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風險分類控制程序的四個步驟是什麽?

風險分類控制程序的四個步驟是什麽?

法律分析:風險分類控制程序的四個階段包括危害識別、危害分類、風險控制和效果驗證與更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五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狀況,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本行政區域內容易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嚴格檢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分類監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並根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實施監督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處理。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防機制的通知。方法和步驟

(壹)企業層面

1.檢查風險點。市、縣(市、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廣泛發動企業,對本單位可能引發事故的風險點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排查,包括生產系統、設備設施、管道、作業行為、職業衛生、環境條件、礦山采空區、建築工地、城市垃圾場、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風險。

2.確定風險等級。對識別出的風險點進行分類,首先確定風險類別(泄漏、火災、爆炸、中毒、坍塌、墜落等危險因素和高溫、粉塵、有毒物質等有害因素),然後根據危險程度和可能造成後果的嚴重程度將風險分為1、2、3、4級(1級最危險,依次遞減)。

3.明確的控制措施。企業將根據風險類別和等級,逐壹明確風險點的控制級別(公司、車間、班組、崗位),落實具體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具體控制措施(包括系統管理措施、物理工程措施、在線監控措施、視頻監控措施、自動控制措施、應急管理措施等。),形成“壹企壹本書”並於2065438+2006年9月底前上報當地。

4.風險公告警告。公布本企業的主要風險點、風險類別、風險等級、控制措施和應急措施,使每壹位員工都了解風險點的基本情況和防範、應急對策。對存在安全生產風險的崗位建立告知卡,標明本崗位的主要危險因素、後果、事故預防和應急措施、舉報電話等內容。對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應當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應急設備設施和疏散通道。同時將風險點和應急措施的相關信息告知周邊企業。

5.排查消除隱患。企業要針對各風險點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標準和清單,明確企業內部各部門、崗位和設備設施的排查範圍和要求,建立全員參與、全崗位覆蓋、全過程銜接的閉環管理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實現企業隱患自查、自改、自報常態化。

6.加強應急管理。企業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編制應急預案,並與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的相關應急預案相銜接。企業應建立專職(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鄰近專職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在事故隱患消除前或消除過程中不能保證安全時,應將操作人員撤離危險區域,並疏散其他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關鍵崗位應制作應急卡,每年至少組織壹次應急演練。定期對員工進行崗位應急知識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險逃生技能培訓,並定期組織考核。

7.職業危害的預防和控制。企業應當在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誌和警示說明,明確標明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種類、後果、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作業現場應配備職業危害防護設備,並定期檢查和更新。要依法為員工配備符合國家或者行業標準的防護用品和用具,並監督員工正確佩戴和使用。要加強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定期組織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和評價,切實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健康權益。

  • 上一篇:防疫工作總結精辟簡短有5篇。
  • 下一篇:甘肅省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