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公共場合隨意小便違法嗎?哪條法律規定有?

公共場合隨意小便違法嗎?哪條法律規定有?

在公共場所隨意排便並不違法,但通常屬於行政制度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範疇,不會受到法律的懲罰,而會受到道德的譴責。

隨意排便本身就不符合基本的道德規範,容易滋生各種細菌和病菌的傳播,在正確的道德觀念中是不文明的。

在火車站、商場等人員聚集的場所,通常會制定相應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對類似行為進行管理和約束。比如第46條規定,20元是其中壹項規定。

擴展數據:

第二章市容管理

(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第九條城市中的建築物和設施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準。對外開放城市、風景旅遊城市和其他有條件的城市,可以結合當地具體情況,制定嚴於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準;城鎮可以參照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準。

第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保持建築物整潔、美觀。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臨街建築物的陽臺和窗外,不得堆放或者懸掛有礙市容的物品。搭建或封閉陽臺必須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

第十壹條戶外廣告、標語牌、畫廊、櫥窗等。應設置在內容健康、外形美觀的城市,並應定期維護、裝飾或拆除。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必須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二條城市中的市政公用設施應當與周圍環境相協調,並維護和保持設施的完好和整潔。

第十三條主要街道兩側的建築物,應當根據需要和可能,選擇景觀、半透明的圍墻、柵欄或者綠籬、花壇(池)、草坪等。作為邊界。

行道樹、綠籬、花壇(池)、草坪等。應保持清潔和美觀。管理單位、個人或者經營者應當及時清除養殖、改建或者其他作業遺留的渣土、枝葉。

第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

因施工等特殊需要,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必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五條在市區運行的運輸工具應當保持完好整潔,貨運車輛運輸的液體和散裝貨物應當密封、包紮、覆蓋,避免泄漏和遺撒。

第十六條城市建築工地的材料、機具應堆放整齊,渣土應及時清運;臨街工地應設置護欄或布罩;停工場地應及時布置,必要時進行覆蓋;竣工後,應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在城市建築物、設施和樹木上塗寫、刻畫。

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建築物和設施上張貼宣傳品等。,必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批準。

第三章城市環境衛生管理

第十八條城市環境衛生設施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城市環境衛生標準。

第十九條城市人民政府在進行城市新區開發或者舊區改造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處理等環境衛生設施,所需資金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第二十條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居民密度和流動人口數量,以及公共場所等特定區域的需要,制定公共廁所建設規劃,按照規定的標準建設、改造或者支持有關單位建設、改造公共廁所。

百度百科-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上一篇:分期貸款合同是否有效?
  • 下一篇:4篇稅務實務學習文章綜述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