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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滿後,人民法院作出解除職權判決前

法律主觀性:

公示期間法院可以做出判決嗎?公示期滿後才能作出判決。公示期間沒有權利申報的,說明票據上的權利歸申請人所有,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作出判決,宣告票據無效。提示和催告程序是票據權利人或其他物被盜、遺失或毀損時給予相應救濟的程序。其核心在於通過公示催告,促使不特定的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如果無人申報或申報被駁回,將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作出排除權利的判決。公示催告程序不是基於當事人的起訴,而是基於當事人的申請。公示催告的情況壹般是票據的最後持有人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希望通過人民法院宣告票據無效,以實現自己在票據上的權利,而不是因為票據上的權利與他人發生糾紛。因此,公示催告的案件沒有確定的相對人,屬於非訴。通過公示催告程序審理的案件不需要開庭審理。只要發出了公示,在公告期間就可以根據情況做出相應的處理。人民法院審結的公示催告案件,無論是判決還是裁定,當事人不得上訴或者申請再審。可見,公示催告程序並不適合解決民事糾紛。公示催告程序在確認壹定事實的基礎上,解決了兩個問題:壹是除權,即解除票據的效力,也稱票據失權;二是確權,即確保申請人享有票據上的權利。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96條規定,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申請時,應當同時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並發布公告,督促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公示催告的前提是喪失的票據權利未實現,即付款人未付款。人民法院受理公示催告申請,意味著權利沒有實現。但是,在人民法院作出解除權利的判決之前,完全有可能票據權利被非權利人實現,從而損害權利人的利益,使人民法院後來作出的判決無法執行。人民法院受理公示催告申請時,應當通知付款人停止付款。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是強制性司法判決,付款人應當執行。付款人接到止付通知後超過壹次拒絕付款的,除采取強制措施外,經人民法院判決後,仍應承擔票據責任。申請人在公告前撤回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申請人在公示期間撤回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申請人在公示催告期間撤回申請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終結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僅對權利人的申報進行形式審查,並邀請申請人到場審查利害關系人申報的票據。利害關系人提交的票據與公示催告票據壹致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結公示催告程序,並通知申請人和付款人。付款人收到人民法院宣告終結催告程序的通知後,應當恢復付款;權利申報人提交的票據與申請人申請公示催告的票據不壹致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駁回利害關系人的申報。公示催告程序因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而終止後,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可以按照普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某公司遺失金額為50萬元的銀行匯票,向票據支付地城市的人民法院申請。法院受理案件後,如果鋼鐵企業持有經人民法院公開提醒的銀行匯票,如何救濟其合法權益?為了救濟自己的合法權益,鋼鐵企業可以在公示期間向市人民法院申報權利。申報合理的,市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結公示催告程序。當然,如果鋼鐵公司在公示程序期滿後,法院作出無權判決前申報權利,也會產生終結公示程序的法律後果。公示期滿後才能做出判決。公示期間沒有權利申報的,表明票據上的權利歸申請人所有,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作出判決,宣告票據無效。如果妳的情況比較復雜,網站還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妳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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