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公室
制定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和相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文電、機要、會議、檔案、督查、信息、調研、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辦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內部網站的運行和維護;組織稅收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辦理NPC代表和CPPCC委員建議的有關事宜。
2.政策法規司
組織實施綜合稅收政策;承擔本機關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工作;承辦重大稅務案件的審理;辦理行政復議、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稅收執法責任制和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評估工作;檢查人員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項審計結論;牽頭開展稅收征管和依法行政工作,擬定稅收征管和依法行政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率先規範稅務行政審批;組織開展稅收政策研究,反饋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組織開展WTO稅收調查和應訴工作;配合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稅收執法進行監督和審計。
3.商品和服務稅辦公室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和車輛購置稅的征收管理,制定具體的征收管理實施辦法;解釋和處理與稅務相關的具體業務問題;組織實施相關稅種的納稅評估和稅源管理;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相關稅收的日常管理和檢查;參與與稅收有關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和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管理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
4.所得稅辦公室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征收管理,制定具體的征收管理實施辦法;解釋和處理與稅務相關的具體業務問題;組織實施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匯算清繳等措施;指導相關稅收的日常管理和檢查;參與與稅收有關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和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會計辦公室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劃,下達年度免稅和轉移計劃;監督檢查納稅和退稅情況;開展稅收分析預測、稅收能力測算、重點稅源監控和企業稅收數據調查;承擔稅務會計、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數據的綜合管理和應用。
6.辦稅服務廳(納稅服務中心)
組織、協調、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實施保護納稅人權益的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務糾紛的調解;負責12366熱線、外部網站、短信系統的運營管理;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組織實施納稅信用體系建設。
7.收藏管理處
組織實施綜合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完善專業化征收管理和稅收征管法規的建議;研究和實施稅收征管數據和應用方法;承擔稅收征管質量評估、風險管理和因素分析;承擔稅務登記、申報征收、普通發票管理、稅控裝置推廣應用等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組織實施綜合納稅評估方法;負責業務運營和維護。
組織實施註冊稅務師行業的管理政策和管理制度;負責本地區註冊稅務師行業報表及相關資料的公告管理、匯總上報;負責行業執業的監督檢查,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8.財務管理辦公室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基本規範,分析評估稅收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系統預算管理、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和著裝管理;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貨物采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管理公司的財務。
9.人事部
組織實施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辦機構設置、幹部任免、人事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對下壹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和監督;監督檢查系統幹部人事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擬定年度檢查工作計劃,組織檢查工作;組織實施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辦理出國政審;負責局機關和系統的目標管理考核。
10.教育部門
制定並組織實施人才培養、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開展培養質量考核和評估。
11.監督辦公室
組織實施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制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勤政廉政建設的情況;組織協調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投訴和相關申訴;查處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和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督和整改工作。
12.大型企業與國際稅收管理
為大型企業提供稅務服務;承擔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承擔匯總(合並)納稅企業日常稅務檢查的相關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地區)間稅收協定、安排的具體實施;組織實施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實施專項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承辦稅務信息的國際交流;承擔境內機構對外支付服務貿易等項目的稅收憑證管理工作;管理機關和系統的外事工作。
13.進出口稅收管理司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制定進出口稅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承辦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批工作;組織對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參與編制年度出口退(免)稅計劃。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群工作;承辦機關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和黨員發展的教育、培訓和考察工作。組織實施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收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指導黨建、工會、* *團委、婦委會工作。
離退休幹部辦公室
承辦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和指導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離退休幹部工作經驗交流,系統協調離退休幹部活動。撫順市國家稅務局有6個直屬機構,分別是撫順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撫順市國家稅務局第壹稽查局、撫順市國家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撫順市國家稅務局第三稽查局、撫順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撫順市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均為國家副處級(市為正處級)。
1.檢驗局
負責組織實施稅務檢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調查、審理和執行;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辦理稅務檢查;承擔金稅工程發票調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和稅收專項整治;辦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立案和查處事宜,提出審理意見;指導和協調系統的稅務檢查;負責系統稅務檢查的審核。
稽查局設8個機構,具體名稱如下:辦公室、綜合選案科、稽查壹科、稽查二科、稽查三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正科級。
稽查局各稽查部門原則上按行業或“三大任務”確定職責分工。
2.第壹檢驗局、第二檢驗局和第三檢驗局
承擔相應縣(區)局和直屬稅務征收分局征管範圍內的日常選案、稽查、審判和執行工作;負責稽查局交辦的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配合稽查局組織實施稅收專項檢查和稅收專項整治。
第壹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共九個內設機構。具體名稱如下:辦公室、綜合選案科、稽查壹科、稽查二科、稽查三科、稽查四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正科級。
3 .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
負責組織實施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文件;承擔車輛購置稅的征收、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稽查和納稅服務;承擔車輛稅收的綜合管理工作;就各類車輛的最低應課稅價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
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內設四個機構,具體名稱如下:辦公室、征管處、政策法規處、納稅服務處(納稅服務處),級別為正科級。
內設機構的職責參照縣(區)局內設機構的職責。
4.直屬稅務局
承擔稅收申報征收、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催繳稅和壹般違法行為處理等工作。
稅務局直屬事業單位7個,具體名稱如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收入核算科、稅源管理壹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收征收管理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級別為正科級。
內設機構職責參照縣(區)局內設機構職責,副處級的市級局、事業單位3個。
1.信息中心
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和保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運行維護等信息化日常管理工作;組織本系統的信息安全管理和實施。
2.代理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機關相關事務的具體工作制度;負責辦公用品的采購、儲存、分發和維護;參與機構後勤系統的改革;指導本系統的後勤服務;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固定資產管理、財產管理等工作。
3.票務中心
承擔稅務憑證、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