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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的主要風險有哪些?

互聯網金融風險主要包括政策法律風險、監管風險、交易風險、技術風險、認知風險等類型。其風險除了對互聯網金融企業或客戶本身產生直接影響外,還可能傳導至傳統金融行業和實體經濟。

1.政策法律風險:包括法律風險和政策風險。政策風險主要來自國家互聯網金融政策調整帶來的不確定風險。法律風險之壹是刑事行政法律風險,是指非法集資犯罪或行政違法行為、非法經營行政違法行為或犯罪行為、非法證券行政違法行為或犯罪行為導致的刑事法律風險。二是民事法律風險,指交易結構本身引發的各類民事法律風險,導致群體訴訟案件的爆發。

2.監管風險:主要是分業監管模式和混業經營模式不匹配。互聯網金融領域普遍存在跨行業、跨部門、跨業務的特點。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業務範圍可能包括銀行業務、證券業務和保險業務,形成基於互聯網的幾種金融業務深度融合的模式。目前我國金融業實行分業監管模式,必然導致九龍治水、監管真空的現象。互聯網金融混業經營模式進壹步強化監管風險,風險準備金、壞賬率、信息披露、風險評級、投資者權益保護等不納入監管範圍,可能導致監管風險加速交叉和聚集。

3.交易風險:交易風險包括交易系統風險和交易特征風險。交易系統風險是指機構無法提供安全產品或服務,如網絡釣魚、病毒威脅、系統中斷或其他不可預見的事件,存在於每壹個互聯網金融產品或服務中。互聯網金融交易的特征風險產生於經濟主體的決策,主要來源於交易者之間信息不對稱導致的信用風險,當然也包括市場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其中,信用風險主要是指網絡征信系統缺失、信息不透明、信用信息缺失,導致信任危機和風險積累。

4.技術風險:互聯網技術本身存在技術風險,包括可信信息系統的技術安全和技術能力、黑客攻擊、密碼泄露、賬戶資金被盜等。交易者身份和真實性難以確認,存在較高的消費者信息泄露、欺詐和欺騙風險。與銀行封閉的業務系統相比,互聯網金融的用戶敏感信息和個人財產存在更大的安全風險,這也加速了支付、清算等風險的蔓延,使得風險在非傳統金融機構和傳統金融機構之間轉移。

5.認知風險:互聯網金融的創新在於創造新的業務技術、交易渠道和方式。其主要功能仍然是融資、價格發現、支付結算,金融行業的兩個核心詞是資本和風險。但由於互聯網擴大了金融交易的可能性邊界,大量傳統金融沒有覆蓋的人群被納入金融服務範圍。這些人相對缺乏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更容易出現個體和集體的非理性,增加了風險發生的概率。

法律依據:

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是指非金融機構作為收款人和收款人之間的中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1)網上支付;

(二)預付卡的發行和受理;

(3)銀行卡收據;

(四)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業務。

本辦法所稱網上支付,是指依托公共或專用網絡,在收款人與收款人之間進行貨幣資金轉移,包括貨幣兌換、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和數字電視支付。

本辦法所稱預付卡,是指以營利為目的,在發行機構以外購買的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包括采用磁條、芯片等技術,以卡和密碼形式發行的預付卡。

本辦法所稱銀行卡收單,是指通過POS終端為銀行卡特約商戶收取貨幣資金的行為。

第三條提供支付服務的非金融機構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成為支付機構。

支付機構應當依法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督管理。

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或者變相從事支付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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