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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釋和適用刑法修正案

《刑法修正案(九)》全文於2015年8月29日通過,自201165438年10月29日起施行。新刑法第九修正案再次減少了9個死刑罪名,在後刑法中減少了46個死刑罪名。新刑法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不虐待被收買的兒童,不阻礙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廢除18嫖宿幼女罪,該罪按強奸罪處理。以下是《法制快報》邊肖在本文中對刑法修正案九2015全文的解讀。

先減少適用死刑的罪名,再減少9個適用死刑的罪名。廢除死刑後,有46種犯罪適用死刑。

《刑法修正案九》中的九個較輕死刑罪名是:走私武器、彈藥、走私核材料、走私假幣、偽造貨幣、集資詐騙、組織賣淫、強迫賣淫、妨礙執行軍事職務、戰時造謠惑眾等。中國有55個死刑,廢除這9個後,有46個。

二、嚴懲恐怖犯罪,加大對恐怖組織財產刑的規定,將各種行為列為犯罪形式。

新刑法作出的補充:

1,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增加財產刑。

2.補充規定資助恐怖活動的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的個人或者為恐怖活動進行自我訓練的人員,以及為恐怖活動招募、運送人員,組織實施恐怖活動或者訓練恐怖活動的,都是犯罪。

3.明確規定為恐怖活動準備殺傷性武器或者危險品,組織或者積極參與恐怖活動訓練,聯系境外恐怖組織和人員,策劃或者進行其他恐怖活動準備的,是犯罪;

4.增加了通過制作材料、散發材料、發布信息、親自授課或者通過音頻、視頻、信息網絡等方式宣傳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煽動恐怖暴力的罪名。

5、增加利用極端主義煽動、恐嚇群眾破壞國家法律確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會管理等制度的規定。

6.增加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文章、書籍、音像資料罪。

7.增加拒絕提供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犯罪證據的條款是犯罪。

8.增加規定以暴力、脅迫的手段強迫他人在公共場所穿著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服裝和標誌的,是犯罪行為。

第三,加強人身權利保護,擴大強制猥褻婦女罪的範圍,婦女兒童壹律評罪。

1.修改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猥褻兒童罪,擴大適用範圍,加大對情節惡劣的處罰力度。具體規定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公共場所聚眾鬥毆或者有前科,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2.修改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對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的行為進行刑事評價。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沒有虐待被收買的兒童或者阻礙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被賄賂的婦女按照自己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刪除原免於處罰。

3.還補充說,未成年人、老年人、病人、殘疾人和其他負有監護和護理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和護理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四,維護信息網絡安全,進壹步加強公民個人信息保護,增加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罪。

1.為進壹步加強公民個人信息保護,修訂了關於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因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罪的規定,擴大了犯罪主體範圍。同時補充規定,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是犯罪行為。

2.針對部分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履行網絡安全管理義務造成的嚴重後果,增加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履行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通知采取改正措施後拒不執行,導致違法信息大量傳播,造成用戶信息泄露並造成嚴重後果,或者造成犯罪證據滅失,嚴重妨礙司法機關偵查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對於實施詐騙、銷售違禁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建立網站、通訊群、發布信息,進壹步明確如何追究刑事責任;針對網絡空間傳授犯罪方法、幫助他人實施犯罪的行為頻發,增加規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信媒介等技術支持,或者為其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針對設立“偽基站”嚴重擾亂無線電秩序、侵害公民權益的情況,修改擾亂無線電通信管理秩序罪,降低了構成犯罪的門檻,增強了可操作性。

5.鑒於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惡意編造、傳播虛假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增加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罪的規定。

6.對單位侵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規定了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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