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有這樣壹個疑問,個人收取大額房費合法嗎?房費到底是多少?壹般來說,住宿費是個人因促使甲乙雙方達成業務往來而獲得的報酬。住宿費是國家承認的,但只有按照相應的規定簽訂中介合同,才能受到國家的保護。如果只是口頭約定,比如甲方給了妳多少住宿費,但沒有簽訂壹定的合同,那麽可能不受國家保護。比如項目生活費,他是根據項目的大小,按照壹定比例的生活費。所以收大額房費是合法的。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中介費,比如租房時中介收取的中介費,也屬於中介費。那麽比如在項目中,甲方根據項目的大小給個人相關的中介費,有時達到幾十萬、幾百萬甚至上千萬。
個人獲得幾十萬、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生活費,都是要納稅的。經紀人用個人賬戶收取生活費的,壹般情況下,企業會代扣代繳,或者他去地稅局代開。屬於個人勞務報酬所得,所以企業代扣代繳,或者個人去稅務局開的時候,會按照個人勞務報酬所得稅率征稅。我們都知道個人勞務報酬的所得稅稅率是20%~40%。這個稅率挺高的。如果李先生獲得住宿費300萬元,按照個人勞務報酬所得稅率40%繳納,李先生需要繳納654.38+0.2萬元。這樣,李先生的利潤就會大打折扣。什麽樣的稅收優惠政策可以減輕李將軍的稅負?
個人可以和企業交流,不用代扣。可以選擇自然人在稅收優惠園區開。在園區開它的稅率是0.48% ~ 1.5%,綜合稅率是1.48% ~ 2.5%。也就是說,李先生拿到了300萬元的生活費,最高的也不過7.5萬元。代開的發票都附有相關完稅證明,年底結算不用擔心。代表園區,不需要自然人到場,只需提供相應的基本信息即可。
問題太寬泛了。壹般來說,如果存在相關的合同關系,並且按照合理的標準收取中介服務費,提供了相關的勞務,收取中介費是合理合法的。
但如果沒有合同關系,或者收費嚴重高於正常水平,或者為違法行為牽線搭橋(如買賣違禁品),不履行義務就要求支付,則收取中介費是違法的。
擴展:根據問題描述,結合債法理論,如果中介機構將其義務限定為“完成中介”,那麽享受中介服務的人應當在簽訂合同並使其成立後支付報酬。
中介合同不是必不可少的,這裏的“合同”不壹定要以書面形式呈現。因此,只要中介機構能夠舉證證明確實合意,就認定雙方之間訂立了中介合同。因此,如果之前已經作出相關承諾,中介也確實履行了服務,委托人應當履行合同義務,支付中介服務費;
但如果之前沒有任何表示,就無從談起“中介”,所以不需要付費——這種情況非常少見,所以也可能構成欺詐;
更多的時候,委托人和第三方可能達成協議,希望繞過中介,節省相關費用,事後再否認合同關系的存在。在這種情況下,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報酬仍應支付給居間人——其背後的邏輯是,既然雙方就“利用居間人提供的交易機會或者媒介服務”達成了協議,則視為“合同內容已經實際履行”,因此合同自然對雙方生效。
問題太寬泛了。壹般來說,如果存在相關的合同關系,並且按照合理的標準收取中介服務費,提供了相關的勞務,收取中介費是合理合法的。
但如果沒有合同關系,或者收費嚴重高於正常水平,或者為違法行為牽線搭橋(如買賣違禁品),不履行義務就要求支付,則收取中介費是違法的。
擴展:根據問題描述,結合債法理論,如果中介機構將其義務限定為“完成中介”,那麽享受中介服務的人應當在簽訂合同並使其成立後支付報酬。
中介合同不是必不可少的,這裏的“合同”不壹定要以書面形式呈現。因此,只要中介機構能夠舉證證明確實合意,就認定雙方之間訂立了中介合同。因此,如果之前已經作出相關承諾,中介也確實履行了服務,委托人應當履行合同義務,支付中介服務費;
但如果之前沒有任何表示,就無從談起“中介”,所以不需要付費——這種情況非常少見,所以也可能構成欺詐;
更多的時候,委托人和第三方可能達成協議,希望繞過中介,節省相關費用,事後再否認合同關系的存在。在這種情況下,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報酬仍應支付給居間人——其背後的邏輯是,既然雙方就“利用居間人提供的交易機會或者媒介服務”達成了協議,則視為“合同內容已經實際履行”,因此合同自然對雙方生效。
中介收費標準
1.代理費:壹般現金1%,貸款按2%收取。
2.貸款服務費:65438+成交額的0%。
3.擔保費:個別中介公司額外收取0.5%的交易擔保服務費,俗稱“擔保費”。
4.不動產登記服務收費,最高不超過500元/例。
5.代辦貸款服務收費,最高不超過300元/例。
6.辦理房屋入住相關手續的費用最高不超過200元/例。
關於代理費收費標準的相關法律規定
2011為規範房屋銷售和經濟服務市場價格行為,減輕房屋銷售和經濟服務負擔,北京市發改委、住建委聯合發布《關於降低本市房屋經紀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1.通知規定,住宅經紀服務費用由買賣雙方各承擔壹半或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住宅經紀服務統壹收費標準不超過2%。
2.房地產經紀機構(以下簡稱經紀機構)提供的其他服務,應當由當事人自願選擇,並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其中,代理不動產登記服務收費,最高不超過500元/例;代辦貸款服務收費,最高不超過300元/例;辦理房屋入住相關手續的費用最高不超過200元/例;根據委托人的要求,提供的其他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委托人和經紀機構協商壹致。
3.通知中還表示,可以降低收費標準。少數特別復雜的住宅經紀服務,經交易雙方同意,可在規定收費標準的基礎上適當上浮,最高上浮幅度不超過65,438+00%。即二手房的中介費是交易總額的2%,少數特別復雜的可以漲到2.2%。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壹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訂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銷售商品房的,受委托機構應當是依法設立並取得營業執照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與受委托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訂立書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應當明確委托期限、委托權限以及委托人和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八條受委托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時,不得收取傭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2022年鄉鎮宣傳工作計劃1
要狠抓機關效能建設,切實轉變鄉鎮幹部作風,促進全鎮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響應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大市”戰略,狠抓招商引資,狠抓新農村和小城鎮建設,狠抓計劃生育工作, 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專業合作組織建設,加快農業產業化、機械化、集約化步伐,切實做好社會穩定工作,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壹是突出強力招商,努力實現招商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