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非法采砂的危害
1,損壞堤防,嚴重威脅堤防等水利防洪設施安全。河砂是緩沖河流流量、涵養水源、保護堤防和河岸的重要屏障。非法采砂造成的河砂資源無序開采,加劇了對河岸的沖刷,尤其是洪水,導致河岸空心化。壹旦洪水來臨,脆弱的防洪工程有被沖垮的危險,嚴重危及兩岸人民的安全。
2、是破壞生態環境。非法采砂船以柴油為動力,造成水體油汙劇增;另壹方面,采沙者排放的生活垃圾和垃圾也嚴重汙染了水體。采砂還造成周圍水體渾濁、透明度降低、硫酸鹽濃度和ph值升高,對魚、蝦、蟹等水生動物產生不可估量的影響。此外,壹些江河湖泊是周邊城市的主要飲用水取水口,非法采砂造成的水汙染直接威脅著城市居民的飲用水安全。
3、是破壞航道,危及航行安全,造成水上事故。非法采砂未經過專家論證和可行性研究。這種濫采濫伐改變了河流原有的水文環境,破壞了航道和通航建築物,使流態紊亂。此外,壹些采砂船白天臥在主航道上,晚上出,以免被撞,這也給夜間航行的船舶帶來危險。壹些不法分子深夜采砂時,在沒有燈光的情況下,利用高清水下攝像機進行作業,嚴重違反了通航規則。
非法采砂654.38+0萬的,根據對礦產資源造成的破壞程度,處三年以下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經責令停止開采,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非法采礦30萬以上的,將判處若幹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目前我國司法機關以非法采礦罪處罰非法采砂行為。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采後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非法采礦罪既遂處罰標準的細分
非法采礦罪是指違反礦產資源保護法的規定,無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有重大價值的;
在礦區和他人礦區采礦,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采後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四、非法采礦罪的法律規定有
刑法規定了非法采礦罪。第三百四十三條第壹款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無采礦許可證的礦山,在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開采國家保護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采,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三百四十六條單位犯本節第三百三十八條至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條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343條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開采,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開采,或者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采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