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非本地戶口,怎麽落戶?
妳的醫療保險呢?
妳孩子的學籍呢?
房子的前主人說房子是他的或者他死了成了遺產,他的孩子來找妳怎麽辦?
房子漲價了,人家要妳補差價怎麽辦?反正妳沒轉學,人家也有理由。
如果有人破產,或者房子被抵押,債務被催收或者銀行關門,妳該怎麽辦?
但是那些積分的稅呢?
問題二:買房不走門不方便嗎?按照現行法律,買房後父母送給妳,是不需要繳納贈與稅的。如果妳的父母去世了,妳就不用交遺產稅了。如果以後想改名,只需要交更改費就可以了。所以寫他們的名字可以幫妳省錢。但是,從法律上講,寫他們的名字對妳有以下不確定的影響:1。如果妳父母欠債,債權人在做好房產證後,可能會查封房子。不能查封屬於子女的財產(包括房屋)。2.如果妳不孝或者有其他原因,妳的父母有權把自己的財產給別人,而不是給妳。
問題3:長期沒有財產所有權會有什麽影響?如果第三人從房主(妳房子的賣方)那裏買了房子並登記,那麽房子最終歸第三人而不是妳,妳只能向賣方主張賠償。
問題4:沒有房子有什麽壞處?房屋所有權以產權登記為準。只有登記在妳的名下,妳才能真正擁有對房產的支配權。以後不管是使用、轉讓還是繼承,都由妳自己決定。否則壹旦發生糾紛,將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問題五:二手房物業有哪些危害?買房有哪些法律風險?
我國《物權法》明確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為房子屬於不動產,如果不及時辦理房屋過戶手續,還是要承擔壹定的法律風險。
(1)房子被惡意賣了。在目前的房地產市場交易中,房價上漲很快。房屋所有人覺得自己過去虧了錢,往往會利用買受人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漏洞,將已經售出但仍在自己名下的房屋賣給第三人。如果房屋所有人與第三人之間存在惡意串通,那麽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房屋購買人可以請求法院確認房屋所有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進而要求房屋所有人繼續履行合同。
(2)二手房買賣中房屋被法院查封時,存在房屋所有人因擔心房屋因其他債務糾紛被國家機關查封而急於將名下房屋過戶的情況。如果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房屋所有權人明知所售房屋已被國家機關采取查封等強制措施,壹般認為該合同無效。因此,給買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房屋的處分權在房屋買賣的實際操作中,房屋所有權人基於節省時間成本、方便交易的考慮,往往會委托代理人辦理相關手續。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買受人壹定要查看代理人的權限是否包括房屋的處分權。代理人在未取得房屋處分權的情況下與他人簽訂買賣合同,且事後未取得權利人追認或者房屋處分權的,買受人與代理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如果妳遇到這樣的問題,那就好好利用這些知識碾壓賣家的不作為吧!shqianyy
問題六:買房不公證會有什麽後果?如果每個人都遵守法律,就不會有問題。只要原所有人授權妳對房產交易、過戶、征收進行公證,以後就可以直接省下壹筆交易的稅費。
問題7:房產證不更名有哪些危害?勸樓主,這種房產最好不要買。就算妳有購房協議,持有原所有人的房產證也沒用,也不能證明房產是妳的。原所有人只需補辦房產證即可。唯壹的辦法就是完成轉移手續。還有,第壹房東和第二房東簽的購房合同是經過網簽的嗎?只有通過網簽購房合同,房產交易才能合法。
以上,望采納!
問題8:以房養老協議是否有效?妳好,去年和前年,很多人只是簽了買賣合同來規避營業稅,暫時沒有辦理過戶手續!所以,這種民事訴訟很多!合同壹簽就付給賣方,然後公證委托買方全權辦理房產出售;但是雖然有公證,但是買家還是有很大風險的!即使賣方已將房產全權公證給買方,賣方仍有權處理該房產(我擔心賣方會多賣壹房!)還有壹些人在簽合同的時候甚至沒有委托公證證明可以相互信任,最後想過戶的時候找不到賣家或者賣家不配合辦理!這是買家的風險!!!!如果賣方沒有任何貪心的想法,他會做壹個全權公證,買方可以在賣方不出現的情況下辦理房產過戶手續!二手房交易的信息很簡單!只要雙方的身份證和房產證就夠了!如果買方需要辦理按揭貸款,賣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如果已婚,配偶需要同意賣書!買家需要身份證,結婚證,收入證明,繳費賬號。
問題9:父親去世後,房屋是否無效?房屋被征收是否影響繼承房屋的過戶費用標準如下:繼承過戶,所需證件:1、房屋所有權證2、繼承公證書3、繼承人身份證復印件4、繼承人申請書。交的稅是:1。公證費:各地公證費不同,繼承權公證費為繼承財產價值的2%。2.轉讓費:不足五年的房產需繳納1.5%的契稅和0.05%的印花稅,5年以上的房產需繳納5.5%的營業稅和1%的個稅,免征個稅和營業稅。
問題10:老人去世財產有什麽影響?老人留下的財產是遺產。老人生前未立遺囑的,由法定繼承人繼承。第壹順序繼承人是父母、配偶和女兒。繼承人只能繼承屬於老人的財產。物業不是壹戶,權利壹直處於待定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