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律和法律思維的規範化
法律規範是法律思維的基礎和前提。
經濟學家從以下角度考慮社會問題:是否有效率,是否提高了生產率。法官和律師考慮社會問題的角度是:合法嗎?有法律嗎?如果有,如何規定?有規定,構成要件是什麽,限制條件是什麽?案件的法律思維緊緊圍繞法律規範。
立法機構在制定法律規範中的作用;
1.指導法官判案:定標準。(裁決的兩個主要步驟: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
2.約束法官判案:同樣的案件,適用同樣的法律規範進行裁判。也就是同案判決。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必須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行使,不能隨意為之。
法律規範指導和約束律師。以民事訴訟為例:
原告的法律思維;
當有多項法律可以適用時,應適用適當的法律規範:“特別法優先”。
多角度索賠時:“競合索賠”——適用對妳最有利的法律並找到依據——即“索賠依據”——思考依據和抗辯——考慮被告可能提出的抗辯,準備反駁的理由和應對策略。
被告的辯護策略和思維順序;
1,適用範圍抗辯,即原告主張的事實不在法律適用範圍內,如已超過訴訟時效。如果答辯成功,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2.構成要件抗辯,即原告主張的事實不符合其所援引的“法律規範”的構成要件,如善意取得的不動產未被轉讓的事實。如果抗辯成功,則不適用善意取得的法律效力,原告的訴訟請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3、免責或減責抗辯,如不可抗力、損益平衡、可預見規則等。如果勝訴,賠償責任將被免除或減輕。
因為適用範圍的抗辯和構成要件的抗辯都是基於案件事實的,所以法院有義務主動審查,即使被告不主張。免責和減輕責任的辯護是基於另壹種規範。不主張的,視為放棄,法院沒有審查的義務。
二、法律的社會性和法律思維
社會性:法律以人類社會生活的現象和關系為規範對象,所以法律反映並符合社會現實。
法律的社會性:主要屬於事實認定階段。1,不是所有的事實都需要證明,比如不需要證明的事實,顯而易見的事實:經驗法則,比如地面潮濕→下雨;2.難以證明的事實。典型的是精神損害(損害的事實/程度)。例如,臺北地方法院在99號案件中裁定,玻璃在冰淇淋中被吃掉。“原告主張,玻璃會損害肝臟和腸道幾天,這符合經驗法則。”
在判斷上,要考慮社會效果,制定和適用法律,以達到良好的社會效果。因此,當兩種意見難以取舍時,應以社會效果為標準,這是由法律的社會性決定的。
第三,法律的邏輯和法律思維
在法律規範中,重要的不應該首先被指定,而應該按照壹定的邏輯順序排列。邏輯是法律條文順序排列的重要基礎。邏輯也為人們適用法律提供了依據和便利。邏輯的價值不僅在於案件壹審是否正確選擇和適用法律規範,還在於上訴審和再審是否判斷原審適用的法律是否正確。
經典案例:婚姻合同,出軌方必須支付違約金。合同法適用於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但合同法不適用於人身關系;而婚姻法對是否可以簽訂婚姻合同以及可以約定違約金沒有規定。我們做什麽呢
合同和婚姻協議都屬於法律行為的範疇。法律行為、合同和婚姻之間的關系是“壹般”和“特殊”的,因此,可以適用民法關於法律行為的規定來解決這壹問題。
判斷法律行為效力的主要標準是:1,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真實;2、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3.不違反社會道德。本案中,夫妻雙方在簽訂婚約時是完全自由的,不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即意思表示真實;現行法律沒有明確禁止簽訂婚姻合同;它並不違背社會道德,相反,它是對社會道德的有效維護。綜上,有違約金的婚姻合同是有效的,出軌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四,法律的概念和法律思維
法律規範是由幾個概念組成的,對法律規範的理解離不開對概念的準確理解。概念是法律規範的基礎。
法律的適用範圍、要素和效力----由概念表達----需要解釋概念,以便正確適用規範。例句:上世紀70年代韓國“隆鼻案”中對“醫療行為”的不同理解和定義,導致了壹審和二審完全不同的判決結果。
五、法律的目的和法律思維
法律的目的是正確解釋和適用規範的前提和基礎。當對某壹法律規範存在不同理解時,要探究立法者制定法律的目的。
如《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了建設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工程價款的優先受償權,其目的是保護承包人的利益,故其效力優先於前銀行的抵押權。
不及物動詞法律正義與法律思維
法律本身也可以分為“善”和“惡”。比如過去的拘留審查、打白等規定,都是惡法,是不義的。
法律本身必須符合社會正義。正義是最高原則,法官的判決應該符合社會正義。裁判正確與否,應該由正義來評判。正義性和社會性並不矛盾,正義判決的社會效果總體是好的。不公正的判決往往會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
金融思維:
壹,財務思維的重要性
金融是經濟的大腦,是資源優化配置的導向機制。它將資本從資本剩余部門轉移到資本需求部門,引導經濟進行有效投資進而發展壯大。因此,作為現代市場經濟的領導者,無論是政府官員還是企業家,正確認識金融的作用都具有重要意義。
而且金融在長期的實踐中形成了獨特的思維和方法,運用金融思維解決實際問題往往能取得奇效。金融思維也與科學發展觀相適應。例如,資源的優化配置是金融思維的壹個支柱,也是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金融思維追求通過構建制度,引導資金等社會資源流向發展前景最好的領域,從而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因此,作為用科學發展觀武裝起來的現代領導者,我們不僅要重視資本和財務的作用,更要重視在實踐中積極運用財務思維。
總結壹下,財務思維可以用三句話來表達。第壹句話是資源的優化配置。只有優化資源配置,社會才能科學可持續發展,事業才會蓬勃發展,這壹點很好理解。因為金融是以資金價格為杠桿來引導資源配置的,所以金融思維其實就是市場思維。應用到領導科學和管理實踐中,實際上就是用好的人、財、物把人才配置到合適的崗位上,引導好的社會風氣,人盡其才、物盡其用,在這種直觀的表象下設置相應的制度,匹配激勵和約束,實現良好的社會環境。第二句話是成本的概念。財務非常重視資金成本,而且是隱性成本。我們稱之為資本的機會成本。壹個投資用了壹個億,最後也是有收益不虧,但不壹定是好投資。只有衡量它的機會成本,才能判斷它是否是壹個好的投資,即即使這1億元投資賺了1500萬元,同樣的1億元在其他壹般情況下也能賺1500萬元。錢還是有時間價值的,不管是現金還是固定資產。只有讓它流動起來,發揮作用,才不會失去時間價值。如果將財務成本思想運用到領導和管理中,將對企業的集約化經營和社會的高效運轉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第三句是風險管理。風險是不確定的收益,金融本質上是通過管理不確定性而產生和發展的,包括時間和空間上的不確定性。它承擔著分散和轉移社會風險的功能。財務風險管理思想對現代領導管理非常重要。本質上,只有能夠管理不確定性的領導者才是好的領導者,才能稱之為科學領導者。因此,風險管理實際上可以視為領導者提高科學發展能力的重要內容。
下面具體說說如何在壹些具體實踐中運用財務思維,提升領導者的科學發展能力。
第二,在區域發展規劃中有意識地運用金融思維
近兩年壹個突出的現象是區域發展規劃風起雲湧,至今已有20多個區域規劃獲國家批準。壹方面,區域協調發展是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需要,同時也是新形勢下實現經濟持續增長的可行路徑。在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下,原有的外向型經濟遭遇歐美需求不足,“中國制造,歐美消費”的發展模式面臨轉型,推動沿海產業向內陸轉移,形成階梯式的“國內雁行模式”成為現實選擇。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誠然,它是黨和國家銳意改革、人民努力創新的結果,但不可否認,它借了經濟金融全球化的東風。正是全球化浪潮與改革開放政策的結合,促使中國融入世界生產和貿易,並以“世界工廠”的獨特地位引人註目。然而,“孔雀東南飛,麻雀東南飛”,沿海地區資源、人才、勞動力的過度集中,不僅加劇了我國東中西部地區的發展差距,也導致東部地區的資源環境承載力超過極限。向中西部地區轉移產業,提升產業結構,實現區域協調發展,已經成為生產力發展的內在要求。
但是,產業轉移的要求不能靠政府的行政推動或限制來滿足,而必須遵循金融優化資源配置的內在機制。2008年5月,《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產業轉移和勞動力轉移的決定》出臺,被稱為“雙轉移”或“騰籠換鳥”。雖然“騰籠換鳥”的出發點是好的,也看到了廣東產業升級的大方向,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有很多生硬的行政幹預,而且是以運動為主。現在看來,“騰籠換鳥”存在壹些明顯的問題:壹是“騰籠換鳥”的主體是政府還是企業。現在看來,政府處於強勢主導地位,規定產業承接區政府負責園區外的道路、供水、供電線路、排水、排汙管道等基礎設施建設,珠三角轉移區政府負責組織規劃、投資、開發、建設、招商,但雙方積極性不對等,轉移區以GDP為標準。在這個過程中,企業沒有自主決策權,它只是把籠中鳥從A地搬到B地;二是“騰籠換鳥”政策本身切斷了企業自身產業升級的自然演進過程,忽略了中國制造本質上只是全球生產和貿易中的壹個環節,處於“微笑曲線”的低端,沒有足夠的R&D和品牌營銷積累,所以把鳥放飛了,但升級後的“好鳥”“大鳥”招不到,聚不到。三是狹義限制企業向廣東山區和珠三角兩翼轉移。企業如果需要搬遷,需要從自身利益的比較來考慮搬遷的地點。廣東山區既沒有人才,也沒有配套設施,還需要全國各地的勞動力。唯壹的優勢就是土地比珠三角便宜。企業要搬遷,為什麽不考慮內陸省份,留在廣東山區?
可以說,正是“騰籠換鳥”的思路,才沒有導致效果不佳。這是各級領導在考慮區域發展規劃時需要警惕的。區域發展和產業升級永遠不可能在短時間內進行。我們必須關註金融資源優化配置的內在機制。其實無論是區域發展還是產業轉移,都有很多好的做法。比如深圳的發展,政府非常重視發揮市場機制和金融引導的作用。所以深圳30年的發展中湧現出了招行、平安保險、比亞迪、華為、中興。在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中,即使沒有中央政府的支持,也發展得很好。過去幾年,深圳已成為基金、風險投資和股權投資(PE)的天堂,並通過資本紐帶自然而成功地嵌入了全國各地的產業。比如富士康最近在河南、成都投資設廠,當地政府也吸引富士康的配套工廠形成產業集群,更成功地推動產業轉移。仔細想想,其實有金融思維在裏面,要特別註意發揮其在區域發展規劃中優化資源配置的機制作用。
三,國有資產重組中的財務思維
毫無疑問,政府在國有資產重組中起著主導作用。但不能隨意揮舞行政指揮刀,重視財務思維的作用,通過資本運營的思路運作,有利於順利推進國有資產重組。這裏舉壹個上海國資重組的例子。
上海國資占上海經濟半壁江山。據上海市統計局統計,2009年,上海國有經濟實現地區生產總值6864億元,同比增長6.4%,占上海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已從2001的53.2%下降到45.6%。2009年,上海國資實現營業收入8028.78億元,同比增長10.6%;利潤總額4087.65438億元,同比增長53.3%;資產總額約為654.38+0.2597億元,同比增長約654.38+0.7%。
上海的國有資產如此龐大,其資產重組受到全國關註,也比較成功。2003年以來,上海通過整體上市、兼並、資產置換或剝離、資產註入等資本運作方式,完成了安百裏、錦江國際、電氣、農工商、電科院、國際港、儀電、SAIC等大型國有企業集團的重組,涉及資產近3000億元。並策劃完成了上海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上海榮盛投資公司、上海盛達投資公司四家國有投資公司的布局重組。公開報道顯示,上海希望將上海國資運營公司的資產納入新的金融控股集團,作為上海金融資產的控股平臺。同時,擬將上海榮盛投資公司和盛達資產公司合並為壹家,組建綜合性投資公司,運營上海的產業股權資產。
上海在國資重組中註重資本運作,有很多成功的經驗。經驗之壹就是積極推進股權多元化。國資委主任說“即使是國有企業也應該首先實現多元化”。實現股權多元化,壹是分散投資風險。“能持有70%股份的壹定不能用100%,剩下的30%要投入到更需要的領域。”“國家控股不僅僅是壹個絕對控股的概念。甚至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控制20%,充分發揮國有資產的帶動力、影響力和控制力。”二是加大監管力度。在股權多元化的情況下,所有股東都會對其進行監督,上市公司也有證監會的壹套監督體系,在國有獨資公司的情況下,比單方面的監督要強大得多,也透明得多。三是推動制度規範。比如,由於沒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國有資本出資人的投資回報往往難以實現。股權多元化後,股東會要求分紅,從而約束企業,投資者能夠拿回利潤,從而促進經營預算制度的建立。
上海的另壹個經驗是,善於利用資本市場推進國有資產證券化。2006年初,《上海市“十壹五”國資調整發展專項規劃》出臺,2008年8月《關於進壹步推進上海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若幹意見》出臺,明確要加快推進國有資產證券化。根據計劃,SASAC在滬投資的監理單位將在2-3年內逐步減少到30-35家,30%投入運營。上海國資整合涉及46家大型國企和140家地方上市公司,力度空前。
上海的國資重組也旨在實現國有資產的資本控制。雖然上海的經營性地方國有資產已經基本上轉移到了SASAC。然而,SASAC對下屬國有企業的控制力較弱,缺乏推動國有資產重組的有效平臺。新成立的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作為上海SASAC的“資本之手”,將直接出讓部分國有股,進行市場化的股權和資本運作,不介入企業的具體經營。長期來看,不排除國有管理公司將大部分國有股納入其中,甚至成為類似新加坡“淡馬錫”式的綜合性控股公司。
可以說,正是國資重組的金融思維推動了上海國資的運營,從而促進了國有資產進壹步向戰略性行業和重點行業集中,優化了國有資產的布局結構,以最好的方式實現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四,國有企業改革中的人力資本運營
近年來,由於國有企業的經營效率不斷上升,壹些人認為國有企業的問題已經解決了。筆者認為,這種觀點要麽是過於自信,要麽是對形勢的無知。實際上,國企效率的提高只是國資改革和搬遷在壹定程度上的成功,即國有資產退出競爭性領域,集中到關系國計民生的戰略性行業,而這些戰略性行業恰恰是壟斷行業和支柱行業,如電信、石油、煤炭、城建、房地產等。由於我國正處於重化工業階段,下遊競爭性行業為這些壟斷支柱行業提供了源源不斷的需求,促進了國有企業的繁榮。
但如果我們看看身邊的國企,即使是那些經過改制或上市的“新國企”,管理水平也沒有大幅上升,但員工福利卻上升了不少,企業領導待遇的享受也上了壹個臺階。這些問題在商業繁榮時期被掩蓋了,壹旦商業形勢逆轉,就會凸顯出來,不會比90年代“破產下崗”成為常態時少,甚至更嚴重。究其原因,這些新國企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其經營機制問題,之前被詬病的“委托代理”、“預算軟約束”、“內部人控制”等理論問題依然存在。
這裏談國企人力資本運營,其實和前面提到的三個理論問題有關。20世紀90年代末開始盛行的國有企業私有化解決了這些問題,但企業也變成了前廠長、經理或政府官員的私人控股企業,導致國有資產大量流失,加劇了社會貧富分化。這壹路徑在十六大前後被否決後,部分企業實行了年薪制。但是年薪制很難實行,年薪名義收入很低。但如果考慮工資外收入,尤其是在職消費或灰色收入,國企經營者的實際收入不能說很低。有的企業家靠“良心”“黨性教育”或者“愛國”把國企搞得很成功。但是,由於企業家的人力資本產權沒有通過剩余索取權(股權)得到積極的認可和維護,這種控制權回報只能在職位上擁有,不能合法地轉化為股權或物質產權而積累或延遲,國有企業對經營者的約束機制不健全,存在很多制度漏洞。所以,國有企業壹直沒有解決人力資本的問題,尤其是企業家人力資本的激勵和運營問題。
現代企業理論認為,企業是“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的特殊契約”,其產權應由人力資本所有者和非人力資本所有者共同擁有。尤其是在知識型企業中,最重要的不是物質資本,而是知識管理和創新能力。因此,不解決國有企業人力資本運營問題,刻意回避和忽視人力資本以股權形式分享企業剩余,只會導致國有企業回到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經營蕭條狀態。
對此,筆者曾在博士後論文中論證了人力資本分享企業財產所有權的邏輯,並提出了“增量股權激勵”的觀點。作者反對簡單的國企私有化,也反對用國有股權激勵經理人。而是主張從國企獲得的利潤中提取壹定比例,但這筆錢不是作為獎金給企業家和員工,而是量化為企業的增量股權,股權按照不同貢獻獎勵給相應個人。這既避免了單純私有化帶來的國有資產流失和社會不滿,又以股權激勵企業家和員工的人力資本,解決了國企壹直存在的“委托代理”和“出資人缺位”問題。而且因為解決了經理人的激勵約束問題,國企的股票股權可以搭上幹部職工增量股權的便車,從而保證國企的可持續發展和基業長青。
動詞 (verb的縮寫)結論
上面提到的問題雖然各不相同,但都是各級領導在實踐中遇到的、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這些問題解決了,就會促進經濟社會的科學發展。我們可以看到,擁有財務思維,從優化資源配置、資本運作、股權激勵的運用等方面進行思考,將有助於科學、有效、長久地解決這些問題。所以,從財務的角度去思考問題,用財務的思維去解決問題,是非常有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