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有限責任公司的章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_ _ _ _ _等各方(人)* * *出資設立_ _ _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壹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壹條公司名稱:_ 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二條住所:_ _ _ _
第二章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公司的經營範圍:(略)
第三章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條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元。
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會,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並作出決議。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還應當自決議作出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應當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第四章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第五條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名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第六條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五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壹)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並按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了解公司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三)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或者監事會成員;
(四)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和轉讓紅利;
(五)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六)優先購買公司新增註冊資本;
(七)公司終止後,依法分配公司剩余財產;
(八)其他權利。
第八條股東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壹)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按照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4)公司辦理登記手續後,股東不得抽回出資;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九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第十條股東轉讓出資應當經股東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出資。不購買轉讓的出資的,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壹條股東依法轉讓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及轉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七章公司的組織、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則
第十二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壹)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委派的監事,決定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壹)對公司合並、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五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並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年召開兩次,臨時會議由代表65,438+0/4以上表決權的股東、65,438+0/3的董事或65,438+0/3的監事提議方可召開。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也可以書面委托他人出席股東大會......> & gt
問題二:公司章程怎麽寫?1,多人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參考文本2:設有執行董事、監事的有限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
(僅供參考)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出資(法定由不超過50名股東出資)設立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與法律法規的規定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公司名稱:。
第四條住所:。
(註: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並寫明省、市、市(區、縣)、鄉(村)、街道的門牌號。)
第三章公司經營範圍
第五條公司經營範圍:(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註:公司經營範圍應參照國民經濟和行業分類標準,根據公司從事經營項目的實際情況具體填寫。)
第六條公司變更經營範圍,應當修改公司章程,並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經營範圍內的項目,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準的,依法須經批準。
第四章公司註冊資本
第七條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1萬元,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八條公司註冊資本發生變化的,應當修改公司章程,並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公司在報紙上公告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的說明。
第九條公司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未經變更登記,不得擅自變更登記事項。
第五章股東的姓名、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
第十條股東姓名如下:
股東姓名或名稱、住所、身份證(或證明)號碼
股東1xxxxxxxxxxxxx
股東2xxxxxxxxxxxx
股東3xxxxxxxxxxxxx
XXX
第十壹條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及出資時間如下:
股東姓名
訂閱狀態
認繳出資額
投資形式
出資時間
股東1
股東2
股東3
XXX
總數
第十二條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公司備有股東名冊,股東名冊記載的股東可以根據股東名冊行使權利。
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回出資。
第十三條股東足額繳納本章程規定的出資後,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全體股東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第六章公司的組織、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則
第十四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壹)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職工代表擔任的執行董事、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人選.....>;& gt
問題三:公司章程怎麽寫?公司章程應由當地工商局編制。如果壹人獨資,如果增加更多的股東,營業執照和公司章程都需要變更!
問題4:公司章程應該怎麽寫,需要註意什麽?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為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規範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章程。第二條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應當在國家宏觀政策的指導下,依照法律、法規和本章程開展經營活動。第三條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務是:以發展經濟、為國家提供稅收優惠、為股東貢獻投資效益為目的,通過合理有效地使用股東投入的資產,使人民代表大會創造最佳的經濟效益。第四條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核準登記,取得法人資格。第二章公司名稱和地址第五條公司名稱:w w有限公司第六條公司地址:貴陽市w w路號;第七條公司經營場所:貴陽市w w路號第三章經營範圍第八條公司經營範圍:w w第九條公司經營範圍依照有關法律以登記機關核準為準。第十條公司經營範圍中有法律、法規規定須經批準並領取營業執照的,經批準並領取營業執照。第四章公司註冊資本第十壹條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第十二條公司註冊資本全部由股東投入;第十三條公司註冊資本中,貨幣為萬元人民幣,占註冊資本總額的%。第五章股東姓名或者名稱第十四條公司由下列股東出資設立:ww公司ww單位第十五條公司股東人數符合《公司法》的規定。第六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第十六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壹)分配股利;(二)股東大會的表決權;(三)優先購買實際股東轉讓的出資;(四)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出資;(五)查閱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決算,監督公司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管理,提出建議或者質詢;(六)被選舉為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七)分享公司清算時的剩余財產;(八)法律、法規和本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第十七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壹)遵守公司章程,執行股東會決議;(二)按照認繳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按期繳納股本;(三)法律、法規和本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第十八條公司應當設立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壹)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出資方式及出資額;(二)股東登記日。(三)其他相關事項。第七章股東出資方式及數額第十九條股東出資方式及數額公司名稱、出資方式及數額、簽名、w w公司貨幣、w w萬元、w w單位貨幣、w w萬元第二十條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後,股東不得抽回出資第二十壹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增加註冊資本: (二)公司盈利;(三)其他原因需要增加註冊資本的。第二十二條公司減少註冊資本只能是經營虧損。公司減少註冊資本只能是經營虧損。公司減資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公司法》規定的最低限額。第二十三條公司減少註冊資本,應當自減少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債權人有權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自第壹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內,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第八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第二十四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出資。股東向股東(法人)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時,必須經半數以上股東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股東轉讓的出資,否則視為同意。第二十五條股東依法轉讓......> & gt
問題5:註冊資本方面最新的公司章程怎麽寫?按出資比例和出資總額寫:
65,438+0.公司股東認繳的註冊資本總額為65,438+00,000,000.00元,股東認繳的出資情況如下:
股東姓名:* * * * *
認繳出資額:人民幣* * * *萬元。
出資比例:* * * * *
出資方式:貨幣
如果有幾個股東,就寫幾個,根據實際情況寫好。
2.經全體股東壹致同意,股東所認繳的出資應分期繳納:首期繳納人民幣0,000.00元,於* * * 20**前繳足。
問題6:公司章程怎麽寫?本章程是公司的憲法文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但很多企業家在設立公司時,都是委托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設立手續,而登記機關的工作目標是盡快完成公司的設立登記,不可能也無法在公司章程的制定上給予企業家必要的指導,所以通常使用工商局提供的示範文本,而示範文本通常只是羅列了《公司法》中的相關條款,沒有具體的規定,使得企業家在出現糾紛時無章可循。也有很多創業者在創業之初熱情滿滿,創業夥伴非常團結。他們認為壹切問題都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所以不註重章程的制定。隨著時間的推移,無論公司是取得了長足的進步還是陷入了困境,創業者的心態必然會發生變化,在壹些問題上也會出現分歧。這時就會發現公司章程並沒有規定相關問題,也沒有解決糾紛的機制,所以糾紛無法解決。未解決的糾紛必然會成為公司正常運營的有形和無形的障礙。所以,在公司成立之初,制定壹個適用性強的章程是非常重要的。新公司法不僅在制度創新方面極大地促進了企業家精神,而且在很多方面給予了企業家更大的自由,允許企業家通過章程自由約定。所以為公司制定壹個章程就更重要了。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公司名稱和住所。公司名稱應在設立前向當地工商部門查詢並預先核準登記,名稱可保留六個月。居住登記需要提供房產證或者房屋租賃合同。(二)公司的經營範圍。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公司經營範圍條款需要經過工商部門審核,並經工商登記確認。(三)公司註冊資本。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律法規規定的最低限額。(四)股東姓名。此外,還應詳細規定股東的權利,包括資產收益權、參與重大決策權、選擇管理者權和知情權。(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應當包括各股東出資的數額和比例、分期出資的安排、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評估作價的方式和方法。在商定出資方式時,應註意哪些類型的出資可以定價,哪些不能定價。此外,還可以規定利潤分配的方式、股東分紅的方式、新增出資的認繳方式、股權轉讓的規定以及自然人股東死亡後的股權處置等。(六)公司的組織及其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則。應明確股東會或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董事長(或執行董事)、經理的職權(特別是對投資或擔保總額、單筆投資或擔保金額、貸款金額、合同金額、支出金額等應明確審批權限);詳細規定股東會或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召集程序、表決方式和僵局處理方式;規定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規定監事會中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的比例;等壹下。(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壹般理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董事長,但公司法允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擔任董事長,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八)其他需要股東大會規定的事項。通常可以包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勞動用工制度、解散和清算辦法等。
問題7:公司章程1怎麽寫,多人有限公司的章程。
(公司章程參考文本2:設有執行董事、監事的有限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
(僅供參考)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出資(法定由不超過50名股東出資)設立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與法律法規的規定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公司名稱:。
第四條住所:。
(註: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並寫明省、市、市(區、縣)、鄉(村)、街道的門牌號。)
第三章公司經營範圍
第五條公司經營範圍:(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註:公司經營範圍應參照國民經濟和行業分類標準,根據公司從事經營項目的實際情況具體填寫。)
第六條公司變更經營範圍,應當修改公司章程,並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經營範圍內的項目,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準的,依法須經批準。
第四章公司註冊資本
第七條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1萬元,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八條公司註冊資本發生變化的,應當修改公司章程,並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公司在報紙上公告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的說明。
第九條公司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未經變更登記,不得擅自變更登記事項。
第五章股東的姓名、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
第十條股東姓名如下:
股東姓名或名稱、住所、身份證(或證明)號碼
股東1xxxxxxxxxxxxx
股東2xxxxxxxxxxxx
股東3xxxxxxxxxxxxx
XXX
第十壹條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及出資時間如下:
股東姓名
訂閱狀態
認繳出資額
投資形式
出資時間
股東1
股東2
股東3
XXX
總數
第十二條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公司備有股東名冊,股東名冊記載的股東可以根據股東名冊行使權利。
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回出資。
第十三條股東足額繳納本章程規定的出資後,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全體股東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第六章公司的組織、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則
第十四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壹)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職工代表擔任的執行董事、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人選.....>;& gt
問題8:如何填寫最新公司章程中的出資時間?出資時間就是妳認繳的時間。妳可以填4.3,2024,代表65,438+00年後妳會在原地,明天代表明天妳會在原地。現在新公司法不要求驗資,但是資本會在約定的期限內到位,可以是8年,10年,也可以是20年,比如10年以後。開立驗資賬戶,出具驗資報告,然後根據驗資報告的驗資號和事務所登記情況在國家信用系統備案,再拿著新章程到工商局備案,工商局不再受理驗資報告。我認為妳誤解了新的公司法。
問題9:章程1怎麽寫,絕對記錄項。指依法必須記載於公司章程的事項。缺少其中任何壹項或其中任何壹項不合法,則整個章程無效。
2.相對記錄。公司章程中記載的相關事項是指法律列舉的某些事項,但這些事項是否記載在公司章程中,完全取決於公司章程的制定者。相關記載事項除非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確規定,否則不產生效力。
3.任何記錄的項目。公司章程中記載的事項,是指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但公司章程的制定者經協商認為為了使公司更好地經營,需要在公司章程中記載的,且不違反強制性法律的規定和公序良俗原則的事項。
我國公司法對公司章程沒有上述分類,公司章程壹般應記載以下事項:
(1)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宗旨和經營範圍;
(三)公司設立方式;
(四)公司註冊資本,包括公司股份總數和每股金額;
(五)公司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轉讓條件或者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認購的股份數;
(六)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七)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職權、任期和議事規則或者公司的產生辦法;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
(九)公司利潤分配辦法;
(10)公司解散原因及清算方式;
(11)公司通知和公告的措施;
(12)股東或股東大會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