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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受到哪些法律保護?

1.有哪些關於工傷的法律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中關於工傷待遇的主要規定在本條例中有所體現。2.《社會保險法》這部法律是對《工傷保險條例》的很好補充,對相應的費用進行了界定。

3.還有《工傷保險條例》、《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壹次性賠償辦法》、《工傷認定辦法》、《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T6721-1986、《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和職業病傷殘等級GBT 6546。

二、工傷賠償項目

治療(醫療)費用。工傷治療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住院夥食補助。職工因工傷住院的,其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夥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夥食補助費。

(3)異地就醫的交通費、食宿費。醫療機構出具證明並報經辦機構批準,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外就醫的,所需交通、住宿及費用由單位按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4)康復費用。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治療的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等本條第三款規定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5)輔助器具費。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6)停工帶薪期間的工資。職工在工作中發生事故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帶薪停職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7)生活護理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帶薪停工期間需要護理的,由其所在單位負責。

(八)壹次性傷殘津貼。壹次性傷殘津貼的補償標準根據工傷職工的傷殘等級確定,不同等級補償標準不同。

(9)傷殘津貼。

(十)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十壹)喪葬補助。職工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為統籌地區上年度6個月職工月平均工資。

(12)供養親屬撫恤金。

(十三)壹次性工亡補助金。

三、申請工傷賠償的流程

1,工傷報告程序

只有在用人單位已經在工傷保險機構為勞動者辦理了工傷保險的情況下,才可以辦理這個手續。

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診斷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交工傷認定報告。

2、工傷認定程序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工傷(死亡)事故進行調查,確定是否屬於工傷,是壹個程序,是壹般工傷的第壹步。但用人單位書面認定工傷,且未辦理工傷保險的,可不按此程序辦理。

註意兩次工傷認定:單位不提工傷認定的,工傷者必須在事故發生之日起壹年內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社保機構調查查明後,應當書面通知單位和受傷人員。

3、工傷鑒定程序

工傷認定是指縣級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對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在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即完成工傷認定程序後),在其醫療終結或者期滿後,對其進行傷殘等級評定的行為。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和傷殘等級鑒定。狹義的工傷鑒定是指傷殘等級鑒定。

4.協商補償程序

工傷鑒定結束後,可以按照鑒定標準計算賠償金額。單位已投工傷保險的,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按標準直接支付。沒有保險的(特別是在工傷保險機構),按照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5.勞動仲裁程序

如果與用人單位協商不能解決,可根據勞動仲裁法律法規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訴訟

如果對勞動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不服壹審法院判決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7.執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支付補償費的,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出執行申請,法院予以執行。

以上就是為大家介紹的關於工傷的法律法規的相關法律知識。工傷賠償主要體現在《勞動法》、《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中。職工受到工傷時,可以依法申請工傷賠償。如有其他法律問題,歡迎隨時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幫助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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