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輛非法營運處罰標準如何規定非法營運是指未依法取得經營權的營運行為?即未取得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的運營證,超核定範圍運營。《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以3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客運: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以3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貨運: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以3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如何界定非法營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八條、第十條第八條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有與其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車輛;有符合本條例第九條規定的駕駛人員;(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申請從事班線客運業務的,還應當有明確的線路和站點平面圖。第十條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凡在縣級行政區域內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二)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跨兩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從事客運經營的,向上壹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三)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客運經營的,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依照前款規定受理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並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準予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頒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客運經營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核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前,應當與運輸線路到達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協商;協商不成的,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決定。客運經營者應當憑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依照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處罰: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以3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道路運輸管理條例》、《道路貨物運輸及場站管理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場站管理條例》、《關於轉發國務院法制辦關於明確無出租汽車客運許可證從事經營活動行政處罰法律依據的復函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目前國家法律法規還沒有對這個概念進行明確的解釋和界定。由於各地情況不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委)制定的規範性文件不作為本詞條的編輯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解釋》、《道路貨物運輸及場站管理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場站管理條例》等。,非法操作可以理解為兩部分:1。道路運輸經營:包括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以下簡稱客運經營)和道路貨物運輸經營(以下簡稱貨運經營)。所謂道路運輸,是指在道路上用運輸工具運送旅客或貨物的活動。道路運輸活動根據是否以營利為目的,可以分為經營性道路運輸和非經營性道路運輸。經營道路運輸,即道路運輸經營,主要是指向社會提供服務、結算費用或者取得報酬的道路運輸。在營業性道路運輸過程中,結算方式多種多樣,除運費單獨結算外,還包括運費、裝卸費和價款、運費、裝卸費和工程費、運費和人工費、承包費。非營業性道路運輸,是指不結算費用和報酬,為本人生產生活服務的道路運輸。客運: (壹)未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證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二)未取得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公共汽車客運經營的;(三)使用無效、偽造、塗改、註銷等作廢的道路客運許可證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四)超越許可事項,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三)貨物運輸: (壹)未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二)使用無效、偽造、塗改、註銷等失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三)超越許可事項,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非法經營的法律責任(罰則):1。客運: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以3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貨運: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以3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