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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賬上沒錢了。法院能強制執行嗎?

法院執行法律時,被執行公司賬戶無錢的,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執行人的其他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拍賣等強制措施,或者依法對被執行公司進行搜查。

如果上述措施無效,法院還可以采取將被執行公司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等強制措施。

如果確實無法執行,也可以由法院中止執行,被執行公司的財產被發現後,可以隨時恢復執行。

壹,

公司賬戶沒錢了怎麽辦?

如果企業賬戶上沒有錢,法院可以查封、扣押機器設備、原材料和產品。如果確實沒有可執行財產,可以裁定中止執行,找到可執行財產後再開始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從相關單位。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更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查封、凍結、轉讓或者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

第二,

法律強制執行的前提條件是什麽?

申請強制執行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必須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書,如壹審判決,在法定期限內不得上訴,二審判決作出後生效。

(二)被裁判文書必須具備可執行的內容。比如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壹般不能強制執行。

(三)義務人拒絕履行司法文書規定的義務,即在履行期限內拒不履行的。

(4)申請人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執行:即履行期屆滿後2年內。

(五)符合人民法院管轄的規定,即第壹審人民法院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與第壹審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同級人民法院。

第三,

勞動仲裁強制執行費是多少?

仲裁裁決生效後,對方不履行的,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不需要預交執行費。申請執行的期限

申請執行人申請強制執行,應當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申請期間的起算日從法律文件規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後壹日起算,或者從法律文件規定的每個履行期間的最後壹日起算。

(1)申請執行需提交的文件。

1,申請執行。

申請執行書應當載明申請執行的原因、事項、執行對象以及申請執行人所知道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

2.有效的法律文件作為實施的依據。

3.申請人身份證明:公民個人申請時應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申請法人時應出示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申請其他組織時應出示營業執照復印件和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

4.代為申請執行的,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

5.申請執行不需要預交申請執行費,但依法應當由人民法院收取的執行費,在人民法院已執行到位的第壹筆執行費中扣除。

支付標準:執行金額或價格在654.38+0萬元以下的,每項支付50元;壹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按照執行金額或者價款的千分之五繳納;超過50萬元的,按執行金額或價款的千分之壹加2000元繳納。

6.還需要向仲裁員出具有效證明,證明仲裁裁決已經生效,或者證明雙方收到裁決書的時間和回執復印件(或者證明起訴期限已過,即生效。)

(二)執行案件管轄

申請執行應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關於執行案件的管轄,主要有以下規定:

1.申請執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由作出壹審判決的法院管轄。

2.仲裁機構作出的國內仲裁裁決和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其分級管轄的規定,參照地方法院受理訴訟案件分級管轄的規定確定。

3.在國內仲裁過程中,申請財產保全(或者證據保全)並通過仲裁機構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由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申請保全的財產(或者證據)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並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從相關單位。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更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查封、凍結、轉讓或者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查封、凍結、轉移或者變更財產價格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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