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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路口停車扣多少分?

在高速路口停車要扣9分。

根據交通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壹個分值的分值為12、9、6、3、1。

1,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壹的,記12分:

(1)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發生致人輕傷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三)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駕駛證的;

(四)駕駛校車、公路客車、旅遊客車超過核定載客人數20%,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超過核定載客人數100%的;

(五)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汽車或者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超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駕駛其他機動車超速50%以上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通過中央分隔帶倒車、逆行或者掉頭的;

(7)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積分謀取經濟利益的。

2、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壹的,壹次記9分:

(1)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客超過核定人數50%而未達到100%的;

(二)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以每小時50%以上的速度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

(三)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

(四)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汙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五)駕駛不符合準駕車型的機動車的;

(六)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七)連續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危險貨物運輸車輛4小時以上不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不足20分鐘的。

評分執行如下:

1.機動車駕駛人有兩次以上應當記分的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應當累計計算;

2.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壹次性處理同壹輛機動車的多次交通違法記錄,記分累加。累計記分不滿12的,可以處理其駕駛的其他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記錄;累計記分超過12的,不予處理其他機動車交通違法記錄;

3、機動車駕駛人在壹個記分周期期滿,累計記分低於12分的,該記分周期予以清零;雖然累計記分未滿12,但存在逾期罰款的,本記分周期未繳納的交通違法記分轉入下壹個記分周期。

滿分處理如下:

1.機動車駕駛人在壹個記分周期內累計達到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出具強制措施證明,並送達滿分教育通知書,告知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滿分學習和考試;

2、臨時入境的機動車駕駛人在壹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65438±0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註銷其臨時機動車駕駛證,並送達教育滿分通知書;

3、機動車駕駛人在壹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參加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學習。其中,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應當參加為期3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學習;

4、機動車駕駛人在壹個記分周期內參加滿分教育的次數每增加壹次或累計得分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學習時間增加7天,每次滿分學習天數最多60天。其中,大型客車、重型拖掛車、城市客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在壹個記分周期內每參加壹次滿分教育或者累計分數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學習時間增加30天,每次滿分學習最長天數為120天。

綜上所述,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應當對機動車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予以記分。

對機動車駕駛人實施處罰前,應當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同時告知駕駛人交通違法記分情況,並在處罰決定書中予以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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