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聯合會的主要任務是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如果婦女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婦聯求助。但婦聯的主要職責是研究和審議有關議案和法案,推動婦女兒童立法,依法監督社會各界實施保護婦女兒童權益的法律。也就是說,婦聯沒有執法權,主要以協調和建議為主。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1.婦聯管什麽?
1,婦女聯合會負責以下問題:
(1)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向上級婦聯反映婦女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3)做好婦女來信來訪工作,切實解決來信來訪人員的訴求。
(4)協助教育部門做好本街道的學前教育工作,幫助解決兒童工作中的相關問題。
第三,婦聯的調解有用嗎?
婦女聯合會的主要任務是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如果婦女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婦聯求助。但婦聯的主要職責是研究和審議有關議案和法案,推動婦女兒童立法,依法監督社會各界實施保護婦女兒童權益的法律。也就是說,婦聯沒有執法權,主要以協調和建議為主。
二、思考婦聯家暴的問題和困惑?
1,源頭防範措施不完善。針對家庭暴力的成因,如男尊女卑傳統觀念的影響、草率結婚引發的家庭矛盾、婚外情引發的家庭暴力、經濟問題和社會問題等,雖然近年來基層婦聯註重加強反家庭暴力的宣傳活動,但缺乏強制參與措施,部分青年男女群體和準婚期流動人口群體參與度和覆蓋面較小。此外,還有夫妻床尾吵架的現象,清官難斷家務事。很多受害女性缺乏法律知識,法律意識淡薄,自我保護能力低下,尤其是受到暴力攻擊時,更不想離婚來遠離家暴。
2.婚姻咨詢網不夠暢通。據了解,在歐美等發達國家,每500人就有1名婚姻家庭咨詢師,而在中國,婚姻家庭咨詢師這個職業才剛剛興起。由於缺乏心理咨詢師和婚姻咨詢師,婦聯家暴維權存在法律援助代替婚姻指導的現象。比如酒後精神疾病家暴的案例,施虐者有明顯的精神疾病,需要心理咨詢和婚姻指導,但苦於婚姻咨詢網絡不完善,收費高,只好交給壹些法律援助部門,希望通過法律援助渠道緩解病情,但事實收效甚微。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第五條
教育引導女性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提高綜合素質,實現全面發展。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促進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落實,營造有利於婦女全面發展的社會環境。宣傳和表彰優秀女模範,培養和推薦女性人才。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八條國家發展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醫療衛生事業,保障婦女的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醫療衛生等權益。國家提倡和鼓勵幫助婦女的社會福利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