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農民工,其實他們的角色和其他正常勞動者是壹樣的。但由於種種社會原因,農民工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很不被尊重,拖欠農民工工資等現象屢有發生,農民工自身也不知道如何維權。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壹下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投訴方式是什麽?
1.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投訴方式是什麽?
對於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撥打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工資沒有及時發放,有兩種途徑索要工資:
1,勞動者可以去當地勞動局投訴勞動監察;優點:方法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向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可以要求雙倍工資未簽訂的勞動合同。如果解除勞動關系是基於未發工資,也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優點:除了工資,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而且壹般都能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需要多壹點程序和專業指導。
法律依據:各省工資支付規定。例如: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壹次性結清並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壹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
二,保護農民工權利的途徑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後,可以通過多種程序解決:
根據《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可以按照下列程序解決:
(1)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通過協商達成協議。
(2)調解程序。雙方不願自行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自願申請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自覺履行調解達成的協議。調解不成,可以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3)投訴。勞動者在權益受到用人單位或非法職業中介機構侵害時,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根據《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投訴人可以推薦代表人對同壹事由引起的集體投訴進行投訴。投訴應當由投訴人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寫申訴文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訴,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記錄,申訴人簽字。
(4)行政復議。勞動者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根據行政復議法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或者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機構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5)仲裁程序。壹方或雙方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庭應當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制作裁決書。壹方當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調解書或者裁決書的,另壹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程序是人民法院處理勞動爭議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說,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沒有仲裁程序的勞動爭議案件。
(6)庭審程序。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作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訴訟程序審理案件,實行二審終審制。法院審理程序是處理勞動爭議的最終程序。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投訴電話可以自己在網上查到。農民工除了打電話投訴,還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但現實情況是,各地農民工維權遇到的困難很多,農民工各方面的力量都很弱。保護他們權利的最重要方式也必須是通過地方政府的監督和對移徙工人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