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欠我的債太多了,現在還不起,為了避免破產。
當債務轉換為股份時,我成為妳公司的股東,將雙方的利益綁定在壹起。
這是中國特有的國企改革安排。
是國有企業生存的國策。
問題2:可轉債是什麽意思?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CB)
可轉債不是股票!它是債券,但買可轉債的人有權在未來將其轉換成股票。
簡單解釋為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券,聲明債權人(即債券投資者)可以在持有壹段時間(這稱為鎖定期)後,用該債券與壹家公司交換壹家公司的股份。債權人變成了作為股東的履約持有人。轉股比例的計算是用債券的面值除以壹個具體的轉股價格。比如債券的面值是65,438+000,000元,除以50元的轉換價格,可以換成2000股,也就是20手。
如果壹個公司的股票從市價到了60元,投資者會很樂意轉換,因為轉換成本是50元,所以股票轉換後,按市價60元賣出,每股可以賺10元,合計* * *可以賺20000元。這種情況叫做轉換價值。這種可轉換債券被稱為價內可轉換債券。
另壹方面,如果壹家公司股票的市價跌到40元,投資者就會不願意轉換,因為轉換成本是50元。如果妳真的想持有公司股票,就直接去市場以40元的價格買入,不要以50元成本價折算。這種情況,我們稱之為沒有轉換價值。這種可轉換債券被稱為天價可轉換債券。
比如包鋼股份轉股的轉股價格自12年6月以來為1.74元/股是什麽意思?
答:從12年6月起,您有權將每張面值為1000元的債券轉換為(1000/1.74元/股)股份。
問題三:債轉股是什麽意思?債轉股有什麽好處?什麽是債轉股?
所謂債轉股,是指國家設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銀行不良資產,將銀行與企業之間原有的債權債務關系轉變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企業之間的控股(或參股)和受控關系。債權轉股權後,原還本付息按股分紅。實際上,國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已成為企業的階段性持股股東,依法行使股東權利,參與公司重大事務決策,但不參與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待企業經濟狀況好轉後,通過上市、轉讓或企業回購等方式收回資金。即以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為投資主體,將商業銀行原有的不良信貸資產DD,即國有企業的債務,轉化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企業中的股權。它沒有將企業債務轉化為國有資本,也沒有完全勾銷企業債務。而是從原來的債權債務關系變成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企業的關系,從原來的還本付息變成按股分紅。
從國際關系的角度來看,債轉股是指在債務國面臨經濟困難或信用評級下降時,根據市場情況以本國貨幣按壹定折扣贖回外債。然後債權人以債務國貨幣對公司進行投資,將原債權轉換為股權。這種情況被稱為債務國將其債務證券化。
2.債轉股的意義和作用
目前,政策性債轉股在改革和發展方面都有所擴大。在改革的意義上,債轉股的內在含義實際上與十五大規定的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發展多元化產權結構、實施國有資本戰略性重組等改革目標密切相關,為這些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動因和條件。從發展的角度看,它與解決我國國有企業目前面臨的許多重大問題密切相關。債轉股不是指國家或有國家背景的金融機構承認企業的壞賬,而是淘汰舊產能,調整產權結構,促進技術設備更新,實現全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其優勢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盤活銀行不良資產,分離銀行不良資產,轉為企業股權。這樣可以大大提高銀行的信用狀況,從而盤活銀行的資金。通過銀行重組企業,改變單壹國有資本,增加國有資本的活躍度。
(2)加強對企業的管理監督。在我國,資本市場不發達,國有企業的資金嚴重依賴銀行貸款,但銀行的債權人地位使得銀行無法約束企業的行為。目前有壹個突出的現象是,銀行的債權糾紛由於種種原因在法庭上很難勝訴,即使勝訴也無法執行。債轉股實施後,銀行可以獲得對企業的監督權,可以增加對債務企業的約束力,防止企業短期經營,保護銀行權益。
(3)減輕國有企業負擔,有利於實現國有企業脫困目標。企業“債轉股”有以下幾個要點:
1,重點解決對經濟發展有重要作用的大型、超大型國家重點企業;
2.支持近十年承擔國家重點項目的企業減輕債務負擔,督促其盡快實現增產增效和產業升級;
3.圍繞三年改革和國有大中型骨幹企業脫困兩大目標,推動虧損企業中有條件的企業扭虧脫困。國有企業脫困目標艱巨,債務問題是其主要障礙之壹。債轉股後,企業不用還本付息,負擔相應減輕;同時,資產負債表趨於健康,便於企業獲得新的融資。而且債轉股觸及企業的產權制度,促進企業盡快建立新的經營機制。
(4)社會震動小,容易得到各方支持。債轉股兼顧了財政、銀行和企業的利益。國開行債權轉股權,不是簡單的核銷債務,而是改變了償債方式,從借貸關系變成了不償債的投資合作,既沒有增加財政支出,又減輕了企業的償債負擔,銀行還獲得了經營權。這是壹種實踐成本最低、社會震動小的債務重組方案,因此可以大規模使用,有利於在短時間內擺脫全國性銀行和國有企業的債務癥結。
綜上所述,債轉股對經濟發展意義重大。但目前我國還沒有債轉股的法律,需要政府出臺...>;& gt
問題4:壹張圖說明債轉股是什麽意思。債轉股,顧名思義,是債務重組的壹種,也是處置不良資產的常用方式之壹。債轉股壹般由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投資,將商業銀行原有的不良信貸資產DD,即國有企業的債務,轉換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股權。它沒有將企業債務轉化為國有資本,也沒有完全勾銷企業債務。而是從原來的債權債務關系變成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企業的關系,從原來的還本付息變成按股分紅。
實施債轉股壹般起到兩個作用:壹是降低銀行不良貸款率;二是幫助企業去杠桿,減輕經營壓力。
從去年的股災到供給側改革,無疑都是圍繞著“去杠桿”展開的。與債轉股效果相對應的是,兩個意見的正式出臺,明確了中國“去杠桿”的路線圖。從整體精神來看,這次的“去杠桿”不同於之前的“債轉股”。這次“債轉股”將以市場化選擇為主,遵循不兜底、不強制、不豁免的原則。讓市場參與進來,根據自身需要進行“去杠桿化”。政府扮演的是組織協調的角色,而不是底層的大頭。市場化的選擇使那些優質企業能夠降低債務壓力和商業銀行的壞賬率。
問題五:什麽是債轉股?如果知道的話,請解釋壹下所謂的債轉股,就是國家成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購買銀行的不良資產,把原來銀行和企業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變成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和企業之間的股權和產權關系。
債權轉股權後,原還本付息按股轉紅利。實際上,國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已經分階段成為企業持股的股東,依法行使股東權利,參與公司重大事務決策,但不參與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企業經濟狀況好轉後,通過資產重組、上市、轉讓或企業回購等方式收回資金。
問題6:債轉股是什麽意思?其實就是把妳對企業的債權轉換成妳的股權,或者可以理解為妳把妳對企業的債權當成對海洋企業的投資。
對企業來說,增加了所有者權益,減少了負債。
問題7:什麽是債轉股?妳好,希望下面的回答對妳有幫助!
“債轉股”是指企業的債轉股,也稱債務資本化。是指債務人將債務轉化為資本,債權人將債務轉化為股權的行為。
北京道科特律師事務所
參考資料:
企業改制重組的法律實務
問題8:什麽是債轉股?債轉股的實施有什麽意義?所謂債轉股,是指國家設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銀行不良資產,將銀行與企業之間原有的債權債務關系轉變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企業之間的控股(或參股)和受控關系。債權轉股權後,原還本付息按股分紅。實際上,國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已成為企業的階段性持股股東,依法行使股東權利,參與公司重大事務決策,但不參與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待企業經濟狀況好轉後,通過上市、轉讓或企業回購等方式收回資金。
意義:目前,政策性債轉股的內涵和整體模式已經從改革和發展的角度得到拓展。在改革的意義上,債轉股的內在含義實際上與十五大規定的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發展多元化產權結構、實施國有資本戰略性重組等改革目標密切相關,為這些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動因和條件。從發展的角度看,它與解決我們當前國有企業面臨的許多重大問題密切相關。債轉股不是指國家或有國家背景的金融機構承認企業的壞賬,而是淘汰舊產能,調整產權結構,促進技術設備更新,實現全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
問題9:企業的債務可以債轉股嗎?是的。而債轉股有以下缺點。
(壹)有助於提高企業信貸資源配置效率。
優化信貸資源配置是銀行的基本職能之壹。在信息不完全的條件下,具有監控功能的銀行支撐著壹個有效的金融機制,但如果銀行融資不與基於持續交易關系的信息生產或監控緊密掛鉤,銀行優化信貸配置的功能就會大打折扣。基於長期的交易關系形成緊密的銀企關系是銀企合作的重要方式之壹。Hoshi等人(1991)指出,與其他基於中介信息的銀企關系相比,商業銀行持股在信息生產尤其是持續的信息生產和監控方向上更具優勢,有助於提高對持股企業的信貸分配效率。
(二)容易導致企業預算軟約束
“預算軟約束”不僅僅存在於國有企業,而且與財政負擔密切相關,容易引發企業管理者道德風險、銀行壞賬、金融風險等諸多經濟問題。鑒於商業銀行在我國金融體系中的特殊地位,銀行入股企業後,會被視為對企業的隱性擔保,容易導致企業過度占用金融資源,形成對信貸資源的“軟預算約束”。另外,羅等(2011)以1999 -2006中國a股上市公司為樣本,發現銀行股比例越高,企業高管的在職消費越多,進而導致控股公司的費用增加。
(C)企業應承擔“痛苦的”重組計劃和過程。
在債轉股中,債權人處於主導地位,債務人只能處於相對被動的地位。債轉股的意義不僅在於減輕企業的利息負擔,更重要的是增加債權銀行的控制力,增加貸款標的壓力,增加轉股後銀行和新股東對企業財務問題的影響力。企業要能接受嚴厲或痛苦的重組方案,如調整企業領導、財務總監、裁員、分拆、並購等。所以,債轉股對債務人來說絕不是巧克力糖,而是壹劑苦藥。
(四)可能導致低效投資,從而損害企業的價值。
債轉股實施後,商業銀行既是企業的債權人,也是企業的股東。雖然企業可以獲得更多的銀行貸款,但是融資的便利性會降低投資效率,增加投資失誤,所以企業的盈利能力和增長速度並沒有提高。林等(2009)證明了這壹點。林等對1994-2004年a股上市公司前十大股東進行了分析,發現銀行持有的企業雖然更容易獲得融資便利,但並沒有很好地利用這些資金,大量的低效投資損害了企業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