斥的選項中選擇:是和不是,同意和不同意,對和錯。除了具體提問和修辭性提問,還包括對錯提問、正反提問和附加提問。

5問題和信息度

1.從要求的信息量來看,問題可以按由大到小的順序排列:(1)寬開題;(2)狹窄的開放式提問;(3)選擇提問;(4)正反問句;(5)壹般來說,肯定是對與錯的問題;(6)壹般否認是非問題,比如妳昨天沒去?;(7)陳述是對還是錯,如果妳昨天沒有去?;(8)附加題。

2.妳提問需要的信息越多,妳對回答者的權力就越小;相反,提問所需的信息越少,對回答者的影響力就越大。

6提問的主導地位

1,哲學家格萊斯(1)提出的對話合作原則:(a)妳可以提供妳所需要的盡可能多的信息(滿足當前的交流目的);(b)不要提供超出妳需要的信息。(2)質量原則:不要說自己相信是假的話;沒有足夠證據的話不要說。

(3)相關性準則:使之相關。

(4)情態標準:(a)應避免歧義;(b)避免含糊不清的詞語;簡明扼要(避免不必要的冗長);有組織。

2.問題本身對回答者有制約或控制,但不同問題的控制力不同,給予回答者的自由度也不同。開放式提問給了回答者很大的自由度;封閉式提問對回答者的控制力相對較強,限制了回答者的控制自由。

3.在開放式問題中,問題的內容越廣泛,提問者知道的越少,提問者對回答者的依賴就越大,給予回答者的自由就越多,對回答者的權力就越小。相反,問題的內容越具體,就意味著提問者知道的越多,提問者對回答者的依賴就越少,給予回答者的自由就越少,對回答者的控制就越大。

4.在封閉式提問中,不同的提問權力是不同的。按照主導力量由強到弱的順序,提問順序為:(1)追加提問;(2)陳述是真的還是假的,如果妳昨天沒去?;(3)壹般否認是非問題,比如妳昨天沒去?;(4)壹般來說,肯定是對與錯的問題;(5)正反問句;(6)選擇提問;(7)狹窄的開放式提問;(8)開放式提問。

7疑問和懷疑程度

1,對於不同的問題,懷疑程度是不壹樣的。根據問題的懷疑程度,從高到低依次為:

(1)廣開提問;(2)對錯題;(3)正反向提問和選擇性提問;(4)附加題;(5)非標準提問(修辭性提問)。

2.在漢語中,疑問程度和疑問詞有壹定的關系。?真的嗎?提問比例?對嗎?強壯。

3.提問形式、提問程度、信息程度、主導與誘導的關系概述:

(1)信息反饋越多,懷疑程度越大;妳要求的信息反饋越少,妳的疑問就越少。

(2)懷疑程度越大,對答辯人的權力越小,給予答辯人的自由越大;要求

懷疑程度越小,對回答者的權力越大,給予回答者的自由度越小;

(3)開放式提問要求更多的信息,更多的懷疑,更少的控制;封閉式提問要求信息少,質疑少,控制多;

(4)封閉式提問歸納性強,開放式提問歸納性弱或無。

4.當提問者不想控制對方,而是想讓對方多說,提供更多信息時,就要多使用開放式問題;當提問者想控制對方,讓對方少牽著鼻子走的時候,就要多使用封閉式提問。

8提問的功能

1.提問的功能表達是指人們用提問能做什麽,能達到什麽目的。

2.英國哲學家奧斯汀?言語行為?理論認為,言語也是行為,任何言語行為都有意圖和目的。提問是壹種言語行為。

3、提問的作用:

(1)詢問:有疑問提出問題。

(2)驚嘆:以否定問句的形式,為了得到說話人的認同,起到驚人的作用。他確實很高,不是嗎?!

(3)修飾:以問題的形式出現,起陳述作用。如果是肯定句,則表示強烈的否定意義;如果是否定句,則表示強烈的肯定意義。這難道不是絕望的理由嗎?!

(4)建議:以提問的形式提出建議。現在做那件事怎麽樣?

(5)認可:目的是渴望對方的認可,接受自己的言語或行為。妳不能這麽說,是嗎?

(6)提供:用於尋求聽者對所提供的東西的接受,常用壹般疑問句來表達。喝杯茶怎麽樣?

(7)允許:允許做某事,用壹般疑問句表達。我可以看妳的信嗎?

4.法庭提問的功能

(1)詢問;

(2)說明或要求;

(3)嘲諷;

(4)申斥;

(5)批評(指責)

法庭語言回答技巧

壹、基本理論

1,確定答案必須參考問題,因為沒有問題就沒有答案。回答要參考問題的語用特征,即言語行為特征。

2、英國哲學家奧斯汀《如何以言行事》(1962)?言語行為理論?。他認為說話是壹種行為。壹個人說出壹個詞,同時進行三個動作:(1)?聲音、詞語等。由言外行為做出的;(2)?言外行為的意圖和力量是指令;(3)?言外行為對聽者的影響、效果或目的。

3.提問的指稱要從兩個層面入手:(1)提問的言外之力?意圖,或功能;(2)提問的語言層面?命題。問題的指稱首先是問題的言外層面,即問題是否有疑問,是否詢問信息。

4.典型問句(無標記問句)?詢問信息的問題;非典型提問(標記性提問)?其他類型的提問。

5.回答行為可分為回答典型問題和回應非典型問題。

二、典型問題的答案

1,當問題是典型疑問句時,接下來要考慮問題的言外行為(命題行為),即答案是否針對問題。相應地,問題的答案叫做?回答?;叫不針對問題的問題?應對?。

2.典型的問答可以分為回復和應答。回應屬於合意和預期行為,無標記;它被標記為處理不希望的和意外的行為。

3.回應行為可分為直接回應和間接回應。

第三,應對行為

1.應對行為可分為對抗型、回避型、無能為力型、質疑型和踢回型。

2.對抗性?不是無能為力,不是心甘情願。被告公然挑釁說他不會提供信息。

3.回避型?為了避免他的尖銳,他。雖然答案提供了信息,但提供的信息與問題無關。回避有兩種:有意回避和無意回避。有意回避是知而不答,無意回避是由於不了解或沒有聽清楚問題等客觀原因造成的。

4.無力?我只好不甘心,無能為力。被調查者無法回答和提供信息。比如?不知道嗎?、?記不清了?這種詞的使用通常伴隨著解釋。

5.題型?文字上有區別。回答者質疑問題的錯誤或預設命題。

6.回扣型?按照愚人的愚蠢來回答他。回答者還是把問題給對方,或者用類似的問題問對方。

第四,回應行為

1,直接回答:直接的、字面上的回答,也叫正面回答。

2.從形式上看(即從信息的角度看),直接回應可分為標準型和附加型。

(1)標準?不多不少,剛剛好,就是標準答案。

(2)附加型?額外添加,供過於求。

3.根據回答者對答案信息和命題的認可程度和負責程度,分為屬於他人、屬於自己、有條件、保留(模糊)四種。

(1)屬於其他類型?這不是我的錯。讓自己保持理智,並經常使用它。他說?、?聽到了嗎?做壹個引導性的回答。

(2)回歸自己的類型?我對我說的話負責,也就是回答者對回答的來源和真實性負責。

(3)有條件?如果滿足條件,也就是在回答前或者回答中有附加條件。

(4)保留(模糊型)?謹言慎行,留有後路,包括各種削弱回答信息的識別性和責任性的方式方法,也稱推脫語、模糊語。就像答案裏說的那樣,對嗎?、?也許吧?像這樣的詞的使用。

4.間接回應可分為迂回和暗示兩種方式。

(1)迂回:就是迂回,沒有給出直接的答案。

(2)蘊涵:需要通過推理知道意義的答案。

動詞 (verb的縮寫)摘要

1,提問和回答都是壹種策略,壹種技巧,壹種說辭。

2、司法人員首先要了解答案的類型和特點,然後再考慮答案的適當性、合理性、合法性和可接受性。

3、在法庭庭審問答中,被問到主導作用時,回答往往是被動的。但答案也是目的主導的選擇。回答的策略和技巧是如何讓回答產生對自己(或自己)而不是對對手最有利的語境效果,同時讓對方覺得妳在雙方目的和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盡可能遵守了回答的合作原則(見Grice的文章《回答與邏輯》);在問答雙方目的或利益相同或目的中立的條件下,回答會產生有利於實現相同目的或雙方利益的最佳語境效果。具體來說就是:第壹,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當妳真的不知道問題的答案時,實事求是,用?無力的回答?。這也是法律規定的原則。第二,當提問者的目的與妳的不壹致或沖突,或者提問的目的對妳不利時,先用回應式的回答,再考慮用間接的回應方式。第三,當提問者與自己的目的壹致時,當問題對自己有利時,盡量提供合作,盡量采取標準的回應行為。

4.在問題合理合法的情況下,從策略的角度來看,回答就是看回答者如何擺脫問題的束縛,如何不被問題牽著鼻子走,如何讓回答不至於讓自己心虛連累,或者通過問題表現出回答的反作用力和回答者的主動性。所以,如何突破提問的限制和支配,是壹個技巧性非常高的問題。

體驗:

(1)?形式是我的,內容不是我的?經典回答。就是這個東西既是我的又不是我的。這樣做就把問題拋到了另壹邊。

(2)不要先直接回答問題?不是嗎?問題,但是解釋為什麽。這樣做可以減弱正面回答帶來的負面效應。

(3)回答之前先聽。不要急著表態,讓別人先表態再回答,主動權在自己手裏。

5.提問者壹次問幾個問題時,回答策略要遵循以下原則:(1)鄰近原則?最近的優先回答;(2)尾重原理?最後壹條最重要,所以優先回答;(3)記憶原理?先記住最清楚的答案。但在審理中,對於多個系列問題應遵循的原則是:(1)優先考慮最有利的問題(或只回答這個問題);(2)優先選擇最容易回答的問題(或者只回答這個問題);(3)優先考慮對妳傷害最小的問題(或者只回答這壹個問題)。

首先,默認

1,預設:原本是哲學中的壹個概念。它是語言學中介於語用範疇和語義範疇之間的壹個概念。違約有廣義和狹義的定義。廣義的定義認為預設是說話的前提。根據這個前提條件的批準者(說話者、聽話者和雙方)的不同,嚴格定義可以分為兩種類型。壹個是,?預設是說話人在說出言語行為之前認為是真實的(或存在的),或者說命題預設是說話人的預設;另壹個是,?預設是需要聽者認可的東西。命題預設不僅是由說話人設定的,還需要聽話人的認同。預設是雙方都認同的東西。

2.讓·史迪威·佩塞認為預設是對話語中被認為是真實的東西的推理。

3.預設是言語行為中可以推導出的背景信息。它的意思是通過推理得出的。

第二,導致預設推理的詞、結構或方式

1.預設觸發語:話語中的某些成分或結構能夠引發人們對預設的推理或聯想,這些成分或結構稱為預設觸發語。

2.預設與提問技巧(所有的問題都包含預設,不同問題預設的方法和信息是不壹樣的。)

(1)是非題:其目的是要求對方確認問題的命題,但問題也傳達了壹種二元設置。它的預設機制是兩種可能性之壹。

(2)選擇提問:在要求對方做出選擇的同時,也傳達了壹種二元設置。它的預設機制是兩種可能性之壹。

(3)正反問句:其預設機制與二元選擇問句和是非問句完全相同。它的預設機制是兩種可能性之壹。

(4)具體提問:疑問詞後面的動作或行為通常是設定好的。

3.前言(傳遞預設命題的重要機制)是指說話人在表達主要命題或信息之前所說的準備或介紹。

4.狀語:句子中傳達已知命題或信息的輔助成分。

5.定語:也可以傳達預設的命題。

6.詞語:詞語本身就有預設。有兩種:表示事實的動詞,比如?後悔?;表示狀態變化的動詞,如?停下來?),表示重復行為的詞。

7.重讀句子:比如?他偷了錢包嗎?。

8.比較結構:比如?妳比我高,更有力氣撬門?。

9.虛擬條件句:往往與真實情況相反。

第三,預設的重要功能和作用

1,勸導

2.感應

3.陷阱:回答往往只關註焦點信息,即問題的提問點,而往往忽略了問題的預設,容易被提問者忽悠,落入陷阱。

壹、明白妳在和誰說話:演講和辯論的目的是說服和說服對方佩服;說服法官接受妳的陳述。記住:在中國法庭上,發言應該對法官,對合議庭,而不是對聽眾。

第二,善於利用沈默。?和其他公開演講壹樣,法庭演講的開頭意義重大。我們已經說過,演講的開頭應該新穎獨特,具有鮮明的個性。不要急著演講!獲得發言權後,要從座位上站起來,沈默壹會兒。演講前的沈默起了很大的作用,因為在這幾秒鐘裏,聽眾了解了演講者,並對他形成了初步的印象。此外,在演講前的沈默中,演講者開始與聽眾進行眼神交流。最後,演講前的沈默有助於平靜妳的情緒。?

第三,用感性的語言說服人。愛有兩層含義。第壹,公訴人或律師要全身心投入自己接手的案件和要論述的觀點,要有真情實感;二是在法庭上同時訴諸彼此的感情。

第四,使語言栩栩如生。法庭的語言要莊重,但演講的語言要盡量生動。

第五,通過重復強調重點。?謊言重復壹百遍就會變成真理?。

第六,善用比喻。

七、善於把握節奏。

八、壹定要控制自己的情緒。

九、使用強烈的語言風格。

1.語言風格可分為有力型和無力型。無力風格的語言特點是:

(1)大量使用回避性詞語和不確定性語言;

(2)表示猶豫的詞語;

(3)疑問語調(回答問題時升調,表示不確定);

(4)加固;

(5)習慣性和不必要的重復;

(6)句子不完整。

2.律師在法庭上演講、辯論或回答時,應盡量避免過多使用?這個?、?那個?、?啊?、?啊?、?我想?、?我想?諸如此類的詞。這些東西就是宮廷催眠和劇透。

3.越有可能敗訴,風格語言就應該越有力量。

十、善於運用修辭語言。

  • 上一篇:法律閱讀手稿
  • 下一篇:反外國制裁法的實施日期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