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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事故應該向哪個部門要求賠償?

在各種工傷賠償糾紛中,勞資雙方的分歧無非是雇主是否應該承擔責任以及承擔到什麽程度。這些分歧的來源在於對事故性質的不同看法,即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工人受傷算不算工傷?事故屬於工傷嗎?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相關傷害進行賠償的前提是,傷害是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造成的,賠償責任以工傷事故為依據。所以,為了充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勞動者首先要明白什麽是工傷,什麽是工傷事故。工業事故索賠流程圖

第65438章+0工傷事故

第壹節什麽是工業事故

壹、什麽是工傷

第二,中國的工傷立法

第三,工傷事故的概念

四、工傷事故的法律特征

第二節什麽是工傷保險

壹、工傷保險不以營利為目的。

第二,工傷保險的覆蓋範圍

第三,工傷保險費的繳納

事故發生後我在現場應該做什麽

第壹,自救

第二,保護好自己的安全,快速脫離危險

第三,報告或采取報警措施

第四,現場保存

第二章工傷認定

第壹節工傷事故的責任要素

首先,雇員和雇主之間必須存在勞動關系。

第二,員工必須有人身傷害事實。

三、對雇員的損害必須發生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

四、事故與員工所受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5.事故不是員工自己造成的。

第二節工傷事故責任的認定

壹、工傷認定的依據

二、工傷認定的程序

工傷認定程序圖

三、工傷認定中可能出現的糾紛及解決辦法

第三節責任認定的救濟

對工傷認定不滿的救濟圖

壹、行政復議

二。行政訴訟

第三章勞動能力鑒定

第壹節殘疾鑒定程序

壹.身份查驗過程

職工個人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程序圖。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個人申請程序圖

二、評估機構

三、鑒定依據

第二節殘疾等級的確定標準

第三節評估相關費用

壹、鑒定費

二、其他相關費用

第四節對評估結果提出異議的救濟

壹、重新鑒定程序

再鑒定程序圖

二、重新鑒定中應註意的問題

第四章工傷賠償主體的確定

第壹節確定了賠償主體的壹般標準

壹、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

第二節特殊情況下的賠償主體

壹、繼續經營的經營者

二、員工勞動關系所在的企業

三、承包人具備用人資格

四、具有用人資格的發包人和具有用人資格的承包人是連帶賠償的主體。

動詞 (verb的縮寫)借調或借用單位

第六,新單位

7.為無證個人提供生產經營場所和條件的企業。

八、退伍軍人屬於用人單位。

第五章工傷事故賠償項目的確定和計算

第壹節補償項目

壹、薪酬項目概述

第二,各種具體的補償項目

第二節計算公式

醫療費用補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二、糧食補貼補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三、護理費補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四、輔助器具補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動詞 (verb的縮寫)計算交通和住宿費用賠償額的公式L

六、傷殘撫恤金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七、傷殘津貼補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八、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九、喪葬補助費補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X.受撫養親屬養恤金補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XI。壹次性工亡補助金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十二、工傷期間的工資(從受傷之日起至傷殘鑒定之日止)

第三節工傷待遇的確定

壹是壹至四級傷殘補助金。

二、五、六級傷殘待遇。

三、七至十級工傷待遇

第六章收集證據

第壹節證據的分類

壹.文件證據

第二,物證

三。當事人陳述

四。證人證詞

動詞 (verb的縮寫)視聽材料

不及物動詞評估結論

七。檢查記錄

第二節舉證責任

第三節如何獲取所需的證據

第七章索賠方式

勞動爭議處理流程圖

返回到勞動力的每壹套加工流程。

第壹節協商和調解

壹.協商

第二,調解

第二節仲裁

壹.仲裁的限制

二、仲裁機構

三。勞動爭議仲裁的管轄權

四。投訴及投訴人的權利和義務

動詞 (verb的縮寫)仲裁和調解

六、案件的審理

七。仲裁裁決和服務

第三節訴訟

首先,選擇法院

第二,起訴

第三,預付訴訟費用

四。保全措施和先予執行

動詞 (verb的縮寫)訴訟和法律援助機構

不及物動詞法院調解

七。審理案件

八。呼籲

九、申請執行

第八章工傷事故疑難問題解讀

1.受傷人員從事單位臨時安排的工作,可以認定為工傷嗎?

2.如果壹名員工同時被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用人單位聘用,各用人單位應如何承擔責任?

3.加班途中,工人被機動車撞傷。

因此,該傷害屬於工傷事故嗎?

4.退休職工算不算工傷?

5.工作時間生病算不算工傷?

6.《工傷保險條例》第15條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如何開始48小時?

7.沒有勞動合同,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受到傷害可以認定為工傷嗎?

8.單位食堂食物中毒能算工傷嗎?

9.員工在工作中受到他人故意傷害能否認定為工傷?

10.單位司機違章駕駛,造成交通事故傷亡,可以認定為工傷嗎?

11.企業職工參加本單位內部機構組織的集體活動。

搬家時造成人員傷亡是否可以認定為工傷?

12.員工在單位宿舍受傷可以算工傷嗎?

13.簽訂了“生死由我負責”等類似條款的勞動合同,在工作中受到傷害,該怎麽辦?

14.除了健康和工作中的生命以外的傷害可以索賠嗎?

15.單位不為員工申報工傷,員工該怎麽辦?

16.工傷申報有時間限制嗎?

17.《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壹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相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費用承擔期限怎麽把握?

18.沒有工商登記的工廠工人受傷後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嗎?

19.職工在行政處分期間受到工傷,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嗎?

20.試用期員工享受工傷待遇嗎?

21.職工因工死亡,其供養親屬享受養老待遇資格的認定條件是什麽?

22.員工或家屬出國定居,如何辦理工傷保險?

23.獲得民事賠償後還能享受工傷待遇嗎?

24.人身意外險和工傷保險是什麽關系?

25.企業未參加工傷保險,員工能否按國家標準享受相關待遇?

26.受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應該什麽時候算?

27.如果工傷職工死亡,妻子再婚,其子女還能繼續領取撫恤金嗎?

28.違法用人單位不執行壹次性賠償標準或其直系親屬怎麽辦?

29.工傷職工被判刑後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嗎?

30.單位能否以醫療事故為借口拒絕支付工傷醫療費用?

31.企業分割時工傷待遇誰來承擔?

32.企業在租賃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如何劃分事故單位?

33.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原單位是否有支付工傷待遇的義務?

34.多發傷員工傷殘等級如何評定?

35.醫療期滿前可以評定傷殘等級嗎?

36.勞動爭議仲裁中,是否適用先予執行?

37.對仲裁委員會裁決的部分事項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未起訴部分的裁決何時生效?

38.自由職業者發生意外後可以申請工傷嗎?

39.實習生工傷怎麽處理?

40.所有的工傷都要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嗎?

41.假期技術改造受傷可以認定為工傷嗎?

42.因履行職責造成的傷害可以認定為工傷嗎?

43.參加單位組織的報告會時受傷,可以認定為工傷嗎?

44.員工上下班途中與自行車相撞,算不算工傷?

45.伴侶安排的旅遊途中受傷可以算工傷嗎?

46.工作期間受到驚嚇,患精神病,算不算工傷?

47.間接刺激誘發的疾病可以視為工傷嗎?

48.陪吃陪喝算不算工傷?

49.員工未報告傷情,事後確診,能否認定為工傷?

50.僅憑門診病歷就能認定工傷嗎?

51.被報復致殘能算工傷嗎?

52.如何認定對造成傷害負有責任的員工?

53.下班後洗澡可以算工傷嗎?

54.工作時間發生事故能算工傷嗎?

55.“臨時工”在工作中受傷可以算工傷嗎?

56.失業職工如何享受工傷待遇?

57.勞動者個人居住地與用人單位所在地不壹致的,應向哪個職業病診斷機構申請?

58.當地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的職業病患者。如何再次申請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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