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大部分河流的洪水暴發具有以下特點:突發性強、峰高大、洪水歷時短、洪水等自然災害頻繁。河流所在地區的水土流失和生態環境惡化,嚴重影響了沿河城鎮居民的生活水平、經濟發展和農業生產。因此,我們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因此,各縣都采取了顯著的防洪措施,並發揮了明顯的效益。然而,隨著全球變暖,極端天氣事件增加,如洪水和自然災害;會更加頻繁,強度明顯加大,僅靠工程措施應對極端天氣事件會明顯不足。與此同時,非工程措施作為壹種綜合性的防洪措施,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本文主要圍繞非工程措施的內容,簡單分析了非工程措施在防洪防汛工作中的作用。
1.非工程措施的內涵
非工程措施是指直接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以及防洪工程以外的其他手段,減少洪水造成的自然災害損失的措施。非工程措施具有投資少、見效快、能保證防洪工程充分發揮效益的特點,在防洪工作中可以廣泛應用[1]。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壹是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加強防洪工程管理,堅決清除河湖蓄洪障礙,確保蓄洪能力;第二,建立防汛指揮部,完善防汛指揮系統;三是完善水法律法規的制定,大力宣傳,認真實施;四是制定和完善防洪預案;第五,建立水旱預報預警系統;第六,建立完善的防洪物資儲備體系。
2.非工程措施的作用
(1)加強河道和防洪工程管理,就是要做好防洪準備工作。防患於未然是防洪工程的重要前提。要求在洪水等自然災害到來之前,精心治理河道和防洪工程,這不僅是防洪工作的重要環節,也是發現和解決問題的重要前提。因此,各縣有關部門應在汛期後制定計劃,按照維護措施和方法對防洪工程進行維護。地方各級防汛指揮部,在國家防汛總的統壹部署下,逐級開展汛前巡查,落實防汛責任制,制定詳細巡查計劃,逐壹排查防洪工程,及時處理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同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強河道管理,堅決清除河道行洪阻水障礙,制止盲目圍墾湖泊、河流、灘塗的違法行為,確保蓄洪能力。流域各級防汛辦通過加強河道和防洪工程管理,落實防洪責任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切實落實搶險隊伍和物資,夯實防洪工程基礎。
(2)完善防汛指揮系統,全面提升防汛管理能力。我們州經常發生水災,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單靠工程措施遠遠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能力。面對未來防洪減災的發展,水利部提出了防洪“兩個轉變”,即由防洪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壹向綜合轉變。“兩個轉變”的推進將全面提高我州的抗災水平和能力,建立州防汛指揮系統是推動和促進“兩個轉變”的重要措施和手段自1998南方特大洪水以來,我國加大了對防汛指揮系統建設的投入,涉及水利部、7個流域機構和31個省(市、區),以更好地服務地方防汛工作。以伊犁州防汛指揮部為例,在州防汛指揮部和水利部的正確領導下,伊犁河防汛指揮部完善了伊犁河流域各單位防汛統壹指揮體系。2009年6月下旬,伊犁河中下遊水位居高不下,堤防、大壩等水利工程長期被高水位浸泡,防洪壓力明顯加大。伊犁河防汛指揮部通過防汛指揮系統,迅速收集傳輸雨情、災情等信息,並對其發展趨勢進行預測分析。同時,通過會商系統、遠程視頻監控系統和程控交換系統,與自治區防汛指揮部進行數據傳輸和信息交換,制定防汛調度方案,快速準確下達指令,為防汛指揮提供了先進可靠的決策支持,大大提高了防汛調度的及時性、科學性。
(3)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推進依法行政。法律法規貫穿於防洪的全過程,是與其他法律政策完全匹配的完整的政策法規體系,為防洪提供全面的政策和法律支持。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了以水法、防洪法為核心,防洪條例、蓄滯洪區補償暫行辦法、河道管理條例等防洪法律法規體系,各流域管理機構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繼頒布實施了壹大批防洪配套法規。自治區先後修訂完善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工程管理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嚴格防洪執法程序。隨著防洪工作的深入,我區防洪政策法規建設已不能滿足防洪要求。以完善法律法規為重點,加快制定洪水影響評價條例和蓄滯洪區條例,把防洪立法納入法制化軌道。
法律的制定需要公眾的認知,所以要加強法制宣傳,提高法律的透明度和認知。在壹年壹度的“世界水日·中國水周”中,“12?4“在全國法制宣傳日的宣傳活動中,各縣市通過舉辦體育比賽、組織問卷調查和法律知識競賽、手機發送普及法律知識短信等方式,擴大宣傳影響。,強化了宣傳效果,提高了廣大公眾學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促進了依法行政,有效維護了水工程安全和防洪安全。
(4)制定和完善防洪預案,提高洪水災害的應對和處置能力。近年來,在自治區防汛指揮部的大力推動和指導下,各級防汛指揮部大力加強防汛應急預案建設,由總體預案和專項預案組成的預案體系逐步完善,為規範應急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礎。防洪規劃本身就是在總結地區洪水發生發展規律的基礎上,根據防洪目標和調度原則,在分析現有水源和充分利用現有工程設施的基礎上,制定不同條件下的防洪對策和措施。根據自治區防總批準的伊犁河防洪預案,國家防總積極推動伊犁河流域各縣市繼續加強防洪預案的修訂完善和動態管理,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工程變化,修訂完善了伊犁河流域防洪預案及其他相關預案,極大提高了洪澇災害的應對和處置能力。
(5)加強水旱預警預報系統,為防汛抗旱提供技術支撐。近年來,隨著全球變暖,我國局地暴雨、超強臺風、極端高溫幹旱等事件呈現多發、並發趨勢。極端災害性天氣的頻繁發生,對提高預警預報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伊犁河流域防洪預警預報系統跨度大、戰線長、信息量大,因此伊犁河流域防洪預警預報系統通信組網宜采用衛星通信和超短波通信混合組網方式。每年洪澇災害發生前,伊犁州防汛總指揮部都十分註重預警預報,特別是加強對極端災害性天氣事件的監測。壹是針對防洪排澇標準低的縣市,加強短歷時、高強度災害性天氣預報,註重提高基層預報水平,增強預報時效性;二是加強洪水監測預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預報周期,充分滿足防洪調度指揮決策的要求;三是建立水情系統,綜合降雨、來水等相關信息,確定與洪水災害相關的水文特征值。這些措施的應用為伊犁河流域的防洪減災提供了技術支持。
(6)建立完善的防汛物資儲備體系和快速反應的搶險隊伍是贏得防汛勝利的前提。防洪物資儲備體系建設是完成搶險救災任務、實現安全防洪的基礎。建立防洪物資儲備制度,可以克服防洪資金撥付緩慢和挪用的弊端,滿足“壹次需要,隨時調用”的工作要求,也是可行的主動防洪措施。伊犁州壹直重視防汛物資儲備建設,加大防汛物資裝備投入。同時,防洪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按照分級籌資、分級儲備、分級管理的原則,把防汛物資儲存好、管理好、使用好,提高對自然災害的應急能力,確保防汛的最後勝利。
在做好物資儲備的同時,也要加強救援隊伍的建設。自治區大部分城市成立了縣、鄉、村三級防汛搶險隊伍,逐壹登記,加強培訓,認真學習防汛搶險知識,提高全民防汛搶險能力,並根據各自情況開展防汛搶險演練,提高搶險隊伍應急預案水平,做到“來就來,來就能打,打就能贏”。正是防洪物資儲備的完善和搶險隊伍的保障,才成功緩解了伊犁河流域的洪水。
3.結論
由於地理上的特殊性,伊犁河流域的洪水災害屢屢發生,給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了重大損失,嚴重影響了流域人民正常的生活生產秩序和國民經濟的發展,並造成了嚴重的水土流失。該流域防洪工程形式嚴峻,正確、合理、科學地將防洪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完美結合,將減輕該流域的洪澇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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