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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工商局公文被搶和林鹹統集資有內幕嗎?

這個罕見的案例揭示了壹個普遍的問題——穩定和法治。為什麽這兩個本不應該沖突的命題,卻成了擺在相關部門面前壹道艱難的選擇題?

6月下旬,10,壹則關於甘肅省工商局公文被公然搶奪,公務人員被毆打的帖子在國內多個網絡論壇流傳,帖子附有視頻、截圖等相關材料。根據網帖提供的信息,公文劫案發生在甘肅省工商局辦公樓。壹位名為“朱”的溫州商人、包括朱在內的10多名“共同作案人”、多名億萬富翁甚至4名律師組織實施了上述行為。朗朗乾坤太奇怪了,當時議論紛紛。

記者赴蘭州調查網傳的“搶公文”事件,發現確有其事,但背後的原因,尤其是當地對這壹事件的處理耐人尋味——當地溫商之間因股權糾紛引發壹系列訴訟,政府部門的不作為導致矛盾升級。最後,在糾正下級部門的行政不作為後,上級行政部門成為其中壹方憤怒的對象,甚至被有組織的部隊圍攻,以制造群體性事件為由進行威脅。

面對這壹系列惡性事件,當地實際上被嚇壞了,以維穩的思路擱置了包括搶公文事件在內的所有問題,導致事件繼續偏離法律軌道,溫商之間積累的積怨進壹步加劇,也給當地維穩工作帶來了更大的挑戰。

這個罕見的案例揭示了壹個普遍的問題——穩定和法治。為什麽這兩個本不應該沖突的命題,卻成了擺在相關部門面前壹道艱難的選擇題?

公文被搶前後

65438 10月23日上午,記者來到甘肅省工商局,在表達采訪意願後,接待室工作人員透露,該局政策法規處發生了公文被搶事件,被打的是法規處處長張玉廣,整個省工商局的人都知道。法律部位於甘肅省工商局六樓。導演張玉廣對記者的來訪很謹慎,但他沒有掩飾自己的失望。“這邊出了這事,文件至今沒還,我也沒拿到說法。”導演張玉廣不想判斷這件事的性質,讓記者去找負責宣傳的董明坤導演。“公文被搶,人被打。張主任當然生氣,但他的謹慎情有可原。”董主任說。

公文搶劫發生在9月21日上午。據知情人士透露,上午9時,在蘭州經商的朱、陳玉東等10多名溫州商人來到甘肅省工商局六樓。陳玉東和另壹名女子先進入法務部,要求查看文件編號為“甘公宓尚決字2012第002號”的行政復議決定書原件。是張玉廣接待了他們。由於陳玉棟等人無法出示有效身份證明,出於謹慎,張玉廣拒絕復印和拍照。“朱國範突然推門進來,張主任趕緊把文件放進抽屜,然後朱國範假裝不幹了。”

據知情人士透露,回到走廊的朱走到電梯廳,與等在那裏的同伴反復商量。10: 57左右,陳玉棟再次勸說張玉廣拿出行政復議書。正當再次拿出文件時,朱再次推門從手中搶走了文件。

六樓電梯口的攝像頭記錄下了朱等人事先策劃,搶走公文後的場景。朱搶過公文,跑到電梯口,把它交給在這裏等候的同伴,後者從消防電梯裏逃了出來。

公文被搶後,張玉廣大叫著追上去。10: 58,他出現在攝像頭記錄的視頻中。可以明顯看出他壹臉焦急,其他辦公室的公務員也趕過來增援。然後令人大跌眼鏡的壹幕發生了。張玉廣被推倒在地。據知情人士透露,對方打了他的臉,狠狠地踢了他壹腳,然後對張玉廣破口大罵。被打後,仍和同事順著消防通道,最終抓獲了主謀朱。

董明坤局長說,省工商局成立以來第壹次遇到這種事,局領導和普通員工都很氣憤。“搶劫官方文件,這是明目張膽的犯罪!這是我第壹次聽說它。現在有些老板覺得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從他們的行動可以看出他們有多勇敢!”

對於網上流傳的視頻,董明坤承認壹定是來自省工商局的內幕。至於是怎麽流傳的,他說不清楚。董明坤解釋,由於是第壹次遇到這種突發情況,來不及反應,以至於朱的同夥搶走了公文,沿著消防通道從六樓跑到壹樓大廳,成功逃出工商局。

據知情人士透露,朱被抓後,很囂張。張玉廣與他談判了兩個小時,要求他在下午3點前歸還公文。可以認為是壹時沖動,不會追究他的責任。“張主任跟朱說,我被妳打了,但公文必須還給我,否則我不保管就是失職。我對不起工商局。”朱滿口答應,被釋放了,但他沒有履行諾言。後來,張玉廣再次給他打電話,催要正式文件,仍然沒有成功。“我們還是想對創業者好壹點,所以寬容壹點,但這種情況下,我們只有報警了。”董明坤解釋道。

甘肅省工商局保衛處於9月21日下午5點左右報警。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壹款規定,搶奪國家公文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壹個月後,警方並沒有對朱采取行動,於是導演無法掩飾自己的抱怨。但董明坤表示,省工商局的領導也很憤慨,壹定會追究朱的責任。“這件事已經進入司法程序。至於被搶走的證件,歸還不重要。自然是有的!”

公文被搶,局長被打。這的確是甘肅省工商局的恥辱。有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受損的不僅僅是工商局的尊嚴。“這張臉不是我們中的壹員。”

事件發生後,甘肅省工商局加強了安全管理。采訪中,記者恰好遇到檔案室壹名工作人員向董明坤討教如何防止哄搶。

“以後誰要查檔案文件,先鎖門,還了文件再放他走!”董明坤壹臉嚴肅。“張主任的教訓要吸取。”

朱組織策劃搶劫國家機關公文。按照董明坤的理解,企業內部存在復雜的股權糾紛背景。

有省工商局員工抱怨,“其實就是蘭州工商局惹的麻煩。”

但董明坤認為,這些都不能作為搶奪國家機關公文的理由。

行政不作為爭議

在蘭州商界引起轟動的搶公文事件,其實源於“地方溫商內部矛盾”,是溫州永嘉朱與溫州樂清之間的較量。

據了解,林鹹統作為甘肅省溫州商會執行會長,在蘭州從事服裝批發業務1991年,後成立甘肅瑞鑫房地產公司。截至目前,他在蘭州投資建設的房地產項目超過60億元。48歲的朱在新疆第壹次賣棉花,賺了第壹桶金10多萬元。2002年,他用這10萬,融資500萬買下了原上海金達棉紡廠,後改制為上海郭堯紡織有限公司,隨後涉足房地產行業。2005年,朱與妹夫陳良同、葉發起成立甘肅永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蘭州創意國際商貿城。朱為法定代表人,葉為總經理。

然而,據林鹹統透露,創意國際商貿城項目因為資金短缺和股東內鬥而無法順利推進。“關鍵問題是朱壹直在走壹條靠社會集資發展的道路。他在山東淄博有兩個房地產項目,其中壹個投資近3億,都是靠永嘉老鄉放高利貸集資。”據介紹,朱十年來在他的許多項目中壹直采用拆東墻補西墻的方法,但並沒有產生效益。在這樣的情況下,201110年10月,迫於資金壓力,朱和陳良同通過葉找到,提出將其持有的永瑞地產43%的股份轉讓給。

因為不是永瑞公司的股東,而股權轉讓按規定必須在股東之間進行,所以葉作為的代表購買了股權。2011 10 12,朱與葉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朱將其全部股份轉讓給葉。三天後,永瑞房地產開發公司召開股東會,五名股東壹致同意將朱、持有的全部股份轉讓給葉,並將法定代表人變更為葉,並形成股東會決議。

當年6月65438+10月265438+10月,朱、陳良同、葉等人向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專業市場管理分局提交變更材料,辦理股權及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備案。“不過我後來發現,朱在和我交易之前,曾多次用自己的股權向社會融資,壹女多嫁,涉案金額上億。”林鹹統透露:“他甚至欺騙了蘭州的壹個黑社會頭目。那些被朱騙了的逼他反悔與我們的交易。就這樣,朱的妻子以跳樓相威脅,拒絕換市工商局。”

糾紛由此而起,鬧上了法庭。朱告訴法院,他被葉騙了,是因為融資需要,但這實際上是壹份擔保合同,不是股權轉讓合同。記者註意到,2012年4月24日,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判決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合法有效。8月24日,蘭州中院再次審理時,以事實不清為由撤銷判決,發回重審。

這個糾紛還沒有結論,所以股權變更被擱置了。但林鹹統堅持股權糾紛與更換法人代表無關,因為這完全是兩個法律範疇的事情。為此,永瑞公司於2012年6月8日和13年6月兩次向蘭州市工商局申請將法定代表人變更為葉。然而,蘭州工商局遲遲沒有進行變更登記。為此,永瑞向甘肅省工商局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2012 9月18日,甘肅省工商局作出行政復議,撤銷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對永瑞公司的具體行政行為,要求在7日內依法對法定代表人申請變更登記作出行政決定。這就是後來被朱搶走的公文“甘公決字2012第002號”。

細看這份行政復議,其實並沒有關於是否同意變更的立場。省工商局只要求市工商局“依法辦事”。

沒想到,省工商局的朱把惹火了。在竊取官方文件並毆打公職人員後,朱將省工商局告上了法庭。

“上級要求下級依法辦事有錯嗎?”省工商局某部門負責人不解。

維護穩定和法治?

更讓甘肅省工商局吃驚的是,4名律師竟然參與了搶公文事件,並且在搶公文後的第三天,也就是9月24日,朱還組織數十人圍攻省工商局,要求撤銷行政復議書。據知情人士透露,朱還向工商部門遞交了壹封恐嚇信,稱如果不聽從他的指示,將組織1000多人鬧事。蘭州酒泉派出所證實,他們已經收到了省工商局的報告,但更多細節應該向城關區公安分局了解。

蘭州城關公安分局任務科負責人現場工作,向辦案人員了解案情。他說,當時情況復雜,朱曾計劃組織示威遊行,被公安部門及時制止。為了維穩,“搶公文”事件暫時擱置,以免激起更多事端。“在調查清楚之前,無法定性。可能是搶,可能是抽,可能是拿。”據酒泉派出所了解,被搶的不是公文,而是“資料”。馮負責人表示,“即使不是公文,他(朱)這樣做也是不對的。”但記者註意到,省工商局接受采訪的人員和蘭州當地多名律師都堅稱,被搶的文件是官方文件。

記者致電朱時,對方堅稱自己被騙,之所以對省工商局采取極端手段,是因為覺得不公平。知情人士透露,由於溫商內部糾紛加劇,甚至影響到雙方在當地的投資,朱實際上控制了創意國際商貿城的工地。據說林鹹統的人被趕出了工地。糾紛雙方還互相指責對方非法集資和詐騙,涉案金額上億元,並報案。葉甚至舉報說雇了壹個殺人犯朱。為解決矛盾,蘭州政法委、維穩辦等部門多次組織協調。

采訪中,蘭州多個部門表示希望理解他們的維穩壓力。但維穩手段目前似乎並不能幫助事件平息。

林鹹統對當地政府維護穩定、壓倒壹切的想法非常不滿。“朱國藩因此有恃無恐,繼續利用其法定代表人招搖撞騙。他壹旦逃跑,後果不堪設想。”為此代理律師向蘭州市工商局發出律師函,要求工商局采取完全限制性警示制度,限制朱擔任法定代表人,否則涉及公司及股東600余萬元的損失由該局承擔。

省工商局壹位官員質疑:“搶公文的行為必須有個說法,否則政府的尊嚴和法律的威信在哪裏?”

“提供壹個公平的平臺,用法治的方式解決企業糾紛,有這麽難嗎?”林鹹統問道。“我是否也可以利用政府部門維穩的壓力,在這場較量中獲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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