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必須監督工作,確保建築質量,並準備材料,如鋼,磚,水泥。
三、建房涉及占用公共道路的,要處理好鄰裏關系。寫壹份施工合同,這樣結算的時候就有證據可談,避免結算出現問題。
第四,要設計好地下管線,才能壹勞永逸地解決問題,否則麻煩大了。
5.別忘了放線。確保墻壁是垂直的。
六、準備門窗,以便預留門窗尺寸。
七、如果是樓房建築,要註意鄰居的遮陽問題,合理處理自己樓房的面積和結構。
八、準備電源。
九、要選擇好的建築季節,最好是在第壹個月之後建造。
十、地基壹定要處理好。
自建房(農民住宅)是指單位和個人擁有自己的土地,自行組織並雇用他人建造的房屋和建築物。自建房是中國傳統建築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中國農村。幾乎所有的農村居民都是通過自建房屋來滿足自己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規劃區或建設用地外建房。
此外,在我國商品房政策出臺之前,很多單位還集資自建房,解決企業職工的住房需求。隨著國內經濟水平的逐步發展和農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自建房的建設水平越來越高,類型也越來越豐富,尤其是江浙地區。
農村居民如何辦理宅基地和建房手續?
(壹)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壹是農村居民必須年滿18周歲,符合人戶分離條件;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城鎮建設規劃;三、農村居民建房定額標準,利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誌高土地的定額面積為180平方米,
農業用地限制面積為140平方米;第四,農村居民必須“壹戶壹宅”;五是農村村民出租或出售原有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六是禁止非農民及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二)農民建房應遵循的原則。
農村居民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宅基地建房。能利用劣質地的不得占用良田,能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國有土地的必須辦理出讓手續。
農民申請建房用地的新審批程序。
1、農村村民建住宅,先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建房戶在醒目位置張榜公示(15以上工作日);
3、國土資源管理辦公室和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考察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
4.公告期滿無異議後,符合“壹戶壹基地”條件的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批,再報縣人民政府審批(占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審批後,國土所和鎮社會事務辦到實地進行宅基地審批,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壹書兩證”)。
6、村民建房完成後,國土資源要實地檢查是否按批準的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和規劃許可證申請房屋所有權證。
國有土地範圍內的房屋,即城鎮自建房屋,在相關法律文書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以買賣、交換、贈與、繼承、遺贈等方式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集體土地範圍內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有嚴格的規定。
《房屋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68號)(2008年7月1日實施)第八十七條:“受讓人不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房屋登記機構不予辦理。”
土地屬於集體的,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只能在自己村集體內部買賣,也就是說房子只能賣給自己村的人。
參考資料:
自建房-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