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平整工程:通過土地平整工程的實施,耕地集中,農田地表平整,耕層厚度要達到30cm以上,有效土層厚度要達到60cm以上,土壤理化指標要達到農作物高產穩產的要求,田地的規格和平整度要達到農業機械化生產的要求。
2.灌排工程:通過灌排工程的實施,合理利用水資源,形成“旱能灌、排澇減災”的灌排體系。采取節水灌溉措施,增加有效灌溉面積,完善排灌系統,充分利用水資源。灌溉設計保證率的農田面積比例不低於90%,排水標準不低於十年壹遇。
3.田間道路工程:通過實施田間道路工程,構建便捷高效的田間道路系統,保持田間與居民區便捷的交通聯系,滿足農業機械化生產和生活安全便捷的需要。平原地區道路通達性應不低於95%,丘陵地區不低於80%。
4.農田保護:通過實施農田保護,預防和減少農田自然災害,保護農田作物生產。
5.生態環境維護工程:通過生態環境維護工程,維護和改善農田生態環境,確保農田生態系統安全。
高標準基本農田是通過土地整理和建設,在壹定時期內形成的連片集中、設施完備、高產穩產、生態良好、抗災能力強,適合現代農業生產經營方式的基本農田。包括整治後的原有基本農田和整治後的基本農田。
開展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堅持以下五項要求:
1,堅持規劃引導,統籌安排,規模提高,優先建設範圍內的基本農田;
2.堅持因地制宜,實施差異化整治,采取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措施;
3.數量、質量、生態並重;
4、堅持農民的主體地位,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維護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鼓勵農民采取多種形式參與項目建設;
5.以土地整理專項資金為導向,聚合相關農業資金,集中投入,引導和規範社會力量參與。
高標準農田建設的目標是:
1,優化用地結構和布局,實現集中連片,發揮規模效益;
2.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高標準基本農田面積比例;
3、提高基本農田質量,改善田間基礎設施,穩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
4.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充分發揮生產、生態、景觀的綜合功能;
5.建立保護和補償機制,促進高標準基本農田的可持續利用。
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條件的具體要求是:
1,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國土、農業、水利、環保等部門的相關規定;
2.水資源有保障,水質符合農田灌溉標準,土壤適宜農作物生長,不存在潛在的土壤汙染和地質災害;
3.建設區域相對集中連片;
4、具備必要的水利、交通、電力等骨幹基礎設施建設。
綜上所述,根據中低產田面積、糧食產量、糧食商品率等因素,測算確定糧食主產區和非主產區的建設任務和目標,把糧食主產區特別是增產潛力大、總產量大、商品率高的重點糧食主產區放在高標準農田建設的突出位置。
法律依據: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第四條
高標準農田建設要實現“田地平坦肥沃、水利設施配套、田間道路暢通、林網建設適宜、技術先進適用、優質高產高效”的總體目標。通過建設,消除制約農業生產的關鍵障礙,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明顯增強,農業特別是糧食的綜合生產能力穩步提高,實現旱澇保收和高產穩產的目標;農田基礎設施達到較高水平,田地平坦肥沃,水利設施齊全,田間道路暢通;因地制宜實施節水灌溉等節本增效技術,農田林網適宜,區域農業生態環境改善,可持續發展能力明顯增強;推廣優良品種和先進適用技術,顯著提高農業科技貢獻率,顯著增強主要農產品市場競爭力;建設區實現了優質、高產、高效的目標,取得了較高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同時,堅持節約用地、合理利用的原則開展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建成後農田基礎設施占用率符合相關規範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