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如四川創鑫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面向社會,接受委托,為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提供專業服務,承擔工程概算、預算(招標控制價或標底)、中期支付、竣工結算、工程量清單編制與審核、全過程工程造價控制等建設項目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按本通知的規定和要求執行。
二、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實施收費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註冊,領取法人營業執照;
2、經國家或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並取得《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證書》;
3.依法進行稅務登記,取得稅務登記證;
4、向物價部門申領《收費許可證》。
三、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提供有償服務應遵循公開、公正、誠實信用、公平競爭、自願有償、委托人付費的原則。委托方和咨詢單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要求,采用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範本,依法簽訂書面協議或合同,明確收費項目(內容)和收費標準,嚴格按照業務程序提供合格服務。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造價咨詢單位為有關當事人服務,不得強制服務或收取費用。
四、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工程造價政策依法辦事,嚴禁弄虛作假。並對其提供的工程造價咨詢結果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五、工程造價站解釋定額,招標代理機構審查標底,投資部門審查工程結算不得收費。設計院(所)編制工程設計項目預算不得收取額外費用。
六、符合上述條件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經省造價工程師協會審核後,向省物價局申請《收費許可證》。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收費許可證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在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方式和收費標準。除地震災後重建外,所有低於本標準80%下限的收費均為惡意競爭,由省造價工程師協會依據行業自律公約進行處理。
七、各級價格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對無資質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並收取費用,或強制服務收費等違法行為,分別由同級價格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嚴肅查處。
八、本通知自2008年8月1日起執行。袁傳家發〔2005〕248號同時廢止。國家有新的收費規定,從其規定。?
2008年7月24日
附件:
四川省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
描述:
壹、工程量清單、工程預算(招標控制價或標底)、竣工結算中鋼筋的編制和審核按定額內容進行,若放樣按其他11項鋼筋扒釘計算費用。
二。差別固定費率累進收費的計算:如果第5項最終結算成本為3000萬元,服務費計算如下:
1萬元×3.5‰=0.35萬元。
(500-100)萬元×3.2‰=1.28萬元。
(1000-500)萬元× 3.0 ‰ = 1.50萬元。
(3000-1000) 1萬元×2.7‰= 5.4萬元。
共計85300元
三、工程量清單的編制包括預算控制價,取費系數乘以1.25。
四、本標準是根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制定的,如公路、鐵路、水利、堤壩等土建工程,收費標準應降低50%。
五、審計竣工結算時,所有基本審計費用由委托單位承擔。另外,可根據審計增減額收取3-5%的審計費(具體範圍由雙方在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審計增減率在5%以內(含5%),審計費由委托單位承擔;減幅在5%以上的,5%以內(含5%)的審核費由委托單位承擔,超出部分由編制單位承擔;增加審核的審核費用由編制單位承擔。
六、工程造價爭議案件鑒定應由具有相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的單位承擔(暫定資質除外)。因鑒定結論錯誤導致案件再審的,由省工程造價站重新鑒定,確認原結論誤差在3%以上的,原鑒定單位全額返還原鑒定費。
七、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周期,按施工合同期加2個月為正常服務期;因造價咨詢單位以外的原因造成超期服務的,超期服務費按照正常服務期計算的月平均服務量和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費乘以超期服務時間計算。
八、另行委托的裝飾工程、安裝工程和技術改造工程應在上述費用的基礎上增加20%。
九、本收費按單個項目計算,凡單次收費金額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十、非工程造價咨詢單位造成同壹項目重復或增加咨詢工作量20%以上的,增加工作量的費用按此收費標準另行計算。
XI。此收費標準為合理工期和正常工作日條件下的收費標準。客戶要求趕工作或占用國家法定休息時間的,咨詢費增加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