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其供述,她之所以這麽做,是因為無力償還十幾萬元的網貸,想自殺,擔心母親死後承受不了,所以殺了母親。
隨著網貸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年輕人要麽陷入失信危機,要麽出現心理問題,走向自殺和違法犯罪的結局。
西南財經大學講師、網貸行業專家陳文在接受《第壹財經日報》采訪時表示,網貸行業存在資金借給壹些沒有償債能力的群體的問題,因為利息逾期了。壹些借款人也沒有足夠的金融和法律知識。
寧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於2019年2月25日被刑事拘留,2020年10月20日被逮捕。
2020年7月1日,鞍山市檢察院以寧故意殺人罪向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7月31日,鞍山中院開庭審理此案。
被告人寧某,1995年3月出生,大專文化,無固定工作,隨母親租住在鞍山市立山區某小區。
書證顯示,寧欠中國銀行等多家銀行7萬余元。據寧供述,她還在錢花花等網貸平臺上借款數萬元。貸款總額10多萬,每月還款1萬到2萬。
“那時候,我可以辦壹張信用卡。後來沒得到,就越做越多,付出越來越多。”寧交代:“我壹開始沒欠那麽多錢,後來拿不出來了。漸漸地,我拆東墻補西墻。我沒有賭博之類的奢侈行為。”
鞍山市檢察院指控,寧某因無力償還欠款而自殺,擔心母親楊某死後無法承受,所以產生了殺害母親的念頭。
寧某讓其母親楊在其租住的房屋內食用摻有安眠藥(勞拉西泮)的餃子。趁楊熟睡之際,寧用塑料薄膜墊捂住口鼻,用鐵絲勒住其頸部,致其死亡。
經鑒定,被害人楊在服用勞拉西泮後,因被他人按壓口鼻及頸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案發後,寧逃離現場。65438年2月24日,寧父親報警稱,發現妻子楊遇害,女兒失蹤,電話無法接通。
寧在大連的壹個酒店房間裏被逮捕。
“我和我媽關系非常好。”
寧某說:“這個房子我是從2019 10 1租的。我通常和我媽媽住在壹起。我為貓和狗租了這個房子。我爸平時住在鐵東區,因為那房子裏有貓狗,所以我爸平時不和我和我媽壹起住。”
她說:“我有兩筆網貸到期。65438+2月65438+7月,我媽工資達到2000多元,我用我媽18的工資還了壹筆網貸。我還想把這個網貸還了之後再去貸另壹個網貸,但是這個貸款還沒還完,還不起其他網貸,所以就有了不想活了的想法。”
“我和我媽關系很好。我怕我死了以後,我媽承受不了這個打擊,所以我想先殺了我媽,然後我就自殺。”寧交代:“我會在網上搜索殺人的方法,什麽藥能致人死亡。我在網上搜了很多方法,開始想用曼陀羅殺我媽,但是我去藥店買了,然後我決定用安眠藥殺我媽。”
上完夜班去了中心醫院,神經內科不及格。我對醫生撒謊說我睡不著。醫生給我開了壹盒勞拉西泮(安眠藥)。買完藥,回家找合適的時間開藥。"
下午包餃子的時候,我把安眠藥溶在水裏,然後把水倒進壹小部分餃子餡裏,大部分餃子餡裏沒有安眠藥。餃子包好後,我分別煮了加藥的餃子和不加藥的餃子。給爸媽吃了不加藥的餃子和加藥的餃子。"
“我在網上查了壹下,喝酒可以加快藥效,所以當天就買了兩瓶雞尾酒。我和我媽都喝雞尾酒,我爸喝白酒。吃完飯,我回屋躺下就睡著了。我爸回他住的房子了。”
寧某說:“我醒來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了。我覺得我媽沒什麽癥狀,還沒睡。過了壹會兒,我媽開始犯困,睡著了。”
“我媽睡了壹小會兒就醒了,開始上吐下瀉。我記得我媽對頭孢和青黴素過敏,就騙我媽說她食物中毒,去藥店買頭孢和阿莫西林。”她說:“因為壹個是藥丸,壹個是膠囊,我怕我媽起疑,就把藥丸塞到膠囊裏,跟我媽說這是壹種藥,把它們給了我媽。”
“我媽吃完藥就睡了。我壹直在客廳等我媽的反應,也給朋友準備了遺書。半夜三點左右,我媽睡了壹會兒,我就下定決心,準備動手了。”
“我在廁所的臉盆裏找了壹圈鐵絲,用壹米左右長的剪刀剪開。我剪了壹些粉紅色的塑料薄膜,用塑料薄膜把鐵絲的中間和兩端包起來,輕輕地把鐵絲放在我媽的脖子下面,準備用鐵絲給她系脖子。”
“我會捂住媽媽的鼻子和嘴。壹開始,我輕輕地蓋上了。發現媽媽醒了,我左手掐住她的脖子,右手開始用力。大約過了幾分鐘,媽媽不動了。我怕我媽沒死,就用鐵絲勒住了她的脖子。”
被判終身監禁
“我怕我爸過來發現我媽死了,就在我爸住處留了張紙條,告訴他我被調走了。這幾天不用他過去,讓他在家收拾屋子。”寧說:“22號和23號,我賣了些貓狗,和鞍山當地的朋友見了面,出去玩了壹天。回家後我把之前寫的遺書都撕了。24號,我帶著僅有的三只貓坐車去了大連,在大連見了壹個朋友,把三只貓都給了朋友。”
“我在大連呆了壹晚,在酒店裏試圖自殺,但是沒有成功。第二天就想自首,25日6點左右就被抓了。”她還坦白說:“我殺了我母親,沒有其他人幫助我。我壹個人做的。我沒有告訴任何人。”
寧父親的證言證明:“我家三口人。2019 12/24,晚上8點,女兒上夜班,我在照顧老婆。我打開門,發現房間裏壹片漆黑。我的腳碰到靠近南窗的地上的被子,發現它很重。掀開被子,我發現我老婆在被子下面,仰面朝天,脖子上纏著壹根鐵絲。電線被扣住了,她死了。”
寧的父親回憶說:“我去女兒工作的便利店,發現她不在。超市值班的女孩不知道自己在哪裏。她的手機沒人接,我就去派出所報案了。”
他說:我們家三口人吃的餃子,是女兒買的菜,也是餃子餡。我女兒煮了第壹鍋,我煮了剩下的。吃完飯回家,第二天12起床。感覺很迷茫,走路不穩,所以沒有房子出租。"
“我沒有看到女兒留下的紙條。24號找到的。上面說她22號調工作,讓我不用去家裏收拾屋子。”
法院壹審判決認為,“寧因個人生活原因厭世,後故意非法剝奪被害人生命,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應予支持。寧系初犯或偶犯,無犯罪記錄,自願認罪,請求酌情從輕處罰的意見,經查證屬實,予以采納。”
2020年8月12日,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寧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寧某曾試圖自殺未果。
鞍山,被稱為“* * *和中國的鋼鐵之都”,是中國第壹個鋼鐵工業城市,距離沈陽約100公裏。
《中國經營報》記者來到寧戶籍所在地鞍山市鐵東區和平路某大廈。這是鞍鋼集團的職工樓,是老住宅。記者敲門,沒有回應。壹位居民告訴記者,這棟樓裏的很多住戶都被租出去了。
寧的戶籍在鞍鋼集團職工樓。記者郝/攝
記者撥通寧的手機號碼,提示是空號。
本案的審判長郭對記者說:“這是壹場人間悲劇。法院給她家提供了法律援助,她爸爸又失去了妻子和女兒,情緒很低落。”
法庭提供的庭審視頻透露了更多細節。如2019年2月24日晚,寧在大連某酒店房間內企圖自殺。“我用繃帶把自己綁起來,沈在浴缸裏,想淹死自己,但是沒用。”次日6時許,她被公安機關抓獲。
寧當庭翻供:“因為網貸,我處於崩潰的狀態。母親通常身體不好。我要先殺了我媽,然後我就死了。”
據《中國經營報》記者從知情人處了解到,寧某用鐵絲勒住母親的脖子,為了確保她不死,又加了壹道保險,用平時給貓打疫苗的註射器,在治療貓感冒的藥水中加入30毫升鹽水,註射到她的心臟裏。寧交代,在打針之前,母親應該已經死亡。
寧說:“我在保險公司工作過,也做過小生意。平時養貓賺了點錢,沒賺到,虧了不少。2019 12年初,去便利店上班。”
我用自己的掛號卡掛了神經內科門診,騙醫生說自己失眠,然後開了藥。寧說:“2月20日,10,我沒去上班。我跟經理說我不幹了。”
離家出走了
據寧父親回憶,“這件事之前,我並沒有覺得女兒有什麽異常。她從小就和我們住在壹起,沒有精神問題。她性格內向。她初中離家出走過壹次,自己去了大連。後來她給她媽打電話,沒錢了就把她接回來了。”
寧的姑姑張出庭說:“我是看著寧長大的。她對父母很好,尤其是她的母親楊。楊在寧出生前就被燒了,面目全非。寧某壹點也沒有嫌棄她,她很體貼。”
張還說:“寧和其他親戚關系很好。平時表現挺好的,但是工作有點偏激。初中離家出走,壹直有事情想。那壹次,寧壹個人去海邊,家人半夜找到了她。寧的性格比較內向,近期也沒有什麽異常。父母雙方親屬無精神病史。”
鞍山市中心醫院神經科醫生吳某證實,寧某曾於2019至2月19在鞍山市中心醫院就診。“當時壹個20多歲又高又胖的女孩來到我辦公室,跟我說她睡不著。她還說她可以和勞拉西泮壹起睡,她以前經常吃勞拉西泮。讓我為她打開另壹個盒子。我為她打開了壹個盒子。”
便利店經理周證實寧某於2065438+2009年2月8日來上班。“65438年2月20日她沒來值夜班,還跟我說家裏有事,我趕緊聯系人代她,她就壹直沒來上班。”
周說:“寧在店裏的表現還可以,工作也能幹。感覺她很有能力,性格也很好。當人們來買東西時,他們也向別人介紹商品。我帶她去的時候,她問我怎麽工作。她說她想賺點錢,店裏也沒什麽異常。”
壹審時,檢察院檢察官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敬畏生命,遵守法律,是與人打交道的兩條最基本的底線。不管什麽原因,不管什麽理由,藐視法律,危害生命,都必須受到法律的懲罰。”
寧的辯護律師說:“被告是初犯,也是偶犯。無犯罪記錄,到案時自願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雖然被告人對被害人的行為很荒唐,但這樣的家庭悲劇的發生,與被告人的經濟狀況和認知水平較低有很大關系。所以希望法院能從輕處罰。”
寧最後聲明:“過了這麽長時間,我也反思了自己之前的行為。真的很可笑,我很後悔,也沒別的可說了。”
2020年8月12日,鞍山中院判處寧無期徒刑。
寧的辯護律師告訴記者:“案件信息不便透露。法院通過法律援助為我辯護。請直接聯系審判長。”
主審法官郭國偉告訴記者:“寧的家人決定不上訴。”記者詢問寧父親的電話,郭國偉表示不方便提供。
《中國經營報》記者來到寧租住的鞍山市立山區某小區。與寧同住壹層樓的壹位居民說,去年年底這裏發生過壹起命案,警察還在大門上貼了封條。記者註意到,目前封條已被揭下,房主在門上留了電話號碼,準備出租。
戶主告訴記者,該戶面積56平方米,1室,1廳。去年年底命案發生後,房子沒人住,就借給朋友住了。“如果有人租,朋友可以搬出去住。房子年後又重新裝修過了。”目前這戶每月租金1000元,包括取暖費和物業費。
分析:“因為絕望而冒險”
"她鋌而走險,因為她感到絕望。"二級心理咨詢師馬如君分析:“壹個人在沒有辦法解決問題、無法承擔責任的時候,會感到絕望。”
馬如軍告訴《第壹財經日報》記者:“她可能高估了自己的還款能力,低估了風險。再加上高消費和攀比觀念的影響,以及家庭條件比較困難,就產生了這樣的問題。”
對於寧來說,解釋殺母的原因是怕她難受。馬如軍說,是不是這樣就不好說了。“可能是母親指責和批評了她,她壹氣之下殺了母親。殺戮是侵略性的。如果家裏不能給她還債,她會不會有不滿和報復心理?”
馬如君還表示,青少年的品格教育很重要。今天,仍然需要倡導艱苦樸素的觀念,防止青少年攀比觀念和盲目消費觀的形成。
陳文告訴記者:“對於個人來說,如果有較大的債務負擔,就會有較大的心理壓力,導致極端行為。”
陳文分析,網貸行業存在的問題是,資金借給沒有償債能力的群體,導致利息滾動,導致借款人不還錢。“不僅是網貸平臺,持牌金融機構也存在類似問題。”
“在追查責任的時候,妳需要看看這個債務是怎麽形成的。是第壹次借了壹點錢,然後利息累計,短時間內債務滾起來,或者說是借了壹大筆錢,利息不算太高,但也不夠。”
陳文說,壹些借款人缺乏金融知識和法律知識。面對債務負擔時,他們沒有主動維護自己的權益,而是走向極端。
“現在無論是司法端口還是監管端口,對超高息貸款的打擊力度和對借款人的保護力度都在不斷加大。”陳文說:“如果借款人對金融知識比較了解,對法律比較透徹,有證據證明網貸平臺的違法行為,可以通過司法途徑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