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就像蓮花壹樣,生長在水中,立於水面之上,不被水淹沒。比丘和如來壹樣,生長在世界上,生活在世界上,與世界不同。[我]
沒有任何人或上帝的幫助,他通過不懈的努力達到了精神和智力的最高境界。他是悲與智的化身,悲與智是他教義中的兩條指導原則。
通過親身經歷,他明白了人類的優越性。他發現“超自然的”神統治低等生命的想法只是壹種錯覺。佛陀從來沒有說過自己是救世主,也沒有試圖通過“天啟”宗教來拯救“靈魂”。他通過自己的觀察和經歷,證明了無限的希望潛伏在人的身上,它必須通過人的努力去揭示和開發。他用自己的親身經歷證明,菩提和解脫是完全掌握在人自己手中的。佛陀告訴並證明,作為壹個勤奮生活的倡導者,他鼓勵他的弟子們自己修行。
他說:妳是妳的避難所。還有誰能成為妳的避難所?[二]
在世界歷史上,只有佛陀第壹次教導說,脫離外力的獨立才能獲得解脫。苦難的解脫,必須靠每個人自己的行動。
沒有人能認可壹個只求解放不努力的人。別人可能間接幫助我們,但我們只能通過自己實現至高無上的自由。對真諦的理解也是如此。只有無阻礙地自由思考自己問題的人,才能實現自我。每個人都應該做出適當的努力,通過堅持、努力和智慧,打破束縛他們的枷鎖,從他們那裏贏得自由。佛陀告誡弟子們不要把負擔轉移給外部力量,如救世主、上帝或梵天,指示他們分析和研究方法,並建議他們不懈努力發展自己的內在力量和道德。他說:
我已經給妳指出了出路。規律——真理要靠自己實現。[三]
佛教僧侶不是舉行祭祀的牧師。他們不領聖餐,也不宣布赦免。壹個合格的佛教高僧,並不是充當人與超自然力量的中間人。因為佛教教導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解脫獨自負責,不需要討中僧的歡心。佛說:
妳要勤,如來只能給妳指路。[四]
這條路是同壹個“古道”,是歷代劫道諸佛都走過並指點過的。這就是八正道,成就菩提,達到最奇妙的結果。
不同的另壹個特點是,佛陀從不自私,不保留他的最高知識。對於佛來說,這樣自私的觀念是完全不可想象的。完全開悟,四諦的發現和開悟(成佛)不是上帝選擇授予某人的特權。在人類歷史上,它並不是唯壹不會再次出現的事件。任何人為圓滿、清凈、真智而努力,以堅定的意誌勤修八正的人,這個成就對他們是開放的。
對於那些修煉解脫,最終獲得更高層次香氣的羅漢果的人,佛陀莊嚴宣告,他們已經和他壹樣被凈化,從汙染中解脫出來。他說:
他們和我的勝利壹樣好,打贏了汙染,消滅了汙染。[v]
但是佛陀也向他的弟子清楚地解釋了佛陀和阿羅漢的區別:
啊!弟子們,當如來是阿羅漢[六]時,已經是至高的正覺,這是他宣布的方式。他知道,他理解,他意識到。現在,他的弟子正在路上,跟隨他們的腳步。弟子們,這就是差別,這就是明辨如來的特性。如來是阿羅漢,是至高無上的權利意識,不同於智慧解脫的弟子。[八]
佛陀對弟子說話,壹視同仁,不分親戚朋友,不特別挑選自己喜歡的弟子。他的弟子都是脫離欲望的阿羅漢,都是打破了生死枷鎖的,都是同樣圓滿清凈的,但也有精通各種知識和修行的傑出人士。和他們的精神天賦,獲得了不同的地位。然而,佛陀從不偏袒任何人。比如出身於理發師種姓的尤伯禮,他首先遵守戒律,很多貴族和武士階層的阿羅漢都以他為樂。
佛陀在去世之前,並沒有說要把他的教義托付給任何壹個特別的弟子,甚至是兩個首席弟子,舍利弗和大村。他沒有指定任何人作為他的繼承人。在這方面,值得註意和有趣的是,佛陀在死之前,清楚地向他的弟子表明,他從未控制過僧侶的思想。彌留之際,佛陀對病床周圍的僧侶說:
我已經告訴妳法律規則了。在我離開後,我應該把他們當成妳們的老師。[九]
甚至在生前,佛陀就用佛法和戒律來管理僧侶和指導僧侶。但他不是統治者。佛陀的古道,八正道,教導自由的人。
佛陀出現在印度專制政治盛行的時期,他的教義威脅著這樣壹個專制政府。但他不幹涉國家政治和政府。因為幹預沒用。他從來都不是壹個幹預者。但是,這並不妨礙他的民主思想和表達意見的自由聲音。佛陀的教義明確宣布民主思想,建立民主組織。雖然佛陀明智地沒有幹涉當時的政府,但他使這群僧侶成為高度民主的僧伽組織。
前印度總督馬奎斯·澤特蘭說:
自主化傾向和各種* * *活動形式呈現出新的動力,這種動力可能來自於佛教身份的權威性抵抗和對種姓制度批判的示範作用。我們需要壹個佛教經典編纂方法的解釋。在這種方法中,代議制自治制度作為這些古代事物的壹種模式得到了實施。很多人會感到驚訝。2500多年前,印度佛教集結,初步實行了我們現在的議會制。議會會議的威嚴是由壹個特別任命的人來維護的——我們下議院的胚胎“議長先生”。任命第二個人來檢查所需的法定人數——這是我們議會制度主要監督者的典型做法。議員以議案形式提出的事項會公開討論。有些情況下只會討論壹次,有些情況下會討論三次。這樣,議會要求法案在成為法律之前要經過三次審讀。如果討論中有不同意見,我們會以投票方式表決,由多數決定。投票以無記名方式進行。[x]
另壹個特點是:佛說開悟法。佛陀不贊成那些自稱有秘密教義的人。他說:秘密是錯誤學說的標誌。
佛陀對他自己的侍者阿難尊者說:
阿難,我說的和我說的沒有區別。因為就佛法而言,阿難,如來並沒有成為“握拳”的老師,對弟子隱瞞壹些重要的知識,但如來沒有。[xi]
他說他自由平等地對待所有人。他沒有保留任何東西,他也從來不希望他的弟子盲目地服從和相信他和他的教導。他經常提倡鑒別、調查和明智的詢問。在壹部經文中,他回答了加洛莫人的問題,並明確提出應該進行調查。正確地說,這本書被稱為“自由思想的第壹部憲章”。
以下是《金剛經》的摘要:
吉謝濟是約薩羅王國的壹個小鎮,居民叫加洛莫斯。當他們聽說佛陀來到他們的城鎮時,他們去佛陀那裏請求開悟,說:
親愛的主,壹些行者和婆羅門來到家裏,按照自己的見解傳道;但也有人根據自己的看法,對他們進行譴責、醜化、譴責。其他行者、婆羅門來家,也是如此。親愛的主,我們在猶豫和懷疑。他們說的真假?
好東西,妳,羅摩,懷疑可疑的東西,懷疑正確的東西。加油,拉賈那納姆,不要被謠言或傳統牽著鼻子走,不要被謠言所左右,不要被經典所誤導,不要只是推斷,不要膚淺,不要被壹些被稱贊的理論所影響,不要被看似可能的事情牽著鼻子走,不要考慮“這個旅行者是我們的老師。”但是,羅摩啊,妳應該知道這樣的事情對身心有害,這樣的事情應該受到譴責,是無用的。的確,妳應該拒絕...
妳懂的,“這些東西有益身心,無可非議,有益。”妳應該立即接受並遵守它。
然後佛陀問他們:
-妳現在怎麽想?哦,拉瑪!有些人貪、怒、傻,對他們有利,對他們有害?該不該批評?
——佛,對他有害,應受譴責。
——現在,羅摩有沒有貪、怒、癡的人。妳怎麽想呢?沒有貪,沒有嗔,沒有癡,對人有益。該不該譴責?
——佛,對他有利,不應批判。
-所以,拉賈那納姆,我現在對妳說的是壹樣的。不要被報道引用。
——盲從。這就是我想說的。[十二]
輕信不是佛教的精神。因此,我們發現佛陀和他的弟子之間有這樣壹段對話:
-現在,如果是這樣,除此之外,妳會說,“我們尊重佛陀,因為我們尊重他的教導?”
-不,佛祖。
──門徒們!妳確定的只是妳承認的,看到的,掌握的?
是的,佛祖。[十三]
壹部推理的佛教文獻說:
智者試金,燒金,刀削金,(在試金石上)磨金。所以,妳檢查後接受我說的話,不僅僅是因為妳尊重我嗎?
佛教不強迫,不使用高壓手段,不要求信眾盲目信仰。當初懷疑論者聽到佛教號召調查研究,都很高興。佛教教義總是向所有用眼睛和心靈理解的人開放。
曾經,佛陀住在那爛陀的芒果林。倪千子【十四】得意弟子尤伯禮,帶著與佛辯論的唯壹想法來到佛寺,想在辯論中打敗佛。爭論的主題是關於“因果報應”的理論問題。雖然佛祖和大雄在“因緣”的問題上看法不同,但雙方都承認。在友好討論的最後,遊伯禮被佛陀的辯論說服,同意了佛陀的觀點,並立即準備在家做壹名信徒。但是佛陀告訴他:
關於真相,我們應該進行徹底的調查。像妳這樣的名人做壹個徹底的調查是有好處的。
但尤伯禮對佛的告誡,讓他感到更加滿足和快樂,於是皈依佛、法、僧三寶。[十五]
佛陀從不幹涉他人的思想自由。因為思想自由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強迫別人放棄符合自己性格、心理、愛好的生活方式是不對的。無論什麽形式的強制,都是不對的。壹個對信仰沒有興趣的人,被強行生吞活剝,讓他相信,是最愚蠢的脅迫方式。這種強制餵食對任何地方的任何人都沒有好處。
佛陀唯壹的意圖就是讓別人看到事物的本來面目,讓他們明白。這不僅僅是信仰的結果,更是有人、超人或者低於人類的外力恐嚇的結果。了解事情的真相,在佛教和思想信仰中,恐嚇是沒有作用的。掌握了法律的真理,只能是智慧,不是因為盲目的信仰,不是因為某種已知或未知的情感恐嚇。宗教史表明,人們害怕陷入無知,害怕創造壹種無所不能的外在想象。這種想象壹旦產生,就會給自己,有時也會給別人帶來難以言喻的傷害。
佛陀警告僧侶們:
只有相信我,對我有感情的人,壹定會活得很幸福(但也擺脫不了最高的羅漢果),努力為法,專心為道的人,壹定會成就菩提,贏得羅漢果。[十六]
這些清楚地表明,佛陀並不要求他的弟子無區別地、毫無理由地承認任何事情。
佛陀不僅不鼓勵盲目信仰,而且認為對“萬能力量”的恐懼不適合接近真理的理解。因此,他不僅不鼓勵宗教儀式,而且譴責違背社會的宗教儀式。因為僅僅從事齋戒、在河裏洗澡、動物祭祀等形式上類似的行為,並不能幫助壹個人凈化,並不能使壹個人神聖、高貴。
我們發現佛陀與婆羅門三得利巴拉提雅之間有這樣壹段對話:有壹次,佛陀向僧侶們詳細解釋了壹個求道者在解脫後應該做些什麽,並進壹步說,壹個斷了心中煩惱的人,他的人生是完全清凈的。完成這些任務後,妳就可以稱得上是壹個洗過心的人了。
梵天坐在佛陀旁邊時,聽到這些話,問佛陀:
親愛的喬達摩,妳會在波胡卡河裏洗澡嗎?
——婆羅門,婆婆家河有什麽好處?
親愛的喬達摩,的確,很多人都相信波胡嘉河是壹條神聖的河流,很多人的罪孽都在波胡嘉河中被洗去了。
然後佛陀教導他說,在河裏洗澡不能洗去壹個人邪惡的汙垢,所以他指示他說:
婆羅門在此沐浴(戒律中),眾生平安。不瞎說,就殺,就偷;如果妳是確定的、無私的,那麽去加耶對妳有什麽好處?妳家的井是蓋亞。[十七]
佛陀指引的道路是光明平坦的道路,也就是說,作為壹個信徒,不允許他以任何方式侵犯眾生的幸福。他禁止壹切壓迫、搶劫和掠奪。
那麽,什麽是佛教呢?
有些人高興地把佛教的教義稱為宗教,而另壹些人則稱之為哲學。但稱之為“生活方式”可能更正確。然而,那並不意味著佛教除了倫理道德就壹無所有,但它遠不止於此。它是壹種道德模式和學說,導致思想、精神和智力培養的完全自由。佛陀自己稱他的教義為“達摩-匹那耶”,即法和戒,但佛教,在這個詞的意義上,嚴格來說不能稱為宗教。因為宗教,它意味著“表達信仰的儀式或行為。”對壹個神聖的統治力量表示尊重,並希望讓它快樂...在人的壹面,承認某種更高的無形力量控制著他的命運,是有資格被信徒服從、尊重和崇拜的對象。“[xviii]佛教絕不是這樣的宗教。
在佛教思想中,不存在對任何形式的造物主的信仰,也不存在對其造物善惡行為的獎懲。當壹個佛教徒皈依佛陀時,他不希望佛陀拯救他。佛教沒有這種保障。佛只是壹個指路的老師,引導信徒走向自己的解脫之路。
比如岔路口的路標只是指明方向,路人要按照自己的步伐走這條路。路標本身永遠不會把他帶到想要的目的地。
醫生診斷了病情,開了藥方,讓病人自己試試藥方。佛陀對待信徒的態度,就像壹位善解人意、慈悲為懷的老師或醫生。
最高的敬意是給最受尊敬的人,也就是那些偉大勇敢的人。他們用廣泛深入的真實經驗掃除了愚昧,治愈了汙染。看到真相的人確實對自己有幫助,但佛教徒不會向他們祈禱。他們只尊重那些指出通往真正幸福和解脫之路的啟蒙者。幸福必須靠自己去實現,誰也不能讓別人苦了自己也幸福。幹凈不幹凈,全靠自己,誰也凈化不了別人,也汙染不了別人。[十九]
佛陀八十歲時,躺在他被拘禁的兩株汨羅樹之間的彌留之際。當他看到獻給他的花時,他對阿難尊者說:
阿難,依律而行的人,過著正確的生活,這是他們對如來最真實的尊重和支持。阿難,所以妳要依法而生,過正當的生活,修身養性。[xx]
在這個依法生活的教導上,佛陀明確提出,最重要的是清凈身、語、心,不僅要滿足以花證菩提的人,更要以正當的生活方式作為生存準則。
現在,佛教徒在佛陀或聖物前獻上香花或蠟燭,以贊美佛陀的無上功德。他沒有向任何偶像祈禱。這些行為不是儀式或崇拜的目的。花很快就要枯萎,燈焰很快就要熄滅。跟他(供應花燈的人)說話,告訴他壹切因緣都是無常的。佛像是他服務的對象,是他專心思考和修改的結果。他被鼓勵去模仿佛陀的性格。那些不理解這種簡單奉獻的意義的人匆忙得出結論,說:“這是偶像崇拜。”沒有比這更不真實的了。
J.尼赫魯在他的自傳中寫道:
在阿努拉德普勒,[xxi]我非常喜歡壹個古代的坐像。壹年後,我在臺拉登監獄時,壹個錫蘭的朋友給了我壹張這尊佛像的照片。我把它放在我的室內小桌子上,它成了我的寶貴伴侶。佛陀莊嚴安詳的表情給了我力量,幫我克服了很長壹段時間的抑郁。[二十二]
P.D. Oppensky在斯裏蘭卡拉維尼婭山的壹座寺廟裏看到了佛像,並寫道:
佛陀的面容非常生動。他不直視我,但他在看著我。壹開始,我沒什麽感覺,但我很驚訝。我沒想到,也不可能想到這樣的事。但是很快,在新的和驚人的感覺中,陌生感和所有其他的感覺和想法都消失了。佛在“看”著我,看到了藏在我靈魂裏我自己看不到的壹切。在他的註視下,過去了,我開始審視自己。壹切都覺得渺小,多余,難受,迷茫,在這壹眨眼之下,都顯現出來了。佛的臉很安靜,但不是面無表情,而是思想深邃,感情豐富。他躺在這裏沈思。我來了,打開門,站在他面前。現在他在無意識地審視我。但他的眼裏沒有譴責。他的眼神很嚴肅,平和,完全理解。但是當我試著問自己佛祖的臉是什麽意思的時候,我發現我無法回答。他的臉既不冷也不冷漠。另壹方面,說他表現出熱情和同情是非常錯誤的。描述他的這壹切是不夠的。同時,如果說佛陀的臉表達了神秘的崇高或神聖的智慧,那也是錯誤的。不,那是人類善良的臉,但人不會有這樣的臉。
我感覺我能用的詞,如果用來解釋這張臉,就不對了。我只能說這是“理解”。
與此同時,我開始覺得佛祖的臉對我有壹種奇怪的作用。所有從靈魂深處升起的憂郁都會被壹掃而光,仿佛佛祖的面龐教會了我沈默。直到現在,困擾我的壹切,似乎都是那麽的嚴肅和重要,現在又是那麽的渺小,那麽的不重要,那麽的無足輕重。我只是想知道它會如何影響我。我覺得壹個人再激動,再煩惱,再矛盾,再痛苦,都無所謂。只要他來這裏,他就會很平靜,很安靜,很清醒,很善解人意。[二十三]
佛教是不是哲學,要看這個詞的意思。這個詞的可能定義是否包括所有哲學思想體系,值得懷疑。從詞源上說,哲學就是愛智慧。“哲學是對智慧的追求,對智慧的追求。”在印度人的思想中,哲學被稱為真理觀。簡而言之,就是哲學的目的,應該是發現最終的真理。
佛教也提倡追求真理。但它不僅僅是思辨推理,還是壹種理論結構,只是知識的獲取和儲存。佛陀強調他的教義的實用性,並將知識應用於生活——洞察生活的內涵,而不僅僅是表面的。
就佛陀而言,他所有的教導,不過是了解所有痛苦現象的本質,修習佛法,以擺脫這樣的痛苦。這就是他的“哲學”。
智慧在佛教中非常重要。因為清凈來自智慧和開悟。[xxiv]然而,佛陀從不只稱贊智慧。按照他的看法,知識要用心靈去凈化,要和有智慧有德行的人齊頭並進。智慧來自內心的開悟和凈化,內心的品德發展成為智慧。這是儲存知識,而不僅僅是推理。所以,很明顯,佛教不僅僅是關於愛,也不僅僅是關於追求智慧,也不僅僅是關於熱情(雖然這些意義重大,與人類有關),而是壹種具體實踐教義的鼓勵,引導信徒達到無欲,成就菩提,最終解脫。
雖然我們把佛陀的教義稱為佛教,所以它被包含在“主義”(意為“教義”和“主義”)或“宗教”(意為“…學問”和“…理論”)中,但它真的不是我們所標簽的。妳可以稱之為宗教,哲學,佛教或者任何妳喜歡的東西。這些標簽對於追求真理、獲得解脫的人來說毫無意義。
吳波提沙和吉力陀(後來成為佛陀的兩個主要弟子沙裏富和大村)正在為解放而遊行。當吳波提沙看到馬聖尊(佛陀最初的五個弟子之壹)乞討食物時,他被這位長者從容不迫的行為所感動。他覺得現在不是向他征求意見或者建議的時候。於是他跟隨老馬晟到了他安息的地方。在馬聖尊面前,跟他打個招呼,問問他老師的教學情況。[xxv]馬聖尊有點不願意說話,就謙虛地說:
我不能告訴妳很多教義和戒律,我只告訴妳簡單的意思。
吳伯蒂莎的回答很有意思。他說:
好吧,朋友,說壹點。我需要的只是意義。為什麽說這麽多?
壹切法皆因理而生,法亦因理而滅。正如如來常說的。[二十六]
吳波提沙立刻明白了這個因緣的意義,並證得了初果,明白了“生之本性就是滅之本性。”[二十七]
沒有交談和討論並不影響我們對解脫的準確理解。需要的是正確的引導和正確的體驗。我們甚至可以從自然界中樹木的盛衰、花朵的花開花落、石頭的靜態存在、河流的動態中獲得靈感。有很多人因為看到壹棵樹倒了,水流了,林火了,吹滅了燈,就得到菩提,擺脫煩惱的事例。因為這些觸動了他們的心弦,體會到了各種法律的無常,所以解脫了。是的,荷花在等待陽光。只要陽光壹照,荷花就會盛開,給所有的人帶來歡樂。
關於這壹學說,並沒有試圖討論人與物的關系和生死狀態——問題是:“宇宙是永恒的還是非永恒的?是有限的還是無限的?”
佛從來不關心這種形而上的問題。這些問題只能讓人迷茫,導致心理失衡。如果糾纏於這種戲劇理論,我們肯定無法將人類從苦難和煩惱中解脫出來。所以佛陀才不回答這類問題。更何況這些問題總是提法不對,佛也不解釋。佛陀是壹個實踐的老師,他唯壹的目的就是詳細解釋生命的普遍事實——苦的問題,讓人們覺得它有足夠的力量,並使他們相信這種力量。他清楚地告訴我們他說了什麽,沒說什麽。
有些學者不贊成佛陀的這種態度。他們甚至懷疑他的啟蒙,說他是不可知論者。學者們的這些爭論和推測,不是今天或昨天的問題,早在佛陀時代就已經提出來了。比如,就連遊行者尤托伊也向佛陀詢問過去和未來,佛陀的回答很明確:
不管過去,不管未來,我現在教妳規律:這裏有,這裏有,這裏有,這裏有,這裏沒有,這裏沒有。[二十八]
用壹句話概括,這就是佛教本原學說,[xxix]這就是佛教四真義的基礎。
註意事項:
[i]相應部門,第三卷,第183頁。
[ii]《法句》,第160條。
[iii]華中第三十八經。
[iv]《法語句子》第276條。
【v】華中二經、六經。
【vi】梵文中的阿羅漢是“完人”嗎?* * * * * * * * * * * * * * * * * * * * *”是佛祖及其弟子成功獲得果實而專門使用的稱號之壹。如書中所言,第壹件事是佛陀以此名自稱,這是佛陀第壹次為五位從伽耶到波羅乃茲的苦行者說話。在離加耶不遠的路上,他遇到了苦行僧烏博加(upa)。優博嘎被佛陀平和的外表所感動,問他:“妳的導師是誰?妳喜歡誰的教學?”佛陀三言兩語回答道:
“我是世界上真正的阿羅漢,我自己就是至高無上的導師。”當他告訴五個苦行僧的時候,他第二次用這個名字稱呼自己。他說:“我是壹個阿羅漢,壹個如來,壹個完全覺醒的人。”
這個名字只用於完全切斷泄漏的人。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佛陀是天下第壹阿羅漢,正如他對優博嘎所說。
【VII】Maggannu(道的知者),Maggavidu(道的闡釋者),Maggakovido(道的啟蒙者)。
[viii]相應部門,第三卷,第66頁。
[ix]《龍部》第壹六《如來涅槃經》(Parinibbana-sutta)
[x] G.T .加勒特(G.T. Garratt) ed。印度的遺產,第10-11頁。(1931牛津版)。
【xi】長部前六經。
[xii]《增枝》卷壹,第188頁,第六、五經。見延支第壹卷第六經,延支第二卷第八經。
【xiii】華中四經、七經。
[xiv]六司所謂“異端”之壹,是佛陀的當代。關於這些人的故事,請看長部第二部《三昧壇經》或《佛說》第壹部。
[xv]《中央》第五十六號《烏帕利-薩陀》。
[xvi]《中央》第二十二經典。
[xvii]華中第七經典。
[xviii]簡明牛津英語詞典(1956)。
[xix]《法句》第壹六五卓。
【xx】長部前六經。
[xxi]在斯裏蘭卡(錫蘭)。
[XXII]《尼赫魯自傳》,第271頁。
[XXIII] P.D.Ospensky《全人類的新模式》,第三版,第360-372頁(倫敦,1938)。
[xxiv]相應部門,第壹卷,第214頁。
[xxv]把這個和卡薩帕的故事比較壹下。
[xxvi]葉佛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嘎圖啊哈
泰薩姆·卡約·尼羅多
埃瓦姆·瓦迪·馬哈·薩馬諾。
[XXVII]《Beneye》第壹卷第40頁。
28 Imasmim sati idamhoti,
Imassuppada idami uppajjati,
伊瑪斯敏·阿薩蒂·伊達姆·納·霍蒂,
伊瑪薩·尼羅達·伊丹·尼魯哈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