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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現行婚姻法的新規定,不結婚可以生孩子嗎?

答:理論上,沒有結婚登記證的婚姻是非法婚姻。

計劃生育是我們的基本國策。從計劃生育的角度來說,不結婚生孩子是違法的。所以我覺得沒有結婚證是不可能有孩子的。如果生了孩子,法律上叫:計劃外生育的非婚生子女。

但是我們在制定法律的時候,考慮到人的生命權和人性化的問題,堅持的原則是大人犯法,是大人的錯,法律應該懲罰大人,而孩子不懂法,無能,所以不會追究和糾正他們的錯誤。

總之,非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在法律名稱上是有區別的。壹個叫私生子,壹個叫婚生子。所以,我覺得現在是法治社會。希望年輕人千萬不要無視婚姻法,不要給孩子和自己帶來苦果。

不結婚就不要孩子。其實這種關系是有原因的。未婚同居或與他人發生性關系,未婚同居生子,都是不道德的。有些人會在意自己的男朋友或女朋友婚前是不是處女。當今社會面臨的價值觀是,在愛情的不確定因素下,大家都控制著這種不公平的男女關系。在不確定的婚姻關系下,男女雙方都理性地維護著“潔身自好”的原則。

試想壹下,社會上很多男女未婚先孕或孩子被遺棄的行為,從文明禮俗的角度看是不道德的,從男女感情或戀愛關系的角度看是有害的,是不負責任的。在戀愛和未婚同居中,懷孕或生育的第壹受害者往往是女性!談戀愛是為了了解男女雙方的家庭背景和性格,或者從各種角度考察男女雙方能否結合。如果妳沒結婚為什麽要住在壹起?沒有結婚證的夫妻權利如何保障?

以及現實中有多少真實現象產生三角戀或者各種男女角色扮演關系。比如壹個家庭條件好或者經濟來源充足的帥哥,可能會以壹種愛的方式穿梭在不確定的女人之間。壹旦他暗戀壹個女人,他會通過表面上的示好讓她就範,還會通過謊稱戀愛結婚的方式騙她懷孕或者生孩子。妳相信嗎?結果就是有很多女人被錢和色騙,這些都是可能的不確定因素。正確的人生價值觀,愛情價值觀,婚姻價值觀,不是同居並試圖通過戀愛先結婚,如果這種不確定的戀愛關系的受害者都是女性的話。

愛情和親情就像行駛在主幹道上的汽車。開車的好壞,是學到的駕駛技術。如果妳沒有技能,那就需要訓練,直到妳有了各方面都可以改變或驗證的標準。或者說,通過所有測試拿到駕照是唯壹合法的標準。開車需要過硬的技術,沒有技術就怕出事,或者造成重大傷害或者減少死亡。這是什麽意思?沒有駕照是不能上路的,但是有駕照說明是培訓考核的結果。借事說理,大道上行駛的人和車都是這樣,愛情和婚姻為什麽不是?

未婚同居屬於非婚生,是不道德的行為。同時在感情和愛情或者婚姻之間被玩弄和拋棄,男女歧視的受害者也可能是被欺騙和被玩弄的壹方的受害者。談戀愛就是要了解對方或者雙方的生活習慣和家庭背景,多角度了解* * *和語言結合所帶來的實際問題。婚姻認可的前提是結婚證。只有在這樣的保障下,我們才能更有安全感。只有在這樣的保障下,我們才不會在未婚同居和非婚生子的情況下被欺騙,才不會在愛情和愛情的謊言下失去青春,才不會被騙錢騙色的人唾棄。為了真正的愛情,男女雙方在戀愛過程中都應該尊重這壹點,不能在沒有正確依據或者沒有登記的情況下戀愛同居或者非婚生子。誰該承擔後果?

在戀愛或婚姻方面,沒有結婚證就同居生子,不算合法夫妻。壹旦壹方被另壹方拋棄,就要從文化文明和道德品質的角度去思考。這樣的人和行為應該被社會唾棄!雖然從法律的角度來說私生子應該受到社會的尊重,但是導致這壹切後果的行為卻是不理智的思維和非理性導致的不道德行為。談戀愛是人生自由,但要考慮後果。沒有“駕駛證”在主幹道上單獨行駛的車輛下不穿梭是違法的。開車就是這樣。為什麽婚姻不是這樣的?戀愛或者結婚,在沒有結婚證的情況下,只是心理上對愛情的渴望,沒有結婚證是沒有保障的。為什麽要同居?匿名導致的未婚或私生子的遺棄,誰來買單?靠欺騙走過來的人生並不孤獨,沒有爸爸媽媽。誰來給不孤獨的生活壹個解釋?

應該正確對待愛與情,在* * *的特質和* * *的三觀下結合才是正確正當的功能。無論男女,既然在戀愛或戀愛中得到了* * *的認可,還是要尊重在禮儀和法制監督下產生的壹切。“人言不由衷”,被批判的不光彩的行為被社會嘲諷和譴責,不道德的文明禮儀規範被自己吞噬,不能怨天尤人,杞人憂天。記住“早知如此,何必當初”的含義!或許先聯想到不必要的發生,避免不好的結果,才是合理的。感謝閱讀,請留言評論!

我不這麽認為。不管新婚姻法還是舊婚姻法,誰說未婚女性可以生孩子,無疑是在忽悠女性。表面上是壹種認可或者支持,實際上卻讓女性在生活中飽受煎熬。我為什麽這麽說?請看具體分析:

首先,未婚生子不受法律約束(領了結婚證沒有結婚的除外),只能是事實婚姻。不結婚也可以說是戀愛,和結婚是另壹回事。戀愛可以成功,但不代表結婚就落實了。妳可能會因為各種原因中途分手。生完孩子,沒結婚就分手了。雖然我已經確定了孩子的父親是誰,但是如果父親不贍養或者不支付贍養費給孩子怎麽辦?沒有法律保護,只能算是道德譴責。我們能做什麽?只能是女人背上的負擔。

而且未婚生子對女性再婚有壹定影響。再優秀的女人,生孩子都是拖累,不可能嫁給未婚男(除非女人有能力有經濟實力,或者未婚男是直男,或者家庭經濟條件不好,可以嫁給妳)。大部分都嫁給了結過兩次婚的男人。如果妳沒有結婚,沒有孩子,就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因為妳還是個女孩,不是女人。

第三,最重要的。婚前養孩子的問題:生個孩子影響方方面面,尤其是賺錢方面。沒錢,給孩子生活保障也只能賺錢。但是掙錢生孩子是負擔,還得找父母看壹眼。把不必要的負擔轉嫁給別人,因為妳沒結婚沒孩子就不合理...

簡而言之,不結婚就不能生孩子,就是對自己和孩子負責,因為孩子沒有壹個完整的家庭。

妳同意我的觀點嗎?

不結婚生孩子是不對的。我不需要重讀新婚姻法。我可以斷定,在壹個有幾千年文明的古國,不結婚生孩子肯定是違法的。如果壹個國家允許不結婚就生孩子,那麽這個國家就會成為壹個道德淪喪的社會。不結婚生孩子不僅違法,而且不道德。

家養的寵物都得由主人來飼養,何況是人。人不結婚不生孩子就不亂了,大家都這樣。它和其他野生動物不壹樣。同時,如果生了孩子,會留下傳統的私生子等世俗觀點,孩子的戶口也不會報好。上學的問題是第壹個障礙。孩子上學就是戶口本,父母的結婚證,家庭財產證明等等。同時,現代版的私生子社會繁榮論也會給成年人留下把柄,新生的孩子會留下心理陰影。所以我奉勸現代的時尚女士們,不要有這種不切實際、荒誕不道德的想法和做法,認真考慮後果和隱患。

生完孩子我也有戶口了。妳覺得是為什麽?不結婚也沒關系!壹團糟

我也這麽認為那是女性的人身權利,只要不違反法律。這只是我目前的個人觀點,不知是否有誤?

在我們國家,沒有法律規定不結婚不能生孩子。

我國現行婚姻法規定婚內生育和未婚生育兩種情況:

婚內生育。

中國是壹個人口眾多的國家,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自然資源是有限的。為了更加科學合理地利用這些資源,國家采取了各種方法和手段。

例如,為了控制總人口的大幅增長,國家實施了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為了取得更有力的政策效果,我國頒布實施了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實踐中主要是各省市制定實施的地方性法規,如計劃生育條例)。

通過實施這些地方法規來控制人口增長。具體操作是各省市對本地區超生家庭征收社會撫養費(俗稱超生罰款)。通過經濟懲罰手段抑制超生現象,從而達到控制人口總量的目的。

這裏特別需要指出的是,罰款只是壹種經濟處罰手段,與法律沒有直接關系。超生,交了罰款,以後就沒有麻煩了。法律不會因為妳超生而區別對待妳,也不會限制和剝奪妳以後的各種合法權利。

隨著近年來人口形勢的變化,中國的生育政策正在逐步放寬。壹些地方放開了三胞胎生育。

我國婚姻法中,沒有規定非婚不能生孩子。

中國婚姻法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

也就是說,夫妻生育的子女與未婚男女生育的子女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婚生子女享有與非婚生子女同樣的權利。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非婚生子女的,不與子女共同生活的壹方應當按時支付子女的撫養費,直至子女成年。這和有孩子的夫妻離婚情況差不多。

實踐中,非婚生子女的父親如果給孩子登記戶口,需要提供親子鑒定證明,才能給孩子壹個家。

前幾年,壹些地方出現了對非婚生子女的父母進行經濟處罰的現象。包括派出所給來登記孩子戶口的單親家長收罰款。這其實是壹種行政亂象。經過國家的大力整頓,這種行政混亂的現象基本消失了。

這壹切都源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堅強領導,也是人民法治觀念和意識普遍提高的表現。

妳好:可以不結婚生孩子,也可以非婚生孩子。

個人覺得還是結婚生子比較好。

更別提常不結婚不生孩子了!

當然可以,

不結婚就沒有證。如果非婚生子,男方隨時會離開。在這樣的前提下,壹個孩子不知道是誰的。讓女方吃苦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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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妳主修工商管理的什麽課程?

    工商管理專業主要學習以下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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