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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經營性貸款最新管理辦法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為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個人貸款業務行為,加強個人貸款業務審慎管理,促進個人貸款業務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_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在中國境內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從事個人貸款業務,應當遵守本辦法。_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個人貸款是指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發放的用於個人消費、生產和經營的貸款本金。_第四條個人貸款應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_第五條貸款人應建立有效的個人貸款全過程管理機制,針對每種貸款類型制定貸款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明確相應的貸款對象和範圍,實行差別化風險管理,並建立貸款各操作環節的考核和問責機制。_第六條貸款人應根據地域、品種、客戶群等維度建立個人貸款風險限額管理體系。_第七條個人貸款的使用應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貸款人不得發放無特定用途的個人貸款。_

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第八條個人貸款的期限和利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_第九條貸款人應建立合理的借款人收入和償債比例控制機制,結合借款人的收入、負債、支出、貸款用途、擔保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金額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還款金額不超過其還款能力。第十條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本辦法對個人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_ _第二章受理和調查第十壹條申請個人貸款應具備以下條件:_

(1)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_

(2)貸款用途明確、合法;_

(3)申請貸款的金額、期限和幣種合理;_

(4)借款人有還款意願和能力;_

(5)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_

(6)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_第十二條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申請個人貸款,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_第十三條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義務,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及相關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並形成調查評估意見。_第十四條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_

(壹)借款人的基本情況;_

(二)借款人的收入;_

(三)貸款用途;_

(四)借款人的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和還款方式;_

(5)擔保人的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抵(質)押物價值和流動性。_第十五條貸款調查以實地調查為主,間接調查為輔,采用現場核實、電話詢問、信息咨詢等方式和方法。_第十六條貸款人可在不損害借款人合法權益和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審慎委托第三方處理貸款調查中的某些具體事宜,但必須明確第三方的資質。_

貸款人不得將貸款調查的所有事宜委托給第三方。_第十七條貸款人應建立並嚴格執行貸款面談制度。_

通過電子銀行渠道發放低風險貸款的,貸款人至少應采取有效措施確定借款人的真實身份。_第三章風險評估與審批_第十八條貸款審查應全面審查貸款調查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準確性,重點審查調查人員的盡職調查情況和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信用狀況、擔保狀況、抵(質)押比例和風險程度。_第十九條貸款風險評估應在分析借款人現金收入的基礎上,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進行全面、動態的貸款審查和風險評估。

貸款人應建立健全借款人的信用記錄和評價體系。_第二十條貸款人應根據審慎原則,完善授權管理制度,規範審批程序,明確貸款審批權限,實行貸款審批分離,確保貸款審批人員根據授權獨立審批貸款。_第二十壹條貸款人應將未獲批準的個人貸款申請通知借款人。第二十二條貸款人應根據重大經濟形勢變化和違約率明顯上升的情況,對貸款審批流程進行評估和分析,及時、有針對性地調整審批政策,並加強相關貸款的管理。第四章協議與解除第二十三條貸款人應當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需要擔保的,應當同時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親自簽署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但通過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貸款除外。_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個人貸款業務行為,加強個人貸款業務審慎管理,有效防範風險,促進個人貸款業務健康發展,提高信貸資產管理精細化水平,構建和諧信貸文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全面借鑒和吸收國內外個人貸款業務先進管理經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 *》

第壹條為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個人貸款業務,加強個人貸款業務審慎管理,促進個人貸款業務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和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機構)經營個人貸款業務,應遵守本辦法。

三、本辦法所稱個人貸款,是指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發放的用於個人消費、生產和經營目的的貸款。

四、個人貸款應遵循合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

五、貸款人應建立有效的個人貸款全過程管理機制,制定各貸款品種的貸款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明確相應的貸款對象和範圍,實行差別化風險管理,建立貸款各操作環節的考核和問責機制。

六、貸款人應根據地域、品種和客戶群等維度建立個人貸款風險限額管理制度。

七、個人貸款的使用應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

八、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個人貸款的期限和利率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九。貸款人應建立合理的借款人收入負債率控制機制,結合借款人的收入、負債、費用、貸款用途、擔保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金額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還款額不超過其還款能力。

十、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本辦法對個人貸款業務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章受理和調查。

十壹、個人貸款申請應符合以下條件:

(1)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2)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3)申請貸款的金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4)借款人有還款意願和能力;

(5)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6)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十二、貸款人應以書面形式要求借款人申請個人貸款,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13.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義務,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及相關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並形成調查評估意見。[2]

十四。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壹)借款人的基本情況;

(二)借款人的收入;

(三)貸款用途;

(四)借款人的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和還款方式;

(5)擔保人的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抵(質)押物價值和流動性。

十五、貸款調查應以實地調查為主,間接調查為輔,並采取現場核實、電話詢問和信息咨詢的方式和方法。

16.貸款人可以在不損害借款人合法權益和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審慎委托第三方處理貸款調查中的壹些具體事宜,但必須明確第三方的資質。

貸款人不得將貸款調查的所有事宜委托給第三方。

個體營業執照怎麽貸款?

應用條件

個人經營性貸款面向符合我行個人經營性貸款政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不含港澳臺居民),包括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個人獨資/合夥/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合夥人或主要自然人股東。法人不是企業主要合夥人、實際控制人或股東的,不符合個人經營性貸款辦法的對象要求。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在分行轄區內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證件;

2.借款人及其經營實體信用良好,經營穩定;

3.相關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處理流程:

1.借款人向銀行申請貸款,並提交相關材料。

2.經銀行批準,借款人和擔保人與本機構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

3.銀行落實貸款條件後,按規定程序辦理貸款手續,將貸款資金劃入借款人賬戶。

4.借款人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5.貸款結清後,去銀行辦理提款手續。

擴展數據

商業特征

目前,國內銀行的個人經營性貸款有以下特點:

1,貸款額度高:如招商銀行個人經營性貸款最高貸款額度可達3000萬;中國工商銀行654.38+00萬元;

2.貸款期限長:壹般授信最長可達10年,單筆貸款最長可達5年;

3.擔保方式有多種:僅采用質押、抵押、自然人擔保、專業擔保公司擔保、市場管理人擔保、連帶擔保、相互擔保、組合擔保。

4.具有循環貸款的功能:這種貸款可以壹次申請,隨借隨還,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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