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聊城人。性格問題人不會做太多。都說山東人有人情,分地方。算了,不養他們了。哪怕給孩子壹個白眼,也要來送我壹個好命。如果我能吃飽,他就不會餓了。
大嫂車禍去世,留下壹個12歲的兒子在聊城老家。我能不養他嗎?
從法律上講,妳哥哥嫂子去世了,妳侄子雖然還未成年,但妳沒有法律義務贍養他。如果妳父母雙亡,妳侄子的法定監護人就是他的奶奶和爺爺。
如果妳只有壹個哥哥,沒有弟弟,沒有妹妹,父母都不在人世,那麽妳侄子的爺爺奶奶也不在人世,那麽妳侄子的叔叔或者阿姨也可以是孩子的監護人。
如果以上這些人都不在人世或者都不在了,孩子只剩下妳壹個親人,妳又不願意撫養他,那麽妳可以通過法律解決妳侄子的撫養問題。或者通過妳侄子所在聊城的幹部協調,給妳孩子找個監護人也是可以的。
因為妳哥哥嫂子出車禍死了,不管是和別人相撞還是開車不小心,或多或少都會有壹些死亡賠償金。那麽妳哥哥嫂子的死亡賠償金全部來自妳12歲的侄子。法律規定誰是孩子的指定監護人,誰來管理死亡賠償金。如果有人拿了父母的死亡賠償金,不撫養孩子,那麽某個監護人也可以起訴拿了父母死亡賠償金的人,拿回屬於孩子的錢。
我曾經在壹個法制節目裏聽過壹個案例:壹對夫妻在工地打工,意外死亡。幾十萬人在工地上陪著死者14歲的女兒和70多歲的母親。當時老人委托大兒子與對方協商賠償手續。長子成了孩子的法定監護人,錢在長子名下。
老人的大兒子從弟弟兒媳那裏拿回補償款後,給了孩子壹萬塊錢,然後侄女又要錢。他告訴她沒有錢。他的妻子也叫他的侄女滾出去。
小女孩找到奶奶,希望能從父母那裏拿回賠償金,和奶奶壹起生活。
就是這個14歲的女孩咨詢了律師。律師告訴女孩,讓奶奶代替她起訴叔叔,索要屬於她和奶奶的賠償金。並讓女孩和奶奶去當地法律援助中心找律師求助。
題主只說了哥哥嫂子車禍去世,留下壹個12歲的兒子,以及她自己不想養是否可以,其他沒說。如果沒有死亡賠償金,作為孩子的姑姑,可以不養。如果有死亡賠償金,妳拿了錢,但是妳不想養孩子,所以不能。妳拿了錢就壹定要養,否則就把錢還給願意養孩子的人,哪怕這個人和孩子沒有血緣關系,是孩子的監護人。
血濃於水,妳不能袖手旁觀和觀看從情感到理性。
但是最好以父母的名義養。妳要多給予支持,就是父母照顧,妳只給予支持,這樣他會更感恩,因為在壹起久了必然會增加很多是非,有些事情處理不好容易添麻煩。
如果妳不想養,可以。沒有硬性規定壹定要把哥哥嫂子留下的獨生子女養大。只要妳良心能過,只要妳良心過了,妳完全不用管孩子的死活,讓他去死吧。多虧了妳!
我不知道妳怎麽會問這樣的問題。
如果不這樣,老了會有深深的負罪感。如果妳做了,當妳老了的時候,妳會認為這是正確的事情。
如果條件都允許的話,當然可以養,但是最好和老婆把事情說清楚。畢竟以後要面對的事情還很多,還要考慮孩子青春期的叛逆期。各方面都很重要,不能在這裏被道德綁架。我相信如果妳用心去采納,妳以後會很好的。畢竟妳是妳侄子!
妳不需要。如果條件允許,為什麽不呢?他的第壹個侄子。如果是我,我寧願不結婚,不要自己的孩子,因為我怕我會羞於面對底層的嫂子。
我不知道妳為什麽會有這樣的想法。歌手已經去世,只剩下他12歲的侄子。這種情況妳不是他唯壹的親人嗎?如果妳和哥哥嫂子之間有問題,而且從來不親密,不從心裏接受,那就不建議妳養孩子,養不好,反而會耽誤孩子。但如果妳對妳嫂子有點好感,就不會問這個問題了。妳嫂子那邊應該有親戚。如果妳不愛這個孩子,請讓他走。不要舍不得養他。妳不能給他需要的照顧。也請妳放棄妳哥哥妻子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