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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是什麽時候頒布的?

幾年前,壹部反映家暴的電視劇《不要和陌生人說話》引起社會熱議。在這部劇裏,丈夫因為猜疑,壹次又壹次地咒罵妻子,他的殘忍讓想結婚的女性蒙上陰影,對婚姻充滿失望和恐懼。

在文明法治社會,家庭暴力不僅是對家庭秩序的破壞,是對家庭成員身心健康的威脅,更是對社會文明法治的突破。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暴力法》2065438年3月1日起施行,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1042條也明確規定:

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家庭暴力、虐待和遺棄。目的是防止家庭暴力,促進家庭和諧和社會穩定。

壹、什麽是家暴?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暴力法》

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經常虐待、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心侵害。”

據此,家庭暴力可分為身體上的家庭暴力和精神上的家庭暴力。最常見的家庭暴力形式是施虐者以暴力行為攻擊家庭成員,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方式,使其家庭成員長期遭受身心痛苦。精神暴力是指通過拒絕交流的方式進行言語辱罵、威脅、恐嚇或冷暴力。

此外,家庭暴力的對象不僅限於家庭成員。

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以外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

二、家暴受害者該怎麽辦?

因為家暴發生在家庭內部,當事人不公開也不求助,外人很難發現並給予幫助。所以,在遭受家暴時,壹定要勇敢積極地尋求法律、社會等各種渠道的幫助。

(壹)及時報警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條第壹款規定:“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依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和傷情鑒定。”由此可見,警方可以立即報警制止暴力行為,也可以通過報警回執、詢問筆錄、司法鑒定等方式為受害人保留家暴的相關證據。

保護妳自己

(2)向相關機構求助的依據。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壹條規定:“用人單位發現其人員有家庭暴力行為的,應當給予批評教育,做好家庭矛盾的調解和化解工作。”可知,面對家庭暴力,還可以向加害人所在單位、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聯等單位投訴、反映或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並依法處理。

(三)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第壹款規定:“當事人因家庭暴力或者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由此可見,當壹方遭受家庭暴力或者有遭受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時,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由法院執行。

同時,根據《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四條規定:“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警告,並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壹千元以下的罰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第三,社會各界應該如何保護家暴受害者?

(1)加大反家庭暴力法的宣傳力度。內容不限於倡導反家暴精神,還包括反家暴具體措施的宣傳教育。機關、婦聯、居委會、村委會、街道辦事處、企事業單位應當向基層群眾大力宣傳反家庭暴力法知識,提高反家庭暴力能力。

(2)加強執行力度。負有反家庭暴力職責的國家機關,如公安機關、法院、婦聯等單位,應當認真、審慎對待有關家庭暴力的投訴和求助,依法救助受害人、懲罰加害人。

(3)僅僅加強教育和保護,幫助受害者與家庭暴力作鬥爭是不夠的。我們也應該幫助和教育受害者自立,學習獨立生活的能力,讓他們有勇氣與家庭暴力作鬥爭,經營好家庭。

4.遭遇家暴,如何保護自己?

1.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的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和處理。

2.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告後,應當及時報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並協助受害人就醫和傷情鑒定。

3、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據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告誡書和傷情鑒定意見認定家庭暴力事實。

5.遇到家暴我能做什麽?

1.學會留下證據

隨身帶壹部舊手機,發現對方可能動手時,壹定要打開錄音功能。

如果可能的話,可以在家裏錄視頻,裝攝像頭,但是要記住這些要上傳到雲存儲,防止被他發現後刪除備份。

如果在公共場所,盡量跑到有攝像頭的地方。

2.打電話報警

很多警察不想管家庭暴力,但是妳可以明確指出,《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接到報告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依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和傷情鑒定。

妳可以給警察提供之前的證據,或者讓警察看到妳的傷,告訴他們,他們真的需要保護,請他們幫助妳。

做好記錄

壹定要在派出所做好記錄,做好之後要核對真假,確認後才能簽字。如果覺得不對,可以要求修改。

4.請求傷害鑒定

可以讓警察給妳拍受傷的地方,去醫院治療的時候也要明確說明自己被虐待了,這樣可以留下證據。

如果傷情較重,可以請派出所協助開司法鑒定介紹信,用事先準備好的材料去指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

第五步要求對方寫保證書

不要去警察局。相反,他很自信。妳無能為力。這是不對的。

妳堅持要去派出所,去了之後還堅持要對方寫保證書。

這不僅是為了保護自己,以後可以作為證據,也可以起到威懾作用。

6.申請了保護令

有三個地方可以申請保護令。

居住地法院;

對方當事人住所地法院;

家庭爆發的法庭;

為什麽要申請保護令?因為很多遭受過家暴的女性無法外出獨自生活,外出後也很難承擔起撫養孩子的責任,可能會再次受到騷擾。

結束語

家暴受害者要學會自立,學會經濟上和精神上的獨立,學會提高自己的取證能力和運用法律工具的能力,這樣才能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面對家暴,我們應該打破沈默,零容忍面對!

以上是邊肖總結的,希望對大家有用。會議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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